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 讀
過去的這個假期對於家住朝陽金星小區一層的杜先生來說,可謂十分糟心:因為廁所汙水倒灌,假期還沒過半,他就匆匆忙忙從湖南老家趕了回來。這幾天,他一直都在忙著收拾傢俱,清理滿屋的糞水。
“人在老家坐,禍從樓上來。”
10月4日,返湘探親的杜先生突然接到遠在北京小區鄰居的來電,對方稱從4日下午開始,大量汙水順著杜先生家的防盜門漫到了樓道里。
“當天下午,我趕緊搶購了當晚的火車票趕回北京。回到家一打開房門,一股惡臭撲面而來,直辣眼睛。”
△汙水倒灌家遭殃
在杜先生拍攝的視頻中記者看到,視頻中屋內已是一片澤國。作為事件起點的衛生間內遍佈汙水、糞便,客廳、臥室等其他房間也無一倖免,全部被汙水浸泡。
經過簡單清理後,杜先生拆開了屋內的部分木地板。地板下的水泥地面在燈光的照射下泛著光,滿是水痕。
杜先生說,屋內的地板、傢俱等都是買房時新置辦的,滿打滿算這個房子也剛住了兩年。自從回到家中,他和愛人就一直忙著清理屋子。
“很多塊地板已經被泡得漲了起來,不少傢俱和日用品也跟著遭了殃。”
△掀起一塊木地板,底部的水痕清晰可見。
下水道堵塞常發生
10月7日一早,距離下水道汙水倒灌已經過去了3天時間,但走進杜先生家仍可從泛潮的空氣中聞到陣陣異味。在廚房的一角,書籍、衣物等大量生活用品被暫存進塑料收納箱。屋內,客廳和陽臺此前鋪設的木地板多半已被撬走,傢俱、電器也都被緊湊地堆放到了房屋正中間。
“別看已經過去了好幾天,但屋裡的水還沒完全乾,稍微待一會兒就能感覺到潮氣。”杜先生一邊說著,一邊隨手便從臥室拆下了一塊木地板,只見木地板與防潮地墊的夾層中間仍殘留著的水痕。在陽臺的推拉門旁,這裡的木質門框已經被泡得開了角,一旁的踢腳線拆下來後,裡面也有不少水漬。
△臨近陽臺的木質門框已被水泡的開裂。
杜先生家中的一些電器和日常用品也沒能倖免。舉起放在陽臺的掃地機器人,汙水就會順著機器滴答滴答地落下。國慶節前,杜先生訂購的空氣淨化器濾芯等物品,也都因長時間被汙水浸泡而被迫丟棄。
杜先生說,小區下水管道不暢的問題由來已久。9月11日、9月14日,他曾兩次向物業反映下水堵塞,但是都未能引起重視,所以才導致這次的“慘狀”。物業明知管道老化,並沒有盡到監測、定時清洗汙水管道的責任。
在採訪中,小區內的一些居民也表示,下水道反水的問題以前在小區也曾發生,甚至連部分二層的住戶都受到了影響。
“這個小區已經有30多年了,之前是廠子的宿舍,希望這一問題能夠得到徹底解決。”
杜先生與物業簽訂的協議中,樓內下水立管和下水管道明確規定應由物業進行維護、管理。
責任劃分成問題
杜先生說,事發後自己曾多次聯繫小區物業希望有人能夠出面協商解決問題。
“現在屋子被下水泡了,我們肯定得另找住處,屋子裡的東西也得找地方臨時存放,再加上未來屋子肯定要重新裝修,這些都是無法迴避的問題。”
10月7日下午,在定福莊北里社區居委會的協調下,北京天運中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徐經理以及該小區項目負責人來到現場,與杜先生一家就後續事宜進行溝通。然而,溝通的結果卻令杜先生感到失望。
在協商會上,物業徐經理表示,對於業主在此期間的住宿和物品存放問題,物業無力解決,希望杜先生能夠墊資進行,保留好票據後續再與物業進行商議。徐經理表示,物業主要負責小區公共區域的設備設施管理,由於此次堵塞並未發生在小區下水主管,因此,杜先生家被淹的責任應由2至6層的住戶承擔,至於每戶各擔多少,建議杜先生通過提起訴訟的方式進行判定。
但是,在杜先生與北京天運中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的物業合同中記者看到,樓內下水立管以及通向汙水井的下水管道屬於房屋建築共用部位,應由物業進行維護、養護和管理。公開資料顯示,金星小區的物業是北京天運中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2019年北京大興區住建委發佈的《2019年大興區物業服務企業“紅黑榜”名單》的黑榜中,該物業公司赫然在列。
△圖自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政府發佈的《2019年大興區物業服務企業“紅黑榜”名單》
由於與物業的協商遲遲未能達成一致,為了解決杜先生一家面臨的住宿及物品存放問題,10月8日,定福莊北里社區的工作人員協調出了一間地下活動室及一間空置庫房,供杜先生一家暫住並存放物品。
對於杜先生的遭遇,物業問題專家陳鳳山表示,在責任劃分上如果物業認為自己不負有責任,就應當拿出相關的證據來證明。
“如果物業能夠拿出自己定期清淤、疏通管道的證明,那麼它在這一問題上的責任可能會相對較小,但也並不能完全推掉責任。”
陳鳳山說,物業作為管道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和管理人,有先行賠付和安置業主的責任,後續物業可以憑藉此前清出的異物向相應業主追責。作為被淹的一層業主,他既沒能力打開下水管道檢查,更難以取得證據向樓上的業主追責。如果在這一問題上,物業認為樓上住戶負有責任,那麼在協商的過程中則應把樓上的業主一併請到現場進行協商,這樣才更有利於問題的解決。
在遭遇類似問題時,陳鳳山表示,業主應保存好相關的音視頻證據以供維權使用。此外,一旦協商不成需要通過法律訴訟來解決,物業仍是第一責任人。樓上住戶有無造成管道堵塞的行為,不應也無法由被淹住戶進行主張和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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