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消息,深交所日前發佈關於對河南華英農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通報批評處分的決定。經查明,華英農業及相關當事人存在以下違規行為:控股股東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關聯交易未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出售子公司重大事項未及時履行股東大會審議程序、重大訴訟未及時披露、業績預告違規。深交所決定:對華英農業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對華英農業控股股東河南省潢川華英禽業總公司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對華英農業董事長兼董事會秘書曹家富,副董事長閔群,總經理、時任財務總監汪開江,財務總監楊宗山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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