新華社上海12月14日電(記者肖世堯、公兵、吳霞)中國足協14日在上海召開職業聯賽專項治理工作會議,公佈2021-2023賽季各級職業聯賽俱樂部財務約定指標,同時發佈《關於各級聯賽實行俱樂部名稱非企業化變更的通知》。
12月14日,中國足協主席陳戌源在2020中國足球職業聯賽專項治理工作會議上講話。新華社記者丁汀攝
根據指標,下賽季起中超俱樂部年度總支出限額為6億元人民幣,中甲和中乙俱樂部年度總支出則分別不能超過2億元人民幣和5000萬元人民幣。中超俱樂部一線隊國內球員年薪限額500萬元,外籍球員年薪限額300萬歐元(約合人民幣2382萬元)。中超俱樂部國內球員平均年薪應不超過300萬元,外籍球員薪酬年度總支出限額為1000萬歐元(約合人民幣7941萬元)。
中超俱樂部在亞冠聯賽單場贏球獎金不超過600萬元,平球獎金不超過200萬元。參加中超和足協盃的單場贏球獎金和平球獎金限額則分別為300萬和100萬元。
12月12日,足協盃,江蘇蘇寧易購晉級決賽,圖為江蘇蘇寧易購隊球員吳曦(右)與天津泰達隊球員鄭凱木在比賽中拼搶。新華社發(史康攝)
此外,中甲聯賽國內球員年薪限額為300萬元人民幣,外籍球員年薪限額為150萬歐元(約合人民幣1191萬元)。中乙聯賽球員年薪應不超過120萬元人民幣,平均年薪限額50萬元。
中國足協要求各俱樂部在新賽季使用中國足協公佈的合同模板與俱樂部球員簽訂新合同。如球員原合同薪酬高於新合同約定薪酬,俱樂部可與球員簽訂補充協議,在2023年12月31日前發放薪酬差額部分。
為推進政策並杜絕“陰陽合同”等情況出現,中國足協制定了嚴格的懲罰措施。俱樂部總支出、球員薪酬超標等情況將被罰除6到24個聯賽積分。如俱樂部與球員弄虛作假被查實,俱樂部將被強制降級,球員將被處以兩年禁賽。
12月12日,足協盃,江蘇蘇寧易購隊球迷在看臺上為球隊加油。新華社發(史康攝)
根據俱樂部名稱非企業化政策要求,俱樂部名稱不得含任何股東及關聯方、實際控制人的字號、商號或品牌名稱,也不得使用相似或近似的漢語或詞組。俱樂部名稱要體現地域傳統文化、歷史風俗、人文精神或俱樂部理念等特色。
各俱樂部需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將工商部門初步核準的擬用名稱報中國足協競賽部審核,並在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新賽季註冊。
文字編輯:劉陽
新媒體編輯:周欣
簽發:樑金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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