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华彬集团宣布,旗下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2020年完成销售228.15亿元,同比增长约5亿元,超过年初设定的销售目标。
新冠疫情爆发的2020年,逆势实现业绩的持续增长,在任何一家企业都并非易事,对中国红牛更是如此。要知道,一季度受疫情影响,饮料行业整体销售额出现了12%左右的下滑,直到3月中旬之后,消费市场才逐渐回暖。
年销售额超228亿元,这张亮眼的成绩单为中国红牛即将结束的2020年运营画上了完满的句号,也是对这家功能饮料龙头企业即将迎来的特殊节点送上的一份礼物。
这份业绩发布的次日,即2020年12月25日,是中国红牛25岁的生日。
开辟一片空白市场
“功能饮料”,这个为当今中国普通消费者所熟知的饮品品类,几乎并不存在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的中国内地市场。
是华彬集团创始人严彬与泰国知名侨商许书标的相遇,促成了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的诞生,并开创了国内功能饮料品类的先河。
1962年,许书标在曼谷老城区创立TC制药厂(即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的前身,下称“泰国天丝”)。结合其父早年在海南和广东学习并传授给他的凉茶饮品制作技术,泰国天丝研制出了以中国的凉茶作为饮品基础原料,添加纤维醇和维生素B等成分的滋补性提神饮品“Krating Daeng”。该饮品推出后,受到了泰国国内工作强度大的蓝领人群的欢迎。而中国改革开放,及中国政府逐步开始放宽对外商的投资限制,令许书标看到了进入中国市场的机会。1993年,他在祖籍海南以个人名义注册成立了海南红牛饮料有限公司(下称“海南红牛”)。
但2岁即移居泰国的许书标对当时中国的市场和国内相关政策了解不足,在起步阶段就遇到了困难。
彼时,保健食品行业在中国刚刚起步,外商投资商品分类目录中并没有功能性饮料一项,政府审批极其谨慎。中国政府对咖啡因作为食品添加剂的监管甚严,而“Krating Daeng”的配方中咖啡因含量明显超出当时我国食品添加剂的相关标准。根据当时国内的食品添加剂相关规定,申请生产许可证需要事前组织专家论证、实地现场核查等,审批手续极其繁杂,并且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国内刚刚对外资开放,政府部门对外资审批采取了非常谨慎的态度。
因此,虽然海南红牛曾向中国卫生部申请生产“泰国红牛饮料”的许可,但一直未予批准,海南红牛斥巨资兴建的生产线也迟迟无法正式投产运营。许书标想要通过海南红牛打开中国市场的计划面临极大困难。
转机出现在1994年。当年6月,严彬与许书标在时任泰国副总理的披差·拉塔宫的引荐下结识,后者向严彬描绘了红牛产品美好的发展前景、并提出了希望合作的意向。
许书标选对了合作伙伴。
上世纪八十年代,严彬在泰国创办了泰国华彬国际集团公司(下称“华彬集团”),在当地从事并投资健康休闲产业、文体产业、金融产业、房地产等多个领域的项目。九十年代初,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希望能报效祖国的严彬于1990年在北京设立华彬办事处,将事业重心慢慢转移到国内。并在短短几年间迅速将业务拓展到旅游业、房地产开发等多个领域,在获得商业上的成功的同时,也逐步积累了人脉和资源。
在对许书标的在华投资情况进行初步了解后,经朋友介绍,严彬找到了曾任职于中国食品工业总公司(下称“中食公司”)、时任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浩集团”)董事长的李若明。并通过李若明与当地政府的洽谈,确认了许书标投资失败的最重要原因,是保健食品的生产许可问题,只有拿到这个许可,才能在中国市场上推出红牛功能性饮料,而泰国天丝想以外资公司身份获得中国政府审批困难重重。
1995年1月初,许书标与严彬再次会谈,极力邀请后者与其合作,希望借助严彬对中国政策的了解,协助办理保健食品生产资质等许可手续,解决进入中国市场的难题。也是在这次会谈中,双方真正确立了合作意向。
