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12月8日發佈,近日工信部裝備工業一司約談了前期監督檢查中存在違規問題的25家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有關企業切實履行主體責任,認真分析問題原因,嚴格按照《公告》管理要求,限期整改存在問題。同時,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告》管理規定,根據違規情節輕重,對違規企業依法予以撤銷或暫停違規產品《公告》、暫停新能源汽車新產品申報等行政處理,並將違規信息納入企業信用記錄,列入後續重點監管對象。
涉及企業包括北京汽車、東風汽車、廣汽三菱、廣汽本田、北汽(廣州)汽車、比亞迪汽車等。據介紹,存在生產一致性問題的車型包括,新能源乘用車,共涉及9家企業的9個車型產品,涉及動力電池容量和保護功能、行李箱容積、輪胎規格、標誌標識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管理規定;新能源客車,共涉及10家企業的12個車型產品,涉及低速行駛提示音、車輛喇叭、三角警告牌、標誌標識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管理規定;新能源專用車,共涉及6家企業的6個車型產品,涉及動力電池容量、報警信號、低速行駛提示音、標誌標識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管理規定。
下一步,工信部將進一步加強對道路機動車輛產品的事中事後監管,與相關部門密切協作,創新監管方式,豐富監管手段,加強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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