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巖
南宋名將嶽飛有兩任妻子,政和八年(公元1118年),十六歲的嶽飛迎娶了第一任妻子劉氏,先後生育二子(一說三子),長子嶽雲、次子嶽雷。
宣和四年(1122年),二十歲的嶽飛應徵投軍,開始了戎馬生涯。
嶽飛離家之前,叮囑妻子劉氏照顧好母親和兩個孩子。
而劉氏是個水性楊花的女子,嶽飛離家後,她耐不住寂寞,先後兩度改嫁。
《宋會要輯稿補編》記載:“飛執兵權之日,遣使王忠臣往楚州韓世忠處下書,得回書欲歸……”
嶽飛由一個小隊長做起,後來逐步升遷為宣撫使,掌控了軍權。
有一次,嶽飛派遣部下王忠臣前往楚州,向淮東路宣撫處置使韓世忠傳送公文,王忠臣得到回覆後,正要準備告辭離去。
韓世忠攔住他說:“你回去轉告嶽宣撫,他的結髮妻子劉氏如今改嫁給了我部下的一個押隊,可以差人領回去。”
王忠臣回去轉告了嶽飛,嶽飛沉默不語。
韓世忠得不到回信,於是就把這事兒告訴了皇帝宋高宗。於是,宋高宗派遣使者詢問事情的原委。
嶽飛上奏章解釋說:“履冰渡河之日,留臣妻侍老母,不期妻兩經改嫁,臣切骨恨之,已差人送錢五百貫,以助其不足,恐天下不知……”
這段話的意思是:臣履冰渡河,北上抗金的那一天,叮囑妻子劉氏好好在家侍奉老母,想不到她竟兩度改嫁他人。臣為此恨之入骨,已經派人給她送去了五百貫錢,資助她維持生活,這些恐怕天下人都不知道。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也有相關記載:紹興八年(1138年)六月,嶽飛當時在京城,妻子劉氏和老母親姚氏留居相州,嶽飛把老母親接到軍中奉養,劉氏拋下兩個兒子,先後改嫁兩次。
劉氏第二次改嫁的人是韓世忠手下的押隊,韓世忠得知詳情後,勸說嶽飛把妻子劉氏領回去。
嶽飛沒有去迎回妻子劉氏,而是派人送去了“三百千”錢。
宋高宗得知消息,過問此事,嶽飛上奏稱:“臣不敢說這些事兒,恐怕有人會誣陷我拋棄妻子。”
宋高宗下旨,對嶽飛進行一番勸慰。
後世有學者認為這些記載可能有誤,極有可能是秦檜養子秦熺編造的謊言,用以誣陷嶽飛。
當然也有學者表示反對,認為秦檜養子秦熺為人陰險奸詐不假,但他沒必要用這些家務事來誹謗嶽飛。
至於嶽飛家譜中沒有劉氏的名字,可能是後代認為這屬於祖宗不光彩的事情,因此故意隱匿嶽飛有前妻的事實,同時編造稱嶽飛長子嶽雲是其養子。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記載也是前後矛盾,一邊說“養子雲尚年少,上亦已戰袍、戎器賜之。”一邊又說:“飛長子左武大夫、忠州防禦使、提舉禮泉觀雲坐與憲書……”
《朝野雜記》中又稱:“嶽飛次男嶽雷系同嶽飛一處送下。”說嶽飛的次男(次子)是嶽雷,很顯然,長男(長子)就是嶽雲。
《金佗粹編》一書也詳細記錄了嶽雲是嶽飛的長子,而非養子。
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嶽飛父子遇害二十年,宋孝宗即位,為嶽飛平反昭雪,期間,官府找到嶽雲的妻子鞏氏,調查相關情況。
嶽雲的妻子鞏氏說:“氏故夫雲見有男二人:甫二十五歲,申二十二歲,女大娘二十四歲……見在潭州同居,並系樞密親孫……”
鞏氏說自己生養了兩個兒子,大兒子嶽甫現年二十五歲,小兒子嶽申二十二歲,女兒嶽大娘二十四歲,現都居住在潭州,他們都是樞密(嶽飛)大人的親孫子、孫女。
李娃
嶽飛的第二任妻子李氏,名“娃”,《鄂國金陀稡編》記載:“李氏,名娃,字孝娥。奉其姑有禮度,又能籌理軍事。先臣出軍,則必至諸將家……”
李娃侍奉婆婆姚氏非常有禮有度,還能幫助嶽飛處理軍中事務。嶽飛率將士出徵的時候,李娃就去諸將家中,安撫慰問諸將的妻子兒女。
嶽飛家眷移居宜興的時候,讓妻子李娃在軍營服侍,當時軍中有個將領想要謀反,李娃得知消息,當時並沒有聲張。
等到某一天,諸將聚會在一起的時候,李娃告訴嶽飛,某將謀反的事情。
嶽飛於是將那個將領當眾斬殺,全軍為之震驚。李娃比嶽飛大兩歲,這個女子先後生育三子——即嶽霖、嶽震、嶽靄(一作霆)。
嶽飛被害後,李娃母子數人被流放嶺南,她“居患難不改幽閒之操”。
嶽飛冤獄昭雪,李娃受封為“楚國夫人”,和三個兒子及孫子孫女等一家老小返回家鄉,淳熙二年(1175年),李娃辭世,享年七十五歲,葬於江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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