为解决卫生部对生产红牛饮料的生产许可审批问题,1995年3月,严彬说服中食公司参与设立合资公司,向有关部门出具《红牛活力饮料项目建议书》,开始了报批手续;并由中食公司指导并负责拟在深圳设立的合资公司——深圳红牛公司所有审批事项,包括行政许可和商标申报。此后,经中食公司引荐,严彬又找到深圳当地具有国资背景的老牌国有食品企业中浩集团一同参与设立合资公司,为深圳红牛早日生产运营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支持。
调整Krating Daeng的咖啡因配方、以符合当时中国政府的相关食品添加剂标准的工作也随即展开。严彬动用自己的人脉关系邀请相关专家研究功能性饮料的配方问题,最终把产品的牛磺酸含量降到了泰国红牛的1/8,咖啡因每罐也减少了30毫克,确保了中国红牛饮料的安全性和功能性。
1995年5月30日,由当时卫生部食品监督检验所、中国食品添加剂协会、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卫生部卫生监督司专家参加的技术论证会通过了红牛饮料的功能性和安全性。此后,在中食公司及严彬与政府相关部门数十次的沟通下,历经层层检验过关、审批,最终中国红牛饮料于1995年9月22日成功取得了卫生部的生产许可批覆。
至此,中国红牛饮料终于取得了合法投入生产销售的资质。中国红牛迈出了其发展历程上至关重要的第一步。
谋划长远,至少要做五十年
也许是受初期独立运作海南红牛失败经历的影响,实际上,许书标对深圳红牛公司发展前景并不如他前期所说的那般有信心。
虽然双方同意由严彬家族与许氏家族共同在泰国设立一家名称包含“RedBull”的合资公司(即“泰红牛”),作为中国红牛的持股主体,但许书标提出其仅是名义上持有股权,不承担实际出资责任,也不承担损失、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全权由华彬集团负责中国红牛的运营。泰国天丝未来也只通过收取香精香料费用等销售提成费获得收益。
出于对许书标的信任,严彬最终同意了其要求。
1995年3月,许氏家族与严彬家族共同在泰国设立了Red Bull Vitamin Drink (Thailand) Co., Ltd.(下称“泰红牛”),由泰红牛作为中国红牛的持股公司,但合资公司实际将全部由华彬集团来运营。
而泰红牛从成立之初就直接设立在了华彬集团所在地,即泰国曼谷素坤逸路华彬大厦21层,并由严彬出任首任管理董事、掌管公司公章等重要资料。据华彬方面对外披露,甚至当时泰红牛的公章也是由华彬集团出面安排刻制,公章中的图形与华彬集团公章的图形完全一致。严彬全权代表泰红牛处理在中国投资的相关事宜。
中食公司和中浩集团同意加入后,1995年4月前后,两家公司与华彬集团和泰红牛共同签署了一份《意向书》,就设立中国红牛事宜进行了初步安排,各方约定将由合资公司自行在中国申请注册“红牛”商标。值得注意的是,当时中国红牛的股东中并没有泰国天丝。
但是,到了1995年11月10日签署《合资合同》和《协议书》之前,各中方股东才发现泰国天丝已经于1994年11月21日在中国申请了第878072号“双牛图案+RedBull+红牛”文字及图商标、以及第878073号商标“RedBull+红牛”文字商标,虽然这两个商标均未获得核准注册,但这将导致中国红牛无法自行申请红牛商标,而且当时中国商标法规尚未允许对商标注册的申请进行转让,即使提起转让申请也将可能面临复杂流程和极大不确定性,不利于中国红牛尽快在中国生产和销售红牛饮料产品。
因此,严彬及中食公司和中浩集团均提出,为充分保障合资公司的权益,合资公司应该自行在中国拥有红牛商标,泰国天丝应该将其注册中的红牛商标无偿转让给合资公司。顺应这种需要,在中食公司和中浩集团起草的《合资合同》中,特别将泰国天丝作为合同一方加了进去。
1995年11月10日,严彬代表泰红牛与泰国天丝、中食公司和中浩集团在深圳香格里拉酒店签署了设立合资公司(当时暂定名称为“中泰深圳红牛饮料有限公司”,即深圳红牛或中国红牛)的《合资合同》和《章程》。
据该《合资合同》约定,泰国天丝负责提供合资公司的产品配方、工艺技术、商标和后续改进技术等,并对外保密;合资公司(即中国红牛)的产品的商标是合资公司资产的一部分。
