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对于民办教师可以享受的政策笔者整理了一下,供各位参考。
第一、给予辞退费用。这种主要是针对非教师本人主观意志离开的,对于辞退人员的安置方式是政府根据教龄以及当地经济情况给予一次性的省份补贴,一般标准是不低于当地工资标准,当然很多地区主要还是针对公办教师中的代课教师,民办教师能否享受还有待商榷。
第二、改进民办教师退养办法,奖励民办教师保险福利基金,改进民办教师离岗退养办法,让老年民办教师生活得到保障。民办教师在国家教育最困难时,把自己的青春年华献给了教育,为祖国培养出成千上万的建设人才,当时是教育上顶梁柱,可以说没有民办教师奉献,就不会发展不会那么快。
第三、妥善解决民办教师遗留问题,有网友提出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原民办教师任教到退休年纪了,按本地区最低生活保障费标准每月发给养老金。按照政策规定,地方政府应予以落实,对离岗,退养的民办教师采取切实措施。其中针对只有5年工龄的民办教师,如果已经被录用公办教师或者考取其他职业比如公务员、事业单位之类,这5年民办教师工龄可以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也算是优待了,具体取决当地人社部门。
笔者结语,原民办教师确实在国家基础教育比较薄弱时期,发挥了应有作用,把他们的青春期都贡献到国家的教育事业上,到下岗时大多岁数已大,打工没人要,现在他们年龄都很大了,希望国家为他们的养老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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