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深度、格調 | 湯先生
一、八字匹配決定兩個人的婚姻
地球上有數十億人。
數十億人中只有兩個人能在茫茫人海中相遇後,能結為夫妻。這種奇怪的現象被人們稱為“緣分”。緣分是否可以被解釋?為什麼我是跟這個人結婚而不是跟另外一個人?很多人會幸福的困擾在其中,在得不到確切的解釋時只能以冥冥之中自有命運的安排這一說法來釋懷。
而古今中外,關於人與人之間的緣分,其實一早就有定論。
對於東方文明古國的中國來說,深受傳統文化影響較深,幾乎從婚姻制度誕生開始,就在講究男女雙方要“合八字”。
所謂生辰八字,就是指一個人出生時的干支歷日期。
而“干支”就是天干地支,“十天干”是指: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十二地支”就是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干支曆法是記錄時間的,我國曆史考證表明,這套曆法從上古時期就開始使用了。
古人認為,人出生的時候,具體對應的哪一年,降生在哪一月的哪一日甚至是哪一個小時,就可以用四柱干支進行記錄。在每一柱上有兩個字,一共就是八個字,所以古代把一個人的出生日期叫做“生辰八字”。
可別小瞧了這個生辰八字,古代人們相信每個人的八字是可以影響或預示一個人的命運的,在此心理基礎上就產生了 “八字命理學”--------即知道一個人的生辰八字,就能夠推算出這個人一輩子的命運和經歷。比如可以測算他的婚姻、事業、學業、壽命等等。
這種推測法至今仍在使用。而最為常見,也最被大家看重的,就是其中對婚姻的推測。因為古人和今的人們結婚之前,都會去測算兩人的生辰八字是否合適配對。
比如男女雙方經媒人撮合後,婚嫁雙方都要報出八字去合算一番,如果合出來兩人生辰八字不合,就是相互反衝,就不能結為夫妻。
為什麼要測一測八字合還是不合?又為什麼八字之間有不合呢?
這主要是因為:
1. 古人認為男為陽,女為陰,男女各有金、水、木、土、火五種命格。如果一對男女要結為夫妻配對,其實質不僅是兩個家族聯姻,更是陰陽五行相互融合的結果。
2. 古人非常重視後嗣綿延,而婚姻的主要目的就是綿延後嗣,壯大宗祠。因此,就有旺女益夫,旺夫助妻的說法和理論。
其實質是男權社會之下,女人作為附屬物的一種變形論調。但對於古人而言,一個女人是否能生育持家為大家庭奉獻和輪轉,是她作為附屬品的重要價值所在,因此,一定要選八字能夠服從的女性。也因此才有 “男命宜旺,旺就有福,衰就有災。
而女命益衰,衰敗了才有家庭婚姻之福,個人運道太旺則會有災。女性應以柔為本為福,過於剛健則為刑為災”這種陰陽剛柔的理論。
所以古代社會經常宣揚和提及的就是,如果女人太剛太旺,男人過於衰柔,就叫天地陰陽錯位,違背陰陽規律,對家庭、家族和婚姻都是有災的,這樣的女人是一定不能娶回家的。
3. 古人非常注重婚姻的延續性,忌諱的就是婚姻中途崩塌,於家族和家庭無益。
比如古人會在探索“為什麼有的男女結婚後恩愛如初、白頭偕老;而有的男女雖深似海卻遭遇中途喪偶;為什麼有的夫妻最初合然後又分離,有的甚至先恩愛後仇敵,以至鴛鴦分飛”這些命題。
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古人認為這都是陰陽五行相互折損的原因,因此一定要在婚前將這些不利因素剔除。
4. 在古代,女子受封建社會倫理禮教的束縛,一般都不會出門,想要結親的男人根本無法瞭解到女子長什麼樣,性格、稟賦、勞動和家務能力如何。
正因為完全沒有直接接觸和了解的可能,所以娶妻就成了非常講運氣甚至是很冒險的事情:運氣好娶到天仙,又能持家又有好家室教養,那麼自然家庭美滿;
