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錢經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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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上市的iPhone12不帶充電適配器,配送的充電線也由傳統的USB-A接頭轉為USB-C,導致新買的手機如果不另購配件就無法使用。就在全球眾多用戶都在為2020年的iPhone 12包裝中無附帶充電器所妥協的時候,來自西安的楊先生拒絕將不滿停留在“吐槽”階段,對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提起了法律訴訟。
買了手機不能用 用戶起訴蘋果公司
11月3日,西安市民楊先生登錄蘋果官方網站網絡購買了一臺IPHONE 12 PRO PACIFIC BLUE 512GB-CHN蘋果手機。收到手機後發現僅配有充電連接線,沒有與之配套使用的充電適配器,甚至配送的充電線也由傳統的USB-A接頭轉為USB-C,新接口與此前蘋果全系列手機充電頭都不適配。
換句話說,買完iphone12他還要再掏錢重新買個新充電頭,而在蘋果官網上,最便宜的20W USB-C電源適配器售價為149元人民幣。
“我前後使用蘋果設備不下10臺,還是第一次遇到新買來的手機不另買配件就無法使用的情況。這就好比買一個電飯煲卻不帶內膽,買一套房子卻不帶門。”楊先生說。
作為“資深果粉”,楊先生對蘋果的這番操作感到十分反感:“蘋果一直宣稱自己‘站在科技和人文的十字路口’,以前iPhone7取消3.5毫米耳機接口時,就附贈了轉接頭,現在卻直接以‘環保’的名義去掉電源適配器,連個轉接頭都不配,完全不把消費者體驗放在眼裡。而且蘋果說不配充電頭是為了環保,我認為這個說法不足以說服用戶。iPhone12轉接線接口是蘋果手機此前從未出現的,換句話說,我們的舊充電器和新轉接線,總有一個要捨棄。而大概率大家都會‘扔掉’舊充電器,因為iPhone12新連接線具有快充技術,同樣時間,比舊版充電更快。這樣情況之下,被‘扔掉’的舊充電器也是電子垃圾,這本身就不是一件環保的事情。”楊先生表示。
為此,楊先生於11月26日一紙訴狀將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起訴到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法院,並提出兩點訴求:
一是 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蘋果公司將USB-C轉閃電連接線無償更換為USB-A轉閃電連接線;
二是 依法判令蘋果公司提供與USB-A轉閃電連接線相配套的充電適配器。
據悉,目前,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法院已經立案。
不帶附件 巴西法院裁定蘋果必須帶有附件
實際上,近年來僅在手機業務領域,蘋果公司已經被多個國家的消費者起訴。其中巴西聖保羅州法院就裁定,蘋果出售的新iPhone中必須帶有附件,也就是充電器。
這一裁定的訴訟方,巴西聖保羅州保護和消費者保護基金會(Procon-SP)表示,蘋果公司必須要解釋清楚為什麼不在包裝盒中提供充電器。
雖然蘋果公司說這是為了環保,但是在Procon-SP強有力的反駁下根本站不住腳。Procon-SP認為消費者在選擇掏錢更新換代時,對新iPhone的期望不止有性能更好,電源適配器功率更高、充電更快、使用更安全也是用戶所需的點。而iPhone 12既然將20W的快充功率納入產品點,卻又不提供享受該點的必不可少部分,這顯然是錯誤的。
並且從環保方面,蘋果並沒有證明不配充電器這一做法能為環保提升多少收益。而且蘋果公司也沒有證明使用舊的充電器會不會影響充電過程的安全性。更沒有保證用戶使用第三方充電器充壞了手機,蘋果售後會不會以此來拒絕保修服務或維修。
針對Procon-SP提出的訴訟,巴西聖保羅州法院最終裁定,蘋果出售的新iPhone中必須帶有充電器,不然就要面臨高額罰款。
據瞭解,到目前為止,新聞報道中還未有中國消費者因為iPhone 12不帶充電器而起訴蘋果公司,因此對於楊先生此次關於iPhone 12的中國大陸第一告,結局如何,不少網友表示將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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