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的李珍是一名幼儿园老师,她的丈夫赵刚却不幸因为车祸去世。而在老公离世三个月后,公婆却逼着她嫁人。万般无奈之下李珍只好求助于寻情记小组。
李珍和老公经别人介绍认识,他们谈恋爱谈了两年,感情不错就结婚了。婚后夫妻生活幸福,女儿一岁多,平时和公婆住在一起。
在一次老公接她下班时,老公告诉她:我在这个家实在是待不下去了,我的妈妈都开始嫌弃我了。
自尊心极强的赵刚想有番作为证明给他妈妈看,就在他离家到江西后,突如其来的一场车祸夺走了赵刚31岁的生命。让这个家庭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处在失去丈夫痛苦中的李珍,还没从失去李刚的事件中缓过来,公婆就逼着她趁年轻赶紧嫁人,她拒绝接受这个提议。
于是,家人然后天天逼着她让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答复。李珍说:他姐姐还扬言威胁我,说要弄死我,还威胁我家里人的人身安全。让她有苦难言,只好住在学校宿舍逃避公婆的逼迫。
儿子英年早逝才走了三个月,为什么婆家就让她急于嫁人呢?
带着疑问,他们去公婆家了解情况时,李珍父母刚说明来意,李珍公婆和大姑姐拿着扫帚和铁锤就跑了出来一阵敲打,态度很不好。婆婆张桂枝反将矛头直指李珍父母。
场面很混乱,从他们双方吵闹的对话中,李珍的公婆和大姑姐都骂亲家“不要脸”,并推着让他们出去。
赵刚的姐姐说:弟弟去世,他们让李珍给赵刚披麻戴孝,李珍却拒绝了。
因为她妈妈说的一句话:“我女儿还要嫁人的”伤了亲家的心。在给赵刚办丧事时,亲家态度冷漠,婆婆说:她跟我们是一家人她家里一分钱没送。
对于亲人去世,各地风俗不同,这女婿去世,丈母娘也同样伤心,办丧事时是否亲家也要送一份礼表示哀悼这个还真不清楚。可能正是这些丧葬人情礼让亲家耿耿于怀。
但大姑姐说,我弟弟去世三天,三天以后,她就说要跟我爸爸同归于尽。这又是为哪般呢?
原来赵刚的车祸有90万的赔偿款,姐姐说,弟弟走后,他们多次上门要为李珍讨回公道,指责亲家不把他们的女儿当人看。
正在听姐姐讲经过时,一旁的李珍抱着孩子却哭着跪倒在公公面前,希望看在离世的赵刚面上,不要赶她走。可是公公赵福贵却不为所动。
看到女儿哭得这样伤心,怀中的孩子也吓得哇哇哭,婆婆去接孩子时,孩子揪着李珍的衣领不松手,妈妈就上前要抱走孩子,这时婆婆和大姐疯狂地大叫“不要抢走孩子,你们走”。
大姐对亲家母厉声骂道:我弟弟刚死你就来闹,你不要脸。
李珍母亲解释,女婿走了他们也伤心,但婆婆却把儿子的死怪罪到儿媳头上,这让李珍难以接受,明明是她嫌弃儿子,丈夫才外出打工。现在人走了她却得到无妄之灾,看到女儿整日以泪洗面,李珍母亲曾来过亲家家中让他们善待女儿。
而一旁的公公生气地说:你不要坏心了,你不要坏心了。大姐说,是因为李珍家认为她们在弟弟的赔偿款中得不到公正的待遇。
难道他们真是担心儿媳分走90万的赔偿款吗?
李珍面对镜头显得很无助,一切都是钱惹的祸,因为老公的赔偿款,他们家就觉得我是多余的。当时对方赔90万现还剩75万都是公公说了算,我还没有得到钱,就问我给孩子留多少钱?
