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資訊 - 為您提供最新最全的新聞資訊,每日實時更新

戴頭盔買房少花30萬,“人臉識別”用在這裡“扎心”了!

房產 人民日報

近日,一段“男子戴頭盔看房”的短視頻出現在網絡平臺中。視頻配文寫道:“為保護個人信息,戴著頭盔看房”。

戴頭盔買房少花30萬,“人臉識別”用在這裡“扎心”了!

事實上,如果在網上以“買房”搭配“頭盔”、“墨鏡”等詞彙進行搜索,類似的新聞畫面並不在少數。

不少購房者在走進售樓大廳後並不知道,自己正在被人臉識別系統“無感抓拍”

而這樣的抓拍除了安全隱患外,還和購房者有著真金白銀的關係。

戴頭盔買房少花30萬,“人臉識別”用在這裡“扎心”了!

一張“值錢”的臉

去年,重慶當地曾有媒體報道,國內排名前十的開發商在年底推出活動,只要購房者第一次到訪項目並當場下單(此前沒有被銷售中心的攝像頭拍到過),各種折扣綜合計算,最高可在購房時少花30萬元。

戴頭盔買房少花30萬,“人臉識別”用在這裡“扎心”了!

今年6月,也有媒體報道稱,家住寧波的宋先生決定在某樓盤買房,據銷售經理稱,因為宋先生的姐姐之前購買了同款樓盤,因此他可以享受“老帶新”返利兩萬元的優惠活動。

為了獲得這兩萬元的優惠,宋先生從去年7月開始一直按要求配合辦理手續,但銷售經理卻在今年6月告知他,“老帶新”優惠方案要求業主在備案一小時後到售樓處,但宋先生備案後不到一小時就到達了售樓處,有人臉識別的拍照為證,因此宋先生無法享受這次優惠。

為何售樓處要使用人臉識別?

房企之所以開始進入“看臉”模式,主要與其“分銷模式”有關。

據媒體此前報道,新樓盤上市,房企除了投入大量資金做營銷宣傳外,還會聯繫各類賣房平臺中介作為“分銷渠道”。

戴頭盔買房少花30萬,“人臉識別”用在這裡“扎心”了!

△網友總結的“買新房科普貼”

舉個例子,如果購房者是看了房企的宣傳,自行前來買房,這種被稱為“自然到訪客戶”;如果是渠道中介帶客戶看房併成功簽約購買,這類被成為“渠道客戶”,房企需要給中介一定的傭金。

戴頭盔買房少花30萬,“人臉識別”用在這裡“扎心”了!

但這樣的作法常常導致房企銷售與渠道中介產生“混戰”。小徐是某房企員工,此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描述過這樣一個情況:

“客戶A與客戶B一同前往售樓處,銷售A接待了兩人,但只登記了客戶A的信息。但當客戶B再次上門時,是在中介B的帶領下。最終,客戶B和中介B完成購房交易。銷售A發現他曾接待過客戶B,因此銷售和中介很容易就“這到底是誰的客戶”產生爭執。”

這也就解釋了上文中,為什麼被中介承諾可以獲得價格優惠的購房者,在被人臉識別後,突然失去了福利。

而人臉識別的存在,其實就是為了幫助房企判斷,購房者的類型、屬於誰的客戶,以及傭金應該發放給誰。

人臉識別技術不能濫用

“戴頭盔看房”的背後,更多的是人臉識別技術被濫用的現狀映射。

在未經消費者同意就“無感抓取”他人臉部照片涉嫌侵權,而數據一旦洩露危害極大。

戴頭盔買房少花30萬,“人臉識別”用在這裡“扎心”了!

我國《網絡安全》和《民法典》中明確指出:“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法律要求信息收集者不僅要“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而且必須“經被收集者同意”。

同時,從今年10月1日起實施的新版《信息安全技術個人信息安全規範》也要求,在收集人臉、指紋等個人生物識別信息前,應單獨向個人信息主體告知收集、使用個人生物識別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以及存儲時間等規則,並徵得個人信息主體的明示同意。這表明,收集個人信息必須要滿足“單獨告知”及“取得明示同意”的雙重要求。

戴頭盔買房少花30萬,“人臉識別”用在這裡“扎心”了!

而就在5天前(11月20日),被稱為“人臉識別第一案”的郭兵與杭州野生動物世界有限公司服務合同糾紛案一審宣判。

野生動物世界由原來的指紋識別入園,後改為要求消費者激活人臉識別,否則無法入園。案件的爭議焦點就在於對經營者處理消費者個人信息,尤其是指紋和人臉等個人生物識別信息行為的評價和規範問題。

這起案件最終判決杭州野生動物世界賠償郭兵合同利益損失及交通費共計1038元,刪除郭兵辦理指紋年卡時提交的包括照片在內的面部特徵信息。同時特別申明“人臉識別技術不能濫用”原則

戴頭盔買房少花30萬,“人臉識別”用在這裡“扎心”了!

這樣的結果實際上也意味著,當人們發現有單位或個人使用人臉識別設備且自己不願意被識別,可以主動與對方溝通,要求其刪除與自己相關的個人信息數據。必要時完全可以通過訴訟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現如今,人們生活在大數據之中,打包販賣人臉數據以及身份信息等現象仍屢禁不止。所以,人臉識別技術應該怎麼用?央視主播也對此事發表了評論:黑科技用歪了,很可能“黑”的就是用戶和消費者!

△人臉識別系統成了售樓處標配,央視主播鄭麗:黑科技不是用來“黑”人的

日新月異的“黑科技”

本應引領人們的生活更加美好

絕不應成為不法分子“黑”人的新工具!

(來源:央視新聞)

轉載請超鏈接註明:頭條資訊 » 戴頭盔買房少花30萬,“人臉識別”用在這裡“扎心”了!
免責聲明
    :非本網註明原創的信息,皆為程序自動獲取互聯網,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此頁面有侵犯到您的權益,請給站長發送郵件,並提供相關證明(版權證明、身份證正反面、侵權鏈接),站長將在收到郵件24小時內刪除。
加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