做此规定,是中食公司和中浩集团基于与可口可乐等外资公司合资的经验专门针对泰国天丝设定的。而这份《合资合同》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确保合资公司在中国合法拥有其生产和销售的红牛饮料产品的商标。
更为重要的是,应中食公司、中浩集团以及严彬特别要求,各方在签署《合资合同》和《章程》之前,中食公司、中浩集团与泰国天丝以及由严彬代表筹备设立中的合资公司还签署一份《协议书》。该《协议书》规定:只有中国红牛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天丝公司不得在中国境内生产或承包给其他公司生产或销售红牛饮料同类产品;泰国天丝负责第一年不多于三亿泰币的广告费用,这笔费用由泰华农民银行在丙方董事会之后三十个工作日之内出具信用担保;中国红牛同意在十五年内每年向丁方支付销售额3%的提成费,按月支付;泰国天丝保证海南红牛饮料有限公司不销售红牛饮料系列产品,只为中国红牛生产红牛饮料系列产品;本协议有效期五十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之所以签署这份《协议书》,是因为当时的中外合资企业法律规定合资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为二十年,但是各方将投入大量资金设立中国红牛并生产推销国产红牛饮料,尤其是中食公司和中浩集团将以国有企业名义为合资公司申请获得中国第一张功能饮料的牌照,如果各方合作期限仅仅为二十年,合作前景不明且投入巨大,则各方的投资收益时间太短,中方股东得不偿失;同时,若中国红牛无法取得在中国市场的独家销售权,则泰国天丝有可能自行在中国销售其泰国红牛饮料,这将严重损害合资公司和中方股东的利益。因此,中食公司和中浩集团明确要求将各方合作期限设定为五十年,并且要求泰国天丝承诺中国红牛享有独家生产销售权。
就这样,深圳红牛于1995年12月25日正式获得批准设立,注册资本400万美元,其成立时的股权结构为:中浩集团20%、中食公司4%、泰红牛68%、泰国天丝8%。
由此,许氏家族放弃了其最初想要自行将功能性饮品引入中国市场的计划,仅通过向深圳红牛提供配方工艺及香精香料的方式获取有保障的收益。
艰难起步
中国红牛在发展前期走得并不顺畅。
首先需要扫清的是一道“商标障碍”。早在泰国天丝在中国注册红牛系列商标之前,浙江金华的一家公司已经注册了与红牛商标图案非常近似的“斗牛”商标。1994年1月28日,浙江金华斗牛游乐中心申请的斗牛商标即在第32类“啤酒、汽水、果汁、牛奶茶” 等商品上获准注册,而泰国天丝含有双牛图形的第878072号红牛商标于1994年11月21日才提出申请,因此,“斗牛”商标的注册给红牛系列商标在中国的注册和发展造成了巨大障碍,泰国天丝红牛系列商标的申请面临着被驳回的巨大风险。
为使泰国天丝红牛商标在国内顺利获准注册后过户至中国红牛,严彬委派合资公司董事李若明出面与“斗牛”商标的所有人进行反复的协调沟通,花费大半年时间,经严彬个人垫资向对方支付了数万元,换取了其同意放弃所有权利主张,不再对红牛系列商标以任何形式提出异议。
在这之后,严彬和中国红牛开始将更多精力放在如何为红牛品牌和产品树立形象、打开知名度上。
最初,泰国天丝建议使用“瑞德步”作为产品中文名称,但严彬认为更为本土化的“红牛”才能与产品特性相符、也更容易被中国消费者接受。同时,为了更好地贴合中国的语言文字习惯以及中国消费者对于品牌标识的认知,严彬还将红牛系列商标中的繁体“红牛”文字商标修改为简体的“红牛”文字商标,并亲自书写了红牛商标中的“红”字。这也就是沿用至今并为消费者所熟知的“红牛”商标的由来。
中国红牛商标的变迁。(图片来源:红牛中国)
另一方面,中国红牛还重新设计了自己的产品包装。在深圳红牛设立之初,深圳红牛拟采用的并非是现今消费者熟悉的“金罐”包装。是严彬从中国消费者的审美习惯出发,决定将包装改为现在的“金罐”(即全新的、具有独特的“三缩颈”设计的金色金属罐体包装/装潢),再配上两只红色斗牛凸显与其他饮料包装的差异化。
