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王莹
2021年1月20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获悉,2020年,烟台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5%,与全国持平,比全省低0.3个百分点,在全省16个地市中与威海并列位居第九位。
2020年,烟台市在统筹疫情防控的同时,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供需关系,有力保障社会民生,全市经济稳定向好发展。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5%,比去年同期回落0.5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9.9%,非食品价格上涨0.6%,消费品价格上涨3.5%,服务价格上涨0.7%,扣除食品和能源因素影响CPI实际上涨1.1%。
2020年,烟台居民消费价格的八大类商品呈“五涨三降”特点。其中,食品烟酒价格上涨8.2%,涨幅居首,其他用品和服务、衣着、医疗保健、居住价格分别上涨3.2%、2.5%、1.6%、0.6%;交通和通信、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和娱乐分别下降4.3%、1.5%、0.1%。
各月同比指数高开低走。从同比来看,2020年1月份,受春节和疫情叠加影响烟台CPI同比上涨5.3%,为全年最高点,2-5月份涨幅逐月收窄至3.1%。6-10月份,涨幅持续震荡回落,到10月份跌破“1%”关口,同比涨幅仅为0.2%。11月份,同比指数由升转降,下降0.8%。从1月份到11月份呈前高后低阶梯式下行走势,12月份与2019年持平。
各月环比指数阶段性波动。2020年1月份,CPI环比上涨1.2%,为全年最高点,2、3、4、5月份需求减弱由涨转降, 6、7、8、9月份稳中有升小幅波动,10、11月份由涨转降,环比分别下降0.6%和0.2%,12月份,止降转升,环比上涨1.1%。总体来看,全年环比指数在99.0-101.2之间小幅震荡,价格运行相对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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