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12 月 10日丨新海能源(00342.HK)公告,公司董事已採取積極的措施,其中包括向銀行及財務機構再融資,以減低集團資金壓力及改善其財政狀況。
董事欣然宣佈因應公司向(i)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香港法院")及(ii)百慕達高等法院("百慕達法院",連同香港法院,統稱"法院")提交申請頒令召開計劃債權人會議,以考慮及酌情通過新海能源計劃及新海代理人計劃(定義見下文"法院計劃主要結構"段)。
於2020年12月10日,香港法院已頒令批準召開計劃債權人會議。向百慕達法院申請將於2020年12月11日(百慕達時間)於百慕達法院進行聆訊,公司將就申請的聆訊結果另行公告。
若相關命令被批準,遵照香港法院及百慕達法院指示將會召開的計劃債權人會議定於2021年1月18日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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