1996年7月18日,中国红牛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了红牛饮料“金罐”包装罐的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得授权(专利号:ZL96307886.0)。之后,中国红牛还就红牛饮料罐体包装及纸箱等申请了多个外观设计专利,使“金罐”成为红牛功能饮料在中国的显著特征,与泰国天丝在海外经营的红牛品牌有明显的区别。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紧接着,市场营销层面的动作也逐步展开。中国红牛斥巨资赞助拿下了1996年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的开幕式冠名权;在体育杂志上刊登广告,赞助中华体育基金会足球赛;与中央电视台签订人民币1.3亿元的电视广告合同,赞助春节联欢晚会,宣告“红牛来到中国”。
这些投入巨大的营销活动,虽然为中国红牛赚了些人气,但产品的初期销售并不尽如人意。
单价6元一罐,一箱144元的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是当时工薪阶层一个月的工资,普通人很难消费得起。加上当时市场和消费者对功能饮料还未建立认知,在1996年成都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上,有经销商拿了100箱货都没卖出去。
为了提升销售量,严彬决定转换思路,将红牛的消费群体定位到了出租车司机身上。他带着领销售团队在冬天寒风刺骨的长安街,派送红牛给路过的的哥司机。
外界抱怨是红牛饮料的价格出了问题,但严彬坚持认为不是价格问题,是市场培育的问题。为了培育消费习惯,严彬提出了“市场无盲点,逢店必进”的要求,即使只有两罐红牛,也要放在货架最明显的位置。
1995年至1998年间,中国红牛经历了非常艰难的时期。
由于泰国天丝在《协议书》中承诺的3亿泰铢的广告推广费一直未到位,并且拒绝投入任何资金,严彬通过华彬集团为中国红牛砸了2亿多元的广告费,但是均未取得成效,股东萌生了退出中国红牛的想法,已经投入大笔资金和精力的严彬此时已是骑虎难下,只能将其企业名下资产抵押给银行贷款继续做品牌推广、为中国红牛输血,同时筹钱收购其他股东的股权。
据华彬集团最新发布的《中国红牛发展历程白皮书》内容显示,尽管当时合资公司连续亏损,泰国天丝还从1996年开始要求合资公司向其支付年销售总收入3%的提成费(这是《协议书》约定的泰国天丝可以收取的费用,包括泰国天丝向中国红牛提供香料、配方、工艺技术等的费用)。由于当时外汇管制等原因,合资公司无法向泰国天丝支付每年销售收入3%的提成费,泰国天丝遂要求合资公司于1996年签署一份名义上的商标许可合同,由合资公司以商标许可费的名义兑换外汇向其支付每年3%的提成费。但合资公司当时由于客观原因无法以“商标许可费”的名义向天丝医药支付提成费,因此,1996年度至1998年度的提成费实际上由严彬通过其香港公司支付给了泰国天丝。
令严彬意想不到的是,泰国天丝方面以相关法规规定商标过户需要将所有相关商标全部过户、会损害到己方利益为由,拒绝按照《合资合同》的约定将红牛商标过户给中国红牛,并提出先签署一份40年期限的商标许可协议,以满足合资公司生产和销售红牛饮料的基本需要。
不得已,为了维护合资公司生产和销售,中国红牛在保留权利的前提下,于1998年10月28日与泰国天丝在泰国挽坤签署了一份《商标使用合约》,泰国天丝授权中国红牛40年内继续使用878072号和878073号红牛商标。
泰国天丝未能按《合资合同》约定将红牛商标转入合资公司名下,为确保合资公司正常生产销售,中国红牛又与泰国天丝签署了《商标使用合约》,这一系列操作都给中国红牛日后的发展埋下了隐患。
峰回路转
上市两年,销路惨淡。中国红牛的转机出现在1997年。
一次合资公司高管会议上的“头脑风暴”,催生了“渴了喝红牛,困了累了更要喝红牛”的广告语。红牛产品的形象也随之打入了中国消费者的认知系统。
1997年7月1日,是中国红牛发展旅程中一个标志性的日子。这一天,中国红牛在北京怀柔的生产基地正式开业。严彬抓住了北京市早期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的机遇,将北京作为突破口,百天建厂,为红牛全国市场发展和扩张奠定了基础。
这实际上又是严彬的一次大胆投入。
