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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科技未及时披露三项关联交易 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

财经 挖贝网

挖贝网 1月22日消息,泰和科技(300801)因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

据介绍,2020 年 8 月,泰和科技全资子公司北京丰汇泰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丰汇泰和)出资 1,000 万元与王家庚共同投资上海眼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 12 月出资 3,383.50 万元与王家庚及其控制的企业济南金诚智远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购买山东精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2020 年 12 月出资2,424.66 万元与王家庚共同投资山东汇锋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显示,王家庚此前为泰和科技董秘、副总经理,直到2020 年1月6日才辞职。

根据相关规定,离职日期距离上述投资发生日期未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投资时点王家庚仍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据公告显示,上述交易直到 1 月 19 日才披露。

深交所称,泰和科技未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违反创业板股票上市相关规则,并出具监管函。并请要求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泰和科技未及时披露三项关联交易 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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