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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整顿P2P“现金贷”,不配合不予备案

财经 中诚信征信

日前,上海金融监管部门发布《上海市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将“现金贷”纳入P2P网贷领域整治,由上海市银监局、市金融办牵头整治。

三分之一条款规范息费

《方案》关于P2P网贷机构“现金贷”业务清理整顿要求共有9条,其中前3条均是关于利率、利息的。具体为:不得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禁止从借贷本金中预扣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禁止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在整顿的总体要求中,关于利息、费用明确指出,一方面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另一方面,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含利息即各种费用)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各项贷款条件以及逾期处理等信息应在事前全面、公开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关风险。

随着对于息费名目的监管,一方面,意味着作为行业潜规则存在已久的砍头息从此要画上句号。另一方面,未来对于现金贷平台、网贷平台的监管收费项目的信息披露要充分且完善,才能够充分显示,监管后的平台并没有另辟蹊径再寻口径。

2月底完成整改,不配合整改不予备案

《方案》指出,本次规范整治的对象主要是各类机构开展的具有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等特征的现金贷业务,处置现金贷业务中存在的过度借贷、重复授信、不当催收、畸高利率、侵犯个人隐私等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防范相关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

各区整治办根据前期监管部门提供的名单,以及群众举报投诉等相关信息,初步确定辖内开展“现金贷”业务的企业名单,及时逐一(或批量)约谈相关企业,传达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关于“现金贷”业务规范整顿的有关要求,对规模影响大、举报投诉多、不落实监管要求的相关企业,应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实施现场检查。此项工作应在2018年1月底之前完成。

在约谈、整改的基础上,各区整治办应责成辖内开展“现金贷”业务的相关企业对照监管要求,立即停止开展违规业务,并及时提出整改方案或业务退出计划(应明确具体整改或退出时限,相关债权债务处置措施等)。此项工作应在2018年2月底之前完成。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指出,对于不配合或拖延整改的企业,采取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告知不予办理P2P网贷备案等措施督促其整改。对未经批准经营放贷业务的组织或个人,在银监部门指导下移送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置。

现金贷监管政策来临 企业有何出路

“现金贷平台出路大致有两个,一是合规转型,二是业务转型。”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薛洪言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合规转型,要积极配合新的监管框架进行合规整改,可能会经历资金渠道、定价模式和杠杆率等的重大改变,必要时需要申请相关业务牌照,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业务转型,是要远离实质性的放贷行为,基于在获客端、风控端或催收端的历史积累,专注在非核心环节输出能力和资源,以合规的方式与持牌机构合作。

对此,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巴曙松也持同样观点,其在接受采访时指出,“现金贷企业现在需要金融科技的手段提升其风险识别能力;通过金融持牌监管,进一步拓展业务;还需要控制借款利率,避免过高负债。”

“看待现金贷的问题,首先要看这类融资的形式是不是有现实需求,会不会积累大的风险。国内,这类金融模式目前最大的问题,来自经营主体不具备独立风险管理能力,对金融风险没有把控能力。”巴曙松说。

本文根据中新经纬、第一财经新闻内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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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中诚信征信 市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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