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的婚姻法明确规定,一个丈夫只能娶一个妻子,否则就是犯了重婚罪,不过在古代,除了娶一任妻子之外,还可以多娶几个小妾。有人就十分好奇,建国后才实行的这个制度,那么之前那些过门的姨太太们去哪里了呢?这个解决方案也是让很多人十分羡慕的。
有人觉得既然制度已经改变了,那这些人肯定都没有了归宿,不过她们又没有什么生存手段,要想活下去还真有点难,其实当时政府也考虑到了这一点,于是在婚姻法中也做了额外规定,那就是说解放之前那些有多位太太的,如果太太在新的婚姻法颁布之后没有提出离婚,是可以继续在一起的。
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男人娶妻只能娶一个,但是那些已经娶了多位的,算是历史遗留问题,并不能无情的把她们抹杀掉,而是要根据女性的意愿来决定,如果她们想要离婚,那么她们就可以得到自由,但是如果她们想要继续跟着丈夫生活,那么也是可以的,选择的余地让人非常羡慕了。
这也就是说在解放之后,依然有些人有好几房太太,就比如我们所熟知的澳门赌王,他现在就有4个老婆。因为他是在澳门,澳门当时是由清政府割让出去的,因为他的原配妻子常年卧床,所以他当时就以此为借口,并且按照大清律例,后来又娶了这几位太太。其实不光是他,有许多香港澳门地区的富豪都是有好几房太太的,直到70年代,这种现象才正式废除。
不过有些了解的人可能会疑惑,不是在民国成立的时候就已经实行这个制度了吗?为什么在建国后又特意作规定呢?在当时的确是发布了这样一个规定,但是当时在政治上非常活跃的基本上都是清朝的官员以及一些军阀,这些人的封建传统思想是很严重的,他们在女色方面一直不节制,并且觉得多娶几个女人才有面子,所以当时的一夫一妻大部分只是喊喊口号,袁世凯就娶了9个小妾。
不过现在这种现象是完全消除了,其实这也是对女性的一种尊重,因为当时的小妾地位非常低,她们更像是一件物品,而不是一个人,不但要接受男女主人的谩骂责打,如果主人不喜欢了,还可以直接把她们卖掉,有许多小妾被另外的男人看上,也是会直接送人的,这对女人来说,是一种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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