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是人民银行规定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最后期限。还有不到一个月,有的银行已经坐不住了。
近日,市民王先生收到了一条北京银行发来的短信:为方便客户办理利率转换,我行将于8月23日-31日期间对我行个人按揭贷款统一调整为LPR浮动利率定价;若您不希望转换、仍维持原合同利率,可在8月23日前的工作日内联系贷款经办行或您的客户经理,以申请保留原基准利率。
北京银行的官网上,也发出了类似内容的《房贷LPR批量转换公告》。换句话说,如果王先生不在8月23日前主动联系北京银行方面申请保留原基准利率,银行方面将直接“帮”他转换成LPR。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注意到,近期有多家银行都给贷款客户发出了类似的短信或公告。8月1日,湖北银行官方发布公告称:“公示期满后,如果您和您的贷款担保人(如果有)还未选择转换方式或对转换提出异议,我行将视为同意转换,并根据以上转换方案统一转换为LPR浮动利率定价方式。不论您和担保人是否同意转换,均不影响依法承担的相应责任。”
2019年底,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当时,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解释,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仍基于贷款基准利率定价,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不利于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
不久前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2020 年第二季度)》披露,截至 6 月末,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进度已达55%。其中,存量企业贷款转换进度为 76%。
与此同时,近期有的地方银行正在上演转换“冲刺”。据媒体报道,湖北省联社此前还专门召开“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督办会议”,要求确保8月20日前提前完成LPR利率转换工作任务目标。
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如何转换?LPR转换到底划不划算?
举个例子来说明:一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3月的实际执行利率为5.6%,剩余期限25年。
如果贷款人选择转换为固定利率,那么贷款合同利率条款改为固定利率5.6%,并执行至贷款结清;
如果贷款人选择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那么:(1)该笔贷款目前至2020年12月的实际执行利率保持5.6%不变;(2)其加点点差为目前实际执行利率与2019年12月20日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4.8%)之间的差值,即80个基点(5.6%-4.8%=0.8%),且这个点差以后保持不变;(3)若转换时借贷双方确定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2021年1月—12月,该笔贷款的实际执行利率调整为2020年12月20日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0.8%,以后每年以此类推。
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30,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同业拆借中心公布当月LPR。今年7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新一期1年期LPR和5年期以上LPR依然“原地踏步”,连续3个月未调整。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认为,上半年经济复苏形势超出预期,这表明疫情之后采取的应对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金融宽松之下,包括核心城市的土地、房价等资产品价格出现上涨。因此,近期货币政策保持一定的克制,贷款利率保持持平,符合适时适度的原则。
虽然近期房贷利率未下调,但总体来看有一定降息幅度。从LPR机制推出以来,5年期以上LPR利率已累计下降了20个基点,从4.85%降到了4.65%,以首套房贷100万元贷款30年为例计算,每月房贷可以少还120多元。“究竟是否转换,还是基于个人对未来利率走势的判断。”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说,如果认为未来LPR利率大概率降低,就可以选择转换。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 曹政
编辑:曹政
流程编辑 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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