在得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出台优惠政策正在大力招商引资后,考虑到降低生产成本,扩大红牛饮料产能,严彬曾向许书标提出趁此在北京怀柔区设立北京红牛的想法。但由于过去一年时间深圳红牛发展缓慢,许氏家族不看好红牛饮料在中国的发展前景,拒绝为北京红牛的设立注入资金,并表示也不会参与北京公司的经营。最终,严彬只得自行出资在北京设立公司并建设生产基地。
据《中国红牛发展历程白皮书》披露,虽是自行出资,但从招商引资政策等各方面的考虑,严彬认为较华彬集团而言,由泰红牛作为北京红牛的股东更为合适市场宣传。此外,考虑到设立北京红牛之初即规划了南北红牛的合并问题,泰红牛来做北京红牛的股东,既便于未来南北红牛的合并,又有利于更好地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宣传红牛品牌,因此,严彬权衡再三,从最有利于商业利益的角度出发,采取自行出资但以泰红牛名义持股的方式在北京设立新的红牛公司。
1997年1月20日,北京红牛饮料有限公司、即北京红牛正式成立。北京红牛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00万元,其中,泰红牛名义上出资375万美元,占北京红牛99%的股权,其余1%的股权由怀柔乡企持有。北京红牛的运营管理和经营决策完全由严彬负责。
到1997年7月,在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数十次沟通并且严格依规定调整产品配方之后,深圳红牛终于取得了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卫食健字(1997)第327号),为中国红牛饮料在全国推广、销售铺平了道路。
同月,严彬将个人企业资产抵押融资贷款,筹集资金回购中食公司和中浩集团在中国红牛的股权。7月10日,严彬以华彬集团名义与中食公司签订了股转协议,收购了中食公司持有深圳红牛4%的股权;9月17日,又与中浩集团签订股转协议,收购了中浩集团持有的深圳红牛20%的股权。至此,深圳红牛股东变更为华彬集团持股24%、泰红牛名义上代华彬集团持股68%、泰国天丝名义上代华彬集团持股8%。在中浩集团和中食公司退出合资公司之后,再加上泰国天丝“事不关己”的一贯态度,经营中国红牛的全部责任和重担都压在严彬身上。
他率领中国红牛团队全力开拓生产线、布局销售渠道。“一年出差195天,飞行29万公里、450个小时,相当于绕地球7圈。”严彬曾对外讲起那段日子,自己都是每天早上五点准时起,一分一秒都不愿浪费,“很多次都困到站着都能睡着。”
天道酬勤。1999年到2005年之间,中国红牛的产品销量开始稳步提升。
但随着中国红牛的发展有所起色,资金缺口日益严重,而中国红牛当时的注册资本规模并不满足银行发放贷款的要求,为此,2003年左右,严彬曾向许书标提出希望泰国天丝为中国红牛的业务壮大投入一定资金。但许书标再次拒绝了注资请求。
按《中国红牛发展历程白皮书》显示,许书标称其年事已高、无心拓展事业,并亲口对严彬表示,“中国红牛的事情既然已经交给你,那之后怎么搞就由你自己负责。”无奈之下,为了满足向银行融资的要求,2005年,严彬决定让中国红牛使用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增资总额为4348万美元,注册资本增至5602万美元。并且,应银行要求,严彬还以华彬集团自有资产华彬国际大厦作为抵押担保,向汇商银行香港分行等分别贷款1亿美元。
据华彬方面提供的数据,自2005年至2015年的十年间,华彬集团对中国红牛投入的运营资金从2005年的不足10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近80亿元。这些投入,最大程度上确保了中国红牛在高速发展过程中所需要的资金支持。
泰国天丝反水
2005年以前,中国红牛仅依赖北京的生产工厂向全国各地供货,随着南方地区经销网络的铺开,运输成本和供货效率的问题逐渐凸显,中国红牛开始构建能覆盖全国的生产、销售体系。
