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是驻马店市上蔡县人,典型的草根出身。“李斯者,楚上蔡人也。年少时,为郡小吏。”后“入事秦,因以瑕衅,以辅始皇,卒成帝业,斯为三公,可谓尊用矣”。对这位草根通过打拼成为千古传奇人物发自心中敬仰。为此,前几年前我回老家时专曾拜谒过“千古一相”李斯之墓。
当到上蔡之后才发现李斯的故居其实分两处,其一是故城东门里东西大道路北也就是今天上蔡一中的附近,院落面积约有5000平方左右。其二是上蔡县县城南约5公里的李斯楼自然村。
李斯楼是李斯乡下的故居。据说李斯遇害之后还要“诛三族”。其幼子在邻里暗中保护之下,得以存活并且始终藏匿于该村。直到现在这个村庄上的人皆为李姓,说全是李斯的后代。自秦始该村庄传下一个习俗,在清明、上元节扫墓祭袓时,不在坟头上放祭物,原因就是说李斯被斩首没有脑袋。
李斯是怎么死的呢?“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也就是说具五刑之刑。
具五刑,是秦汉时一种残酷之刑。看《汉书·刑法志》对具五刑的解释:"皆先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诅詈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即对犯人先施之墨劓之刑,又斩左右趾,再用鞭或荆条活活抽死,然后割下首级并悬之于木,最后将尸体剁成肉酱。
其惨状可想而知,何止没头啊?!仔细想想还会有啥呢?是不是个衣冠冢就很难说。这一代名相,功盖千秋,昂扬而往,归之如斯!早知现在,何必当初?!
李斯故居的东门之外,就是一片杂草丛生的低凹之地,说是后来赵高率人“挖地三尺”而为的“李斯坑”。当年李斯曾为楚国上蔡郡一仓库小官吏时,这个地方植物繁茂,树木琳琅丛生,野兔时有出没。李斯闲暇之余携儿子,带黄狗追逐野兔,享受平淡人生。至李斯父子在行刑前这位老丞相还在追忆那段平淡而实在的日子。“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
李斯的墓就在蔡国故城的偏西南处,是一个比较大的土冢。四周砌有石阶。墓的正前方立有一碑,上书“秦丞相李斯之墓”。另外唐诗人胡曾还有对该墓题诗“上蔡东门狡兔肥,李斯何事忘南归?功成不解谋身退,直待咸阳血染衣。”
读完这首诗,令人五味杂陈。当年的仓库小吏意气恢弘。谏,名扬四海,协助始皇帝,使江山一统。后推车同轨、书同文、郡县制,为中华民族的大一统立下悍马功劳。最后客死他乡、身首异处……
在即将登车返回时,不觉回眸。在这萧萧秋风中目睹这破败荒芜的土冢,恻隐之心亦油然而生。伴随着萧萧秋风曹雪芹《好了歌》也侧耳掠过: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注:文中引用皆为司马迁《史记李斯列传》;李斯墓、故居目前基本还处于野生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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