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寸金莲,移步西门”《水浒传》里有好几对行为不正经的“狗男女”,但最出名的还是西门庆与潘金莲这一对,西门庆与王婆联合做局,将潘金莲拉入圈套,全城人都知道西门庆和潘金莲丑事,只有武大郎不知道,等他知道的时候已经晚了,被潘金莲一碗汤药给毒死。
武松是武大郎从小养大的,对哥哥有非常深的感情,知道哥哥是被西门庆潘金莲害死的,先去找潘金莲报仇再杀西门庆,不过大家有没有注意到,武松杀潘金莲前有个细节,那就是他杀之前扯开了潘金莲的衣裳。
潘金莲曾勾搭过武松,武松都柳下惠附身不为所动,不可能杀潘金莲前还想贪念一把美色,那么他为什么要多此一举扯掉潘金莲的衣裳呢?
武松因为打虎事件太有名,被大家以为他只是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莽夫,其实他有勇有谋,在知道武大郎被西门庆潘金莲这对奸夫淫妇所害后,虽然恨不得将他们千刀万剐,但他还是保持理智,去找官府报仇。
按照《宋刑统》规定:“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两年”西门庆光是勾搭有夫之妇按照法律处罚就要坐一年半的牢,潘金莲要坐两年牢,但西门庆收买了官府的人,法律对他没有用,武松不得不用私自杀人的方法来报仇。
武松杀潘金莲还是保持理智,已经在为自己后路着想,《宋刑统》规定杀人偿命,但“斗杀”例外,斗杀只被判处流刑,流放三千里,或者可以将流刑改为杖刑,脊杖二十,再配役一年。
武松就利用这点法律漏洞给自己减轻处罚,他扯掉潘金莲的衣服,把屋内桌椅板凳打翻,又让邻居记录事发经过,让别人以为他是在斗杀中将潘金莲杀死,这样他就不要偿命了。后来,武松杀西门庆,西门庆因为会武功,与武松发生了打斗,武松也不用大费周章营造斗杀的场景,就凭武力将西门庆杀死。武松后来果然没有被判死刑,被脊杖四十,刺配二千里外。
《水浒传》还有一个人是在斗杀中将女人杀死的,这个人就是宋江。阎婆惜偷看了梁山首领晁盖给宋江写的书信,以此作为要挟宋江整个家族存亡的把柄,宋江一时冲动将阎婆惜杀死。
宋江是斗杀杀死阎婆惜,还是以大欺小杀死阎婆惜,除了他自己也没外人知道,但他在官府上说“一时恃酒诤论斗殴,致被误杀身死”,最后他只被判了脊杖二十,刺配江州牢城。
古代人的行为不能用现在的眼光来看待,武松擅用私刑处理个人恩怨,他同样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放到现在的话,他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而且情节比较严重,按照《刑法》第232条规定,他将面临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本不会有他后面上梁山,活到80岁高龄寿终正寝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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