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跟朋友參加了一個書畫作品展覽活動,活動結束後,主辦方邀請我們中午在那就餐,席間便聽幾個健談人士聊了起來。
他們談論的話題由書畫轉到了女人,轉變後的話題似乎更能引起他們的興趣,於是越聊越興奮,調侃間,他們聊到的一個人令我們幾個新人哭笑不得。
據說那個很有才華的男人離過四次婚,並且跟每個媳婦都生過孩子,每次結婚他都是認真的,每次離婚也都是認真的,大家都取笑他這是“灑向人間都是愛!”,可任性的結果卻是苦了孩子。
男人的第一次婚姻是在他二十二歲那年,那一年他去省城辦事,在客車上跟一個美女相談甚歡,車到終點時他們就發展成了男女朋友。
速度之快連他自己都難以想象,不過他確信自己不是做夢,他對自己的長相和才華還是有些自信的,要不是早年在軍營裡沒有機會,他可能已經談過N個女朋友了。
他和女人相戀半年後就結婚了,婚後不久有了第一個孩子。可是這段婚姻並沒有維持多久,孩子還不到一歲的時候他就離了婚,因為他犯了桃花,在老婆懷孕的時候就出了軌。沒有愛情的婚姻等同於桎梏,他給了她這樣一個理由,堅決要離婚。
當然,他並沒有打算把孩子帶走,留給女人的是無盡的痛苦和一個嗷嗷待哺的孩子。
他和那個婚外的那個女人也是閃婚,不過這段婚姻依然因為他婚內出軌而走到了終點,和前一段婚慶幾乎雷同,他不負責任地撇下了一個傷心的女人和一個還不懂事的孩子。
第三段和第四段婚姻依然重複著此前的節奏,很快閃婚,出軌,離婚,再閃婚。大家都戲謔地說,他是個桃花運氾濫的男人,而之所以桃花如此氾濫,就是因為他身上的這點才氣。
其實,我和朋友也沒見過這個人,不過從他的作品中可以看出,他確實是個很有想法的人,並且才氣超群,很多人都是未見其人先聞其聲,對於這樣的人,女人除了敬仰就是愛慕了,而愛情裡,更是少不了女人對男人的欣賞。
席間的另一個朋友聽見著這樣的談論,他只是默默聽著,並未做什麼評價,我低聲跟朋友說,這個男人看上去倒是挺有風度的,不在別後議論別人,更不會取消別人,朋友悄悄跟我說,他不說話是因為他也在犯桃花呢,自覺理虧,自然不會議論了。
原來這個男人並不是書畫圈中人,而是其中一個“大師”的好朋友,那位大師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這個男人的資助,很多次到外地參展都是身邊這個男人給出的經費。
男人是經商的,他早些年做建築行業,後來自己融資買了下一塊地皮,那段時間正值房地產熱,於是他幾乎是一夜暴富,再後來他把臨街的一棟樓改建成了賓館,生意越做越紅火。
但是物質富足了,還想追求一些精神上的寄託,於是研究起了書畫,不過因為自己天資不夠,只能混個書畫愛好者的名分,於是他攀上了業界大師,沒事的時候就以請教為由請大師和大師的朋友們吃吃喝喝。
男人年近五十,原配妻子跟他是白手起家一起過來的,他們的孩子也快三十歲了,在國外生活,很少跟他聯繫,妻子經常出國去看望孩子,一年中有大半年時間在國外。
可他並不寂寞,因為他偷偷包了一個漂亮女人,聽說那個女人比他兒子還小一些,不過也是住在另一個城市,年初的時候剛剛給他生了個小兒子。
相比那個離了四次婚的男人自己是沒有理由笑話別人,因為至少那個被嘲笑的男人和他的女人們之間還有愛情,他是用才華吸引了她們。
而他呢,他不過是因為有錢才有了桃花運,哪個年輕貌美的女人會看上一個年近五十歲的臃腫男人呢,不過就是金錢的誘惑罷了。
男人們常以事業作為自己炫耀的資本,但同時也少不了要炫耀一下女人,在有些男人看來,擁有的女人越多就越能證明自己的成功,所以有些時候他們會情不自禁地炫耀,可這種自以為是的炫耀正證明瞭他們的不自信。
因為一個真正成功的男人,向來不會在感情方面胡作非為,一是他們沒有時間用來扯淡,二是他們更注重自己的名聲。所以,那些大有成就的男人是不會讓自己招惹桃花運的。
想起了我的兩個同事,他們都是我剛參加工作時認識的,兩個人在工作能力方面不相上下,外在形象更是不分伯仲,很快他們就成了彼此最有力的競爭對手。
不過,他們之間不同的是,一個在工作時總是不苟言笑,嚴肅認真的態度讓人有些不敢接近,尤其是在和女同事共事的時候,他更是和她們保持著十萬八千裡的距離,從沒有不合適的舉動,而另一個性格則完全相反,他總是愛在女同事面前講一些段子,沒事還喜歡調侃某個容易害羞的姑娘。
這個性格外向的男人自然招惹女人喜歡,所以總是有女人主動向他示好,而他從來不承認也不否定他和她們之間的關係,讓外人總是捉摸不透,他常常得意地說,自己與生俱來就有招惹桃花的命。
當時公司裡也傳出了他和其他部門女同事的緋聞,不過後來大家都忙於工作,誰也沒有時間去八卦那些無聊的事。
幾年時間過去了,那兩個人男人之間的差距竟然是天壤之別。
曾經那個不苟言笑的男人依舊是做事有原則,從不越底線的人,他用能力證明瞭自己,已經做到了區域經理的位置,而那個總是喜歡和女人調侃的男人幾年前就因為桃花氾濫影響了公司形象被開除了,而且後來他的婚姻也很坎坷,結了婚又離了,因為他老婆無法接受他總愛招惹女人的性格,現在人快到四十了,處了一個二十多歲的小女朋友,據說女朋友三天兩頭鬧分手呢。
人無論到什麼時候總該有點自知之明,一個女人能夠心甘情願跟一個比自己大很多的中年男人在一起,難道只是單純的因為愛情嗎?
其實女人要比男人現實得多,她們能夠心甘情願,不過是因為這個男人的金錢和地位,或者他身上有某種能夠吸引她的東西,而這些都不足以證明那是愛情。
如果一個四十幾歲的男人還因為自己的“桃花運”而竊喜,那麼被周圍的人詬病自然是不為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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