到2005年8月,华彬集团通过旗下公司与中国红牛共同设立了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下称“湖北红牛”),作为红牛饮料的重要生产基地。2006年11月,华彬集团自行出资设立了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下称“北京红牛销售公司”)。
至此,中国红牛在商业布局上实现了生产和销售的专业化细分,极大地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和能动性。
据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中国红牛全国销量第一次破百亿元;2014年突破200亿销售,实现“两年翻倍”。从0做到了100亿,中国红牛用了16年;从100亿到200亿,却只用了2年。到2011年,红牛在国内的市场份额达到惊人的87%,在全国拥有400多万个销售网点。中国红牛累计销售超过300亿罐,总销售额将在今年超2000亿人民币。中国红牛的员工数量也从1996年的188人,一路增长到了如今的15000人。
2014年以后,红牛年销售额稳定在200亿元左右。经过长期的市场培训、消费者教育,中国功能性饮料的市场整体也得到了快速增长。
与此同时,中国红牛大笔资金的投入和坚持不懈地品牌维护,也取得了丰厚的回报。根据北京名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5年的评估(京名评咨报(2015)第2009号),中国红牛品牌在国内市场价值由1996年12月的人民币5.51亿元,增至2015年6月的人民币506.8亿元,这意味着红牛品牌价值的增值部分已达人民币501亿元,是初期的92倍。而从1996年至2016年底,中国红牛及相关红牛企业为保护红牛品牌的知识产权所支出的打假维权费用已经累计达到人民币1.83亿元。
正当中国红牛大踏步发展时,却遭遇了意料之外的打击。
2012年3月,许书标在泰国曼谷病逝。其小儿子许馨雄在其母帕瓦娜的支持下,获得了许氏家族核心产业的经营控制权,控制了泰国天丝。这位新的掌舵人试图改变中国红牛行驶的轨道。
凭借泰国天丝作为红牛系列商标持有人、且是红牛饮料原材料供应方的优势,2014年9月,泰国天丝向中国红牛的工厂发出律师函,声称使用“红牛”商标的行为构成侵权,要求停止生产、销售红牛产品、停止使用商标,并直接单方面停止了对香精香料的供应。
据《中国红牛发展历程白皮书》披露,2015年6月,还在双方合作期间,泰国天丝又向北京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中心发函,要求不得同意合资公司将红牛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转让或作其他处置,必须经过其事先书面同意,以此阻挠中国红牛持有和处置保健食品证书,对中国红牛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到2016年10月,泰国天丝突然向各地法院对多家红牛工厂和销售公司提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要求法院禁止各方使用红牛系列商标;同时,其还向中国红牛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国红牛将现有领导班子撤换为其指定人员,其中包括将公司法定代表人从严彬更换为许馨雄,企图直接夺取对合资公司的控制权。
除了启动诉讼程序之外,泰国天丝还对外声称中国红牛的营业期限已经届满,不同意延长经营期限,对五十年《协议书》中关于中国红牛在中国境内独家生产、销售红牛饮料五十年的约定矢口否认。
在2020年11月18日,泰国天丝在其发布的一份声明中称“合资公司的经营期限是20年,且已于2018年9月29日到期而股东未予延期……所谓‘协议书’和更长的经营期限,纯属毫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无稽之谈”,并称严彬方“公然在合资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后继续违法生产、销售红牛产品,这无疑是对法律、对政府法律文件、对契约精神、对司法权威的肆意践踏”。
