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大王”——郑渊洁先生的
视频普法节目《郑在说法》
第三十期更新啦!
在上期节目中,郑渊洁先生讲述了自己在文凭、年龄均未达到常规标准的情况下,成功取得了高级职称的亲身经历。他强调,在生活和工作中难免会遇到“山重水复疑无路”的困境,除了要有毅力和信心,有时深入细致地了解法规也能帮助我们“柳暗花明又一村”,走出困境。
1987年,郑渊洁先生供职的编辑部发布第一次评职称的通知,职称数量有限,竞争残酷。郑渊洁先生文凭未达标准,原本对评职称一事毫无兴趣,却被编辑部主任告知:“没有大学文凭的人都要参加文化补习考试,考试及格后,才能获得报评‘助理编辑’的资格。”在当时的出版行业,“助理编辑”属于垫底的初级职称,当时的郑渊洁先生虽然文凭不高,只有小学文凭,但也已经出了十几本书,这种必须参加考试、参评“初级职称”保“饭碗”做法让他倍感羞辱和无奈。
在和朋友会面时聊到此事,同为出版行业的黄女士夫妇提出了鼓励和建议,也正是这一鼓励,给了郑渊洁先生启发,他立即行动、很快找到对策。最后的结果是,郑渊洁先生成为了当年全国唯一一位:仅小学学历、32岁年龄即被评上“副编审”这一高级职称的人士。对此,他除了对朋友的鼓励表示感谢,还强烈建议广大读者,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困难时,要仔细研读有关法规。想知道郑渊洁先生采取了什么对策?他是如何据理力争走出困境的?那位在困境中给予郑渊洁先生鼓励的黄女士是谁?(详戳童话大王“郑在说法”:我评职称的故事)
在本期节目中,
“童话大王”又将会给我们
带来哪些新故事?
法报君悄悄来剧透!
2020年即将步入尾声,在年末辞旧迎新的时刻,各行业都会发布各类排行榜。本期节目中,郑渊洁先生在“郑在说法”栏目也发布了一个排行榜。
在发布榜单前,郑渊洁先生介绍了有关企业名称的法律规定。我国有两部法规对企业名称做出了专门规定,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名称管理办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8条规定,经营者擅自使用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的名称,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经营者经营的企业名称侵犯他人权益的,应当及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41条规定,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在使用过程中,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认定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予以纠正。
企业名称和本期榜单有什么关联呢?起因是郑渊洁先生发现其原创人物皮皮鲁、鲁西西、舒克和贝塔等名称在未经郑渊洁先生授权的情况下,被擅自用在诸如奶茶店、肉串店、教育培训、儿童服饰、宠物店、文化传媒等各类企业名称中,涉案区域多达31个省市自治区。除了唯一一家经他授权的“北京皮皮鲁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外,其他公司都是未经授权、商号侵权的企业。郑渊洁先生在维权过程中,发现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投诉后行政效率差别巨大,郑渊洁先生便以自己的维权经历制作了排行榜,命名为“郑渊洁眼中的31省市市场监管依法行政效率榜”,行政效率最高的黑龙江省不到24小时就迅速解决问题,而排在最后的两省市竟然至今还没有进展,想知道都有哪些省市的单位上榜吗?
话不多说,
赶紧点开视频,
听郑渊洁先生细细道来!
接下来的节目中,
郑渊洁先生又会讲述哪些往事?
关注哪些法律问题?
提出哪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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