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老话叫“三妻四妾”,所谓三妻四妾,其实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这在我国是有非常悠久的历史的。根据《庄子》中记载:“灵公有妻三人,同滥而俗。”由此可见,“三妻四妾”的习俗由来已久,有着悠久的历史。自从人类社会进入父系社会后,女子的地位逐渐变低,婚姻也由原先的对偶婚变成一夫多妻制。中国古代有权势地位的人,往往都有三妻四妾,帝王更是有后宫佳丽三千,从现代文明的角度来看,三妻四妾是一种落后的习俗观念,势必要被历史所淘汰。
近代时期,三妻四妾的思想习俗仍然根深蒂固,尽管后来辛亥革命中也提到要废除这一陋习,可革命进行得并不彻底,很多封建陋习仍然延续下来。民国政府号召社会各阶层人士一夫一妻,可是很多政府要员和军阀还是要娶姨太太。比如东北军阀张作霖,作为奉军的头领,张作霖不仅拥有钱财和权势,他还有很多姨太太。再比如“狗肉将军”张宗昌,他有一个绰号叫“三不知将军”,其中有一不知便是“不知姨太太有多少”。
除了这些军阀外,民国很多文人和政府要员都有姨太太,一夫一妻制对于他们而言只不过是幌子而已,身为上层人物不仅没有起到表率作用,反而还带头娶姨太太。再者,民国时期受父母包办婚姻的人仍然有很多,许多人的原配妻子都是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被迫娶的,民国时期思想逐渐开明,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很多人都无法接受。此外,还有传统的生育观念的影响,传宗接代对于很多家庭而言都是头等大事,为延续后代,部分人不得不纳妾。
清朝末年,民间仍然存在“借妻生子”的现象,再加上许多有权势的人物都喜欢娶姨太太,这极大影响了人们的婚娶关系,民国时期的婚姻法也模糊不清,导致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乱。建国后,国家废除一夫多妻制度,并规定男子不能纳妾。那么,先前已经娶姨太太的是怎样处理的?解决的方案令人羡慕。
根据1950年5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新中国成立后已经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度,并且男女双方婚姻自由,男子再也无法娶姨太太。对于在新中国成立前已经纳妾的人,国家并未强制要求他们离婚,反而还准许他们自由选择,可以继续保持婚姻关系或者离婚。
当年的《婚姻法》更侧重于保护女性的权益,与如今的观念有所不同,当时只需要女子提出离婚,无论是原配妻子还是姨太太,男方都必须同意离婚。对于那些有很多姨太太的人,国家也并非强制要求他们与谁离婚,这一点确保了家庭关系的稳定与和睦。毕竟很多姨太太并不是同一时间娶来的,再者他们在一起很多年也有感情,若强行拆散他们,可能会适得其反,从而引发其它一系列问题。
当年新推出的《婚姻法》更加符合国情,并缓和了当时的社会矛盾和阶级矛盾,因此还有很多人仍然保留着姨太太,这个解决方案令人羡慕。如今在我国的港澳地区,仍然有很多富豪娶姨太太,比如已经去世的“赌王”何鸿燊,当年他娶了四位太太。对此,大家有何不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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