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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退費!安徽省教育廳最新迴應

教育 安徽商報

近期

有部分學生和家長反映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

學校退費問題

安徽省教育廳就此迴應表示

高等學校

不得跨學年預收學費

中等職業學校

普通高中、幼兒園

不得跨學期預收學費(保教費)

對於學生、家長反映

個別學校存在

退費不及時或未退費的問題

省教育廳高度重視

進行了深入核查

對未落實退費政策的學校

加大督促力度

責令其立即進行整改

整改!退費!安徽省教育廳最新迴應

迴應顯示

各地、各校應按照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統一部署返校復課,未返校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保教費)。

省教育廳表示,早在今年4月份,我省就已發佈《關於規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管理的通知》(皖教秘財〔2020〕66號),明確規定:高等學校不得跨學年預收學費,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中、幼兒園不得跨學期預收學費(保教費)

此外,高等學校不得跨學年預收住宿費,其他學段不得跨學期預收住宿費。已收取的住宿費,因疫情防控期間未到校住宿的,應在本學年(學期)末及時結算,退還剩餘的住宿費。

具體退費辦法為:根據學生實際住宿情況按月計退,一學年按10個月計算、一學期按5個月計算、一個月按30天計算,累計未住宿天數每達到30天的,退還1個月住宿費,不足30天的尾數按1個月退費。(此退費辦法僅適用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

省教育廳表示:“對於學生、家長反映個別學校存在退費不及時或未退費的問題,省教育廳高度重視,進行了深入核查,並對未落實退費政策的學校加大督促力度,責令其立即進行整改。

同時,省教育廳也提醒廣大學生,如各位學生、家長對疫情期間學校收費工作有疑議,可來電諮詢:0551-62831884,62812071

來源:安徽省教育廳網站、市場星報

審核:馬翔宇 編輯:胡霈霖 校對:李黎

整改!退費!安徽省教育廳最新迴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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