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消息,深交所日前公布关于对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经查明,恒泰艾普未就与母基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深交所决定:对恒泰艾普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恒泰艾普时任董事长孙庚文、时任总经理杨华峰、时任董事会秘书刘庆枫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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