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多年了,熟人聚餐我從不阻攔太太將餐餘之物“打包”回家——注意,是熟人,桌面上生人一多或其他不宜場合,我們當然也是要“裝”的。
周圍很多人其實都和我一樣好這一口“光盤”。但內中心態值得玩味。有人喜歡說,家裡養了條狗,帶回給狗吃。但狗難道會吃酒香草頭會吃酒釀圓子嗎?每次想戳穿他們,每次都忍住了。何必呢。節儉是美德,你是帶回家,又不是偷回家。老實說,有的菜家裡怎麼也燒不出的,你大可誠實點。
若說“餐桌修養”,上海的市井文化是一向視“節儉”為本埠優良傳統的,所謂“做人家”——餐餘食物的再加工或打包回家,老上海稱之為“雜羅羹”(雜,滬語讀如“色”,陽平)或“並百隻”,尤其是物資短缺時代,我們都還記得,但凡親友辦酒水,雙方長者都會備好鋼精鍋與鋁飯盒,手銬腳銬一般,一俟宴席結束就把五花八門的“雜羅羹”五花大綁地銬回家,全家歡天喜地地吃它幾天。
雜羅羹贊!但大家不說,至少不多說,似乎說多了就坍臺似的。
有趣的是,舊時滬上輿論對此倒一向很點讚的,蓋自清末民初以來,社會上就流行類似風氣,彼時租界畸形繁榮,餐飲投資日趨狂熱,酒肆菜館密如江鯽,大量精美的餐餘菜餚一概傾棄的話,未免暴殄天物,多少參翅鮑肚,雞鴨魚肉,沒怎麼動過就撤了,於是就找流量,找分享;於是東新橋、牛莊路、老閘橋一帶就涌現了大量的“平民菜館”,這些奇怪的菜館價格便宜得驚人卻雞鴨魚肉,參翅鮑肚俱全,惟獨沒有哪怕一個完整的菜式,答案不言自明,此即“雜羅羹”也。原錦江飯店老闆董竹君也曾回憶,那時候有專人承包錦江飯店、大東亞飯店巨量的剩餘菜餚,加工後出售,生意非常火爆。
而類似的餐餘打包要上溯的話,古已有之。我們看《古文觀止》或《歷代文選》,第一篇往往就是左傳的《鄭伯克段於鄢》,裡面說到鄭莊公請潁考叔吃飯,餐餘潁考叔有肉捨不得吃,要打包回家,莊公驚問其故,潁考叔說想讓母親嚐嚐御廚的手藝。那時的肉食金貴,孟子衡量一個社會夠不夠“王道”,重要標誌就是人到七十有沒有肉吃。
只是,我沒有看到比這更早的“打包”記錄了,稍後的《論語·鄉黨》寫到“朋友之饋,雖車馬,非祭肉,不拜”,說是朋友送孔子禮物,即使是貴重的馬車,他都不作揖行大禮,但是,倘有人送他祭剩的冷豬頭肉,他一定會行大禮以示感謝。
祭剩的豬頭肉,“打包”後更討夫子喜歡,其程度竟然超過車馬,看來那時打包很有面子。清宮檔案《節次照常膳底檔》記載乾隆年夜飯從設宴到散席的所有菜品。最大的亮點在年夜飯的最後一個節目,皇上下令把自己吃過的、吃剩的、只看沒吃的百十樣菜品,整桌打包賞與近臣和親王、郡王們。
當然,打包後的肉食不能置放太久,《論語》又說夫子“祭於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孔子參加國君祭祀後,打包回府的肉,從不留到第二天。祭祀過的肉不超過三天,超過三天就不吃了。
可見,打包後的雜羅羹如何享用是有講究的。
首先得講舍取。你總不能“龍捲”餐桌的一切吧,雞頭雞腳就請放過哦,這倒不是“裝”,而是碎渣渣的難成體量,難以加工;其次是分門別類,乾溼異途,冷盆既然有分有合,海鮮魚腥也決不可與烤鴨獅子頭為伍,髮菜銀絲羹更不能和白切羊肉同框,否則就不是雜羅羹,而是滬人所謂的“爛糊三鮮湯”,曾見一位仁兄收編了一道“鹹蛋黃鍋巴”,刮拉鬆脆的鍋巴上裹滿了金黃鮮香的鹹蛋黃漿,味美無比,卻冷不丁地將一碗“清炒鱔糊”倒了進去,我當場失聲慨嘆:這不成……泔腳了?!他聽了自然老大不高興。
豈不知我也不高興。須知上海人就算是雜羅羹也是講品位的。打包前,要“胸有成餚”,誰和誰搭配,不應該“預則立”嗎。
其次,易餿易餒之物亦請整肅,打包忌一個“貪”字,有的人於餐桌聚斂太烈,大腸煲肺頭湯臭豆乾皆不放過,這類貨除非立即開吃,否則極易串味變味,雜羅羹雖則微賤也請別忘了薰蕕自古不同器,往往一客孜然烤肉一包榴蓮酥的強大氣場足夠把你相鄰的佳餚乃至整個冰箱都顛覆了,何苦。
雜羅羹最後修成正果靠回燒,講衛生配營養,同時也考驗你的配菜能力,食材來路一雜,既要合併“同類項”,更要解析“提等式”,紅燒的歸紅燒,白灼的歸白灼,煲湯的歸煲湯,如前所述,縱然混搭,也不能黛玉配薛蟠,李逵搭王倫,運用之妙,稱職的主婦自然知曉,無須在下嘵嘵,我這裡只想強調一句:雜羅羹是惜福惜物的正當之舉。閣下請勿忸怩作態。
珍惜食物,天地育焉。(胡展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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