可如果是運氣不好,娶到一個河東獅,又醜又懶又兇悍的話,那男方就要自認倒黴了。
所以當時人就想出八字合婚這樣的測算辦法,以求能夠從八字中,計算出人的外貌,運勢、稟賦、命格,以及這個女子的稟賦格局怎麼樣。
旺不旺夫家,對丈夫有沒有幫助,如此拐彎抹角的調查一番後,才能安心的娶回家。
所以,無論在古代還是在當今社會,人們註定跟誰在一起,其實是連他們自己也不知道的。基本上完全從順於社會習俗,也就是古老的八字相合婚姻匹配法。
至今,在某種程度上,人們還在沿用這種方式以應對婚姻姻緣的不穩定性。
也可以說,跟什麼樣的人在一起,又如何分離,往往並不是當事人自己能夠了解和決定的,其中摻雜了很多種社會因素、經濟環境影響、個人意念與人與人之間溝通的偶然性。
二、三觀一致決定相遇相守,相互成就
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被統稱為三觀。男女戀愛婚嫁,一半建立在這個基礎之上。兩人結為夫妻,長久生活在一起,僅僅是生活習慣上的吻合和情緒上的合拍還遠遠不夠。還必須在這三觀上有所共鳴才能夠相遇相守,乃至相互成就。
剛剛去世的美國大法官金斯伯格與她丈夫馬丁的婚姻,就是三觀一致琴瑟和鳴的最完美體現。
馬丁為了讓妻子安心工作,自願成為“家庭婦男”,自願包攬所有的家事,家庭共處中凡是利於妻子的事情,他都會去做。
金斯伯格當年能夠被克林頓提名為大法官,她的丈夫馬丁起了關鍵性作用。
1993年,金斯伯格已經60歲,克林頓覺得她年事已高,不合適做最高法院的大法官。
金斯伯格的丈夫馬丁卻不這麼認為,他動用自己一切人脈資源,說服克林頓給金斯伯格一次見面機會,用三分鐘時間做自我陳述。
結果,克林頓見到金斯伯格一下聊了15分鐘,之後就決定提名她為最高法院大法官。
當金斯伯格去華盛頓赴任,馬丁也“婦唱夫隨”,放棄自己的工作來到華盛頓陪伴妻子,按照馬丁說法,“我認為我做的所有事情中,最重要的一件就是幫助妻子成就她現在的事業。”
而金斯伯格也曾動情的感嘆道:“我的丈夫,是唯一一個關心我有大腦這件事情的男人”。
看到這裡,你會不會以為,這個馬丁,其實就是一個普通人?不,這個為金斯伯格做出個人犧牲的男人,自己就是一個年收入千萬美元的,傑出的稅務律師。兩個人相互欣賞,相互扶持,讓這段婚姻熠熠生輝。
三、個性化發展決定分離
人從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經決定了會生活在一個既有的環境模式之下。
這個環境中,有父母家庭形成的生活模式、性格印記、經濟環境所造成的一切軌跡。呱呱墜地的嬰孩就是在這種環境中成長並烙印上家族痕跡。
當男女彼此相遇相愛並決定組建家庭後,彼此不同的生活印記重疊在一起,不適合的地方也以矛盾的方式展現出來。
當婚姻的甜蜜期過去,家庭俗事纏身時,如果兩個人的心智和格局尚不足以包容對方的短缺,那麼彼此關係將無可阻擋的走向惡化。
通常情況下,個性越強的一方越容易選擇守護自我屬性,與對方分離;而越不願意改變的一方,則越容易被拋棄。也許愛情之初的甜蜜是真實的,相互的愛戀和欣賞也是真實的,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一切都會發生改變,分離也將在所難免。
所以,什麼樣的人註定會在一起,又註定要分離,的確從一個人出生的那一刻就已經確定了。而確定它們的,既有時代印記、社會習俗、生活模式,也有人自身在命運巨輪之下的變數與機遇。
作者 | 湯先生
編輯 | 湯先生
參考資料: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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