我自己的孩子自己养,他这么说就是让我嫁人了不要带走孩子。他们逼着我给一个满意的答复,他们态度不好,我妈妈给我录音的。
有人说:世界上一切其他都是假的,空的,唯有母亲才是真的,永恒的,不灭的。
从李珍含泪的叙述中,我们也能看到她对女儿的挚爱之情,自己生的孩子为什么要送给别人养?她有工作也有能力抚养孩子长大。
母亲王秀云说我曾给李珍说:如果公公给你这个钱,让他们把孩子带着钱你们管着。我会劝说女儿将钱交给公婆保管,我们一分钱都不要只要他们对孩子好。可是公婆却要李珍赶紧去改嫁趁年轻还可以再生孩子。
听了真是气愤,这不是强人所难吗?儿媳还没有从失去丈夫的悲痛中缓过劲,就逼着自己儿媳去嫁人,明显是因为赔偿款问题而给李珍下的套。
况且李珍母亲的想法也有道理,毕竟女儿还年轻,她也有私心怕带孩子不好嫁人,就选择让孩子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并且把全部赔偿款给公婆留着,但公婆却说把孩子过继给别人,这有点让人难捉磨。
李珍说,这个社会母不认子的很多,他们要我把孩子过继给别人养我做不到,我生的孩子必须由我来养。她的生母还在,为什么要过继给别人养?我不能让我的孩子骨肉分离。
而大姑姐对寻情人员说:李珍是家中的独生女,不会做饭,从来没有给我弟弟做过任何东西,家中的卫生一团糟,都是我妈每天来给他们打扫和洗涮,从弟媳对家庭的态度就能看出她有没有这个心把家庭照料好。
更为过分的是,他们从江西回来后,发现家中弟弟和她的照片都没有了,这个家里已经看不到我弟弟任何痕迹了。大姐认为她对丈夫感情更是虚情假意。
面对大姐的指责,李珍难过地说:当时我妈妈和公公打过电话,怕他们回来看到儿子的东西伤心,也怕我看到后难过,就是不想让我们彼此心理上都受伤害才收起来的。
对于孩子,大姐说他们带孩子到妇幼检查过,孩子严重缺锌缺钙,说李珍不会照顾孩子,连奶粉都是100多元的便宜货。而孩子跟他们这段时间妈妈买的是进口的美赞臣。
唉,真是清官难断家务事,大姐的话前后矛盾,说李珍不干家务,都是妈妈带孩子,现在孩子缺锌和钙,就成了李珍的错,人处于弱势还有说话的份吗?
公公说:我们也是为李珍好,她还年轻,想把她当女儿待,给她招个上门女婿。我说“你年轻,我儿子死了不会复生了,孩子是我们共同的纽带,亲情割不断”。赔偿款一共只有75万答应四个人分账,我们当时同意表态给她15万。
李珍不同意,只按二份分,公婆一份,她和孩子一份,我的要求很简单,他们不要赶我走,不要为难我的孩子,不要刁难我。
李珍道:提钱伤感情。本来赔90万现在他们说只有75万了,我和孩子的一份由我监管,等到孩子满18岁以后由她做主。
而双方还是没有达成协商,无处可去的李珍难过地和母亲跑到赵刚坟前痛哭:你走了,我却在受折磨,孩子不能和我分开,你要保佑她平安,我已经失去你了,我不能再失去我的孩子,现在我连个说心里话的人都没有。
看到这里眼泪忍不住夺眶而出,在爱的人面前所有的坚强和委曲都化作点点泪倾洒而下,为什么双方都不能退让一步,为什么公婆要强人所难让她嫁人,不去理解她的伤心和苦衷呢?
他们失去儿子心里悲痛,难道现在让她和女儿也生生分离就不痛吗?做人要将心比心,不能打着为李珍好的旗号来实现自己的私心。
结语:
建议李珍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做母亲的权利,孩子小,抚养权通常归母亲所有,赔偿金从法律性质上来讲不属于遗产,要跟死者的密切程度来分配,但要包括孩子就学就医的情况要预留一部分。公公说分给她15万是不对的。
从他们的矛盾争执中,我们看到公婆过分的关照儿媳,必然会引起儿媳的恐慌,在为她好的背后有一些算计。
儿媳失去老公,就失去了在这个家的地位,三对一的弱势让年轻内向的李珍孤独无助,他们没有用爱心温暖儿媳,却是想方设法用嫁人的方式逼迫她服从他们的决定,态度强硬极其没有人情味。这是变相的要挟也是在限制李珍选择的自由,以此来控制她在赔偿款中的份额,这是对李珍的不尊重也是对自己儿子的不尊重。
从他们对李珍的态度看,确实在排挤她。让她嫁人,孩子也不能带走,这确实是在孤立李珍,对于一个年纪轻轻的儿媳,刚失去丈夫让她和一岁多的女儿生生分开,是不是太冷血了,孩子怎么能没有妈妈的爱呢?他们的做法真的太伤人心。
希望李珍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把孩子的归属权和属于母爱的责任要回来。
转载请超链接注明:头条资讯 » 儿子车祸去世才三个月,为何公婆逼着28岁的儿媳改嫁?
免责声明 :非本网注明原创的信息,皆为程序自动获取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此页面有侵犯到您的权益,请给站长发送邮件,并提供相关证明(版权证明、身份证正反面、侵权链接),站长将在收到邮件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