然而事实上,在2018年9月29日中国红牛合资公司期限到期之前的2017年,泰国天丝就已经通过收购广州曜能量饮料,开始计划利用后者的生产线和“蓝帽子”(保健食品证书)在中国内地公开生产和销售红牛饮料产品。中国红牛也在今年11月21日发布的律师声明中提出,早在2017年,泰国天丝就已经违反《协议书》与广州曜能量饮料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在中国推出了“红牛安奈吉饮料”和“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并故意采用与中国红牛几乎相同的金罐包装/装潢,导致消费者误认为是“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面对零售终端货架上三种非常相像包装的产品,消费者的确很难分清到底谁是谁。
不仔细分辨,很难看出两款产品的区别。
对此,《中国市场监管报》今年8月曾发布相关报道称:市场上有3种红牛饮料,在不少超市,这几种不同版本的红牛摆放在一起,由于名称和外包装相似,价格差不多,不少消费者感到“傻傻分不清”。有专业人士表示,这3种红牛成分存在明显差异,2个版本的“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成分也有所不同,有具有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有普通食品。完全属于不同类别的食品,外包装却极为相似,混在一起卖,很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和君创业咨询集团总裁李肃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红牛的品牌价值是华彬集团创造的,泰国天丝针对红牛商标掀起的所有纷争,其本质是一种“下山抢桃”行为。
面对泰国天丝的挑衅及其行为对中国红牛品牌声誉、市场及严彬本人的不利影响,华彬集团及中国红牛也已经在奋力反击。
10月21日晚间,中国红牛发表了律师声明称,《天丝声明》违背客观事实及协议约定,恶意歪曲人民法院裁定书内容,否定和攻击人民法院裁定书的法律效力,捏造严彬先生“通过有意欺骗的方式误导……法院作出错误裁定”、“恶意投诉……,误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错误执法”、“向社会公众散布谎言、故意曲解法院裁定”的虚假事实,在其对中国红牛公司发布的11月16日《声明》的回复声明中,违背基本的商业道德底线,无端对严彬先生进行恶意诽谤和人身攻击,并散布于公共网络,传播范围广泛,影响极为恶劣,严重损害严彬先生名誉权及中国红牛合法权益,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对此,律师已取证完毕并将代表严彬及中国红牛向泰国天丝及相关人士提起侵犯名誉权诉讼,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中国红牛将继续在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各地法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追究泰国天丝在中国违法生产、销售非法红牛饮料产品的法律责任。中国红牛重申,泰国天丝在2045年11月10日之前无权且不得在中国生产、销售和/或授权或许可其他方在中国生产或销售红牛饮料及同类饮料产品。
据界面新闻了解到的最新消息,中国红牛已经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要求确认红牛商标的归属权归中国红牛所有,目前该案件仍在审理中。
“我们有信心为中国红牛取得最后的胜利。 ” 上海段和段(北京)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陈若剑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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