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話是“不以結婚為目的談戀愛都是耍流氓”,周大哥對這句話深有感觸,因為他所經歷的一切和上面這句話非常吻合。
33歲談戀愛,彩禮給了13.5萬元
周大哥是望江縣人,今年33歲,一直沒有結婚,去年3月份他在網上談了個女朋友。女朋友叫小司,也是望江縣人,和周大哥同齡。兩人認識之後周大哥去外地上班了,聊了一個多月後他趕回望江和小司見了一面,第二天買了鮮花和禮品上門。去年4月28日他們舉行了訂婚儀式,周大哥還專門到銀行換了一些鈔票,周大哥說:“我們那兒流行萬紫千紅一片綠”。周大哥還拍了照片,從照片身上可以看到一堆人民幣堆在一起,有5元、50元、100元,總共是13.5萬元,這些錢都給了小司算作彩禮。到了4月30日,小司的家人來到周大哥家中,周家人給小司發了一萬一的紅包,寓意是萬裡挑一。
彩禮錢
得知女友結過婚,男子忍了,換來的結果是:女友又和別人領證了
當週大哥還沉浸在訂婚的喜悅中時,一盆冷水潑了過來。在這次吃飯中,小司坦白了自己的過往,說她結過婚還有一個9歲的孩子。周大哥覺得每個人都有過去,只要小司以後誠心過日子就行,況且已經訂過婚了,而且也買了汽車,所以這件事就這樣過去了。原本兩家商量好在去年春節的時候舉辦婚禮,因為疫情和小司的原因婚禮沒有辦成,因為小司一直找各種藉口不去領結婚證,後來又要求周大哥買房子。
周大哥
這就樣他們的婚事一直被耽擱著,後來周大哥得知小司在今年8月份已經和別人領過結婚證了。周大哥說:“我最受不了的是她和我在一起的時候同時和另外一個男的保持男女關係。”雖然心有不甘,但事已至此,周大哥現在希望小司能歸還他們在交往過程中給的錢財。
女友不承認拿了彩禮錢,並說男子人品有問題
小司對這一切又會怎麼解釋呢?記者經過輾轉電話聯繫上了小司,她承認和周大哥存在戀愛關係,但否認已經訂婚的事,她說:“雙方在一起吃過飯就算訂婚嗎?你去問問他有沒有三媒六證,有沒有三金?”對於13.5萬元的彩禮錢小司矢口否認,並說自己並沒有拿那些錢,並說這些錢是周大哥拿走了。對於和別人領結婚證一事,小司的解釋是:“我沒和他(周大哥)結婚,沒和他領證,我為什麼不能領結婚證?”
電話採訪小司
隨後小司又說出了不跟周大哥結婚的原因,他說周大哥沒有正經的工作,但人還是不錯的,她願意和周大哥一起吃苦。後來她發現周大哥人品有問題,周大哥曾拿著她的錢去賭博,欠了外債後拿著她的信用卡去還錢,所以她不願意和周大哥再交往。
訴至法院未宣判
關於彩禮的事小司一直是並不承認,雙方各說各的理,無奈之下週大哥將小司訴至法院,目前法院已經開庭審理此案,但未當庭宣判,相信法院最終會有一個公正的判決。最後想說的是,不管是戀愛還是婚姻都應該坦誠相待,只有真心才能換取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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