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2月7日訊 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消息,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發佈關於對北京匯源飲料食品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匯源飲料)限制消費令。
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資料顯示,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於2020年11月03日立案執行申請人北京市果樹產業發展基金(有限合夥)申請執行北京匯源飲料國內非涉外仲裁裁決一案,因北京匯源飲料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一條、第三條的規定,對北京匯源飲料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北京匯源飲料及其法定代表人朱燕彤不得實施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據天眼查顯示,北京匯源飲料成立於2001年6月,註冊資本約8.3億,法定代表人為朱燕彤,經營範圍包含銷售包裝食品、飲料;果蔬種植;花卉種植;技術開發、技術諮詢等。北京匯源飲料食品集團有限公司目前已關聯數十條限制消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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