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修訂
擬明確冒名頂替入學法律責任
針對社會關切,20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教育法修正草案擬進一步明確冒名頂替入學相關行為的法律責任。通過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等欺騙手段,冒用他人姓名和入學資格頂替入學的,或將被撤銷入學資格並責令停止參加相關國家教育考試一至三年;已取得學位學歷證書的將被撤銷;已經成為公職人員的,將依法給予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家庭教育法草案:
家庭教育不得有任何形式家庭暴力
家庭教育法草案20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草案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在實施家庭教育過程中,不得對未成年人有性別、身體狀況等歧視,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不得脅迫、引誘、教唆、縱容、利用未成年人從事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的活動。
我國擬立法規定
必要時國家對家庭教育進行幹預
家庭教育不僅僅是家庭內部事務,也事關公共福祉。家庭教育法草案20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草案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是實施家庭教育的責任主體。政府、學校、社會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促進家庭教育。必要時,國家對家庭教育進行幹預。草案明確了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幹預家庭教育的情形和主要措施,並對強制家庭教育指導的實施作出規定。
來源:新華視點官方微博
編輯:潘 偉
監製:王 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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