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夫和人合伙在伦敦成立了一家名为橘子(Tangerine)的设计公司,并和苹果公司签订了咨询合同。1992年,乔尼移居到加州的库比蒂诺,开始在苹果公司的设计部门工作。1996年,这一年恰好是乔布斯回归前夕,乔尼成为设计部门的主管。“阿梅里奥并不看重设计。没有那种为产品付出心血的感觉,因为我们都在努力扩大利润,”艾夫说,“这些高管只要求我们这些设计师设计产品应有的外观,然后工程师再把成本压到最低。我准备辞职了。”直到乔布斯重新接管苹果之后讲了那一番鼓舞人心的话,艾夫才决定留下来。
最初,艾夫是向乔恩·鲁宾斯坦汇报的,鲁宾斯坦是乔布斯指派的硬件部门主管,但是艾夫后来和乔布斯发展成了一种直接的、异常牢固的伙伴关系。
和大多数设计师一样,艾夫喜欢分析某个特定设计背后的理念以及如何一步步地构思出这个设计。对于乔布斯来说,他的判断更注重直觉。他会明确地指出自己喜欢的模型和草图,放弃那些不喜欢的。而艾夫接下来会按照乔布斯的思路和喜好,进一步完善设计理念。
艾夫的偶像是为博朗电器公司工作的德国工业设计大师迪特尔·拉姆斯。拉姆斯崇尚的设计理念是“少而优”(Weniger aber besser)。同样,乔布斯和艾夫也在为如何能让每一个新设计变得简洁而绞尽脑汁。自从在第一本苹果手册里宣称“至繁归于至简”以来,乔布斯就以追求简洁为目标。追求简洁不是要忽视复杂性,而是要化繁为简。
设计不仅是关于产品的外观,而且必须要反映出产品的精髓。
对于大多数公司来说,设计是被工程技术引领的。工程师们制定产品的规格和要求,然后设计师们再据此设计模型和外壳。但对于乔布斯来说,这个过程截然不同。在苹果公司创立之初,乔布斯首先确定了Mac电脑的外壳之后,工程师们才依此制造合适的主板和元件。
假如我们正在设计一款新的iPhone,他就会搬个凳子坐在那儿,把玩桌上不同的模型,用手去感受它们,评价哪一个才是他最喜欢的。然后,我俩再一起去看其他桌子上的产品,看看那些产品设计的情况。他能够把握公司的全局,包括iPhone、iPad、iMac和笔记本电脑,以及其他我们正在考虑的产品。
自从有了为Apple II特制的电源,乔布斯就不仅仅关注工程部分,还关注此类部件的设计。他被列为MacBook配套的白色变压器及磁性连接器的专利人。事实上,截至2011年初,乔布斯已成为美国212项专利的发明人之一。
艾夫和乔布斯对苹果产品的包装也相当痴迷,并申请了多项专利。比如,2008年1月1日,美国将D558572号专利授予了iPod Nano包装盒。一打开盒子,就会看到4张图片说明iPod是如何被放置进像摇篮一样的盒子里的。2009年7月21日,D596485号专利授予了iPhone的包装盒——配有坚硬的上盖以及内部光滑的塑料小托盘。
乔布斯和艾夫搭档之后的第一个成功之作就是iMac——面向家用电子市场的台式计算机,它于1998年5月问世。此前,乔布斯对这个产品有明确的说明:它应该是一个一体化的产品,键盘、显示器和主机被组合到一个简单的装置中,从箱子里面拿出来就能用;而且设计要独特,要能体现品牌文化;价格定在1 200美元左右(当时苹果公司没有标价在2 000美元以下的计算机)。
最初的计划是开发一款“网络计算机”(network computer),这一概念得到了甲骨文公司的拉里·埃利森的支持,它特指一种廉价的、没有硬盘驱动器的终端,主要用来连接互联网和其他网络。但是苹果公司的首席财务官弗雷德·安德森认为,为了使产品更加动力强劲,还是要增设一个磁盘驱动器,这样它就可以成为一台正式的家用台式计算机。乔布斯最终采纳了他的建议。
负责硬件的部门主管乔恩·鲁宾斯坦,决定给计划中的新机器采用苹果高端专业版电脑Power Mac G3的微处理器和内核,并安装了一个硬盘驱动器和一个光盘托盘。但是乔布斯和鲁宾斯坦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新机器不再配备普遍使用的软盘驱动器。乔布斯引用了冰球明星韦恩·格雷茨基(Wayne Gretzky)的名言:“要向着冰球运动的方向滑,而不是它现在的位置。”
艾夫认同所有的模型都不完美,但是他指出了其中一个有希望的——曲线形的有趣外观,看上去也不像是一块钉在桌子上挪不走的板子。“它带着一种刚刚来到你桌上,又随时可能会飞到其他地方的感觉。”他这样告诉乔布斯。
艾夫和柯斯特提出要把机箱塑料外壳设计成海蓝色——之后这种颜色被命名为“邦迪蓝”(bondi blue),灵感来自澳大利亚的邦迪海滩。而且外壳是半透明的,你可以看到机器内部。“我们想要传递一种感觉,就是计算机能够根据我们的需求而改变,就像变色龙那样。”艾夫说,“这就是我们喜欢半透明的原因。虽然有固定的颜色,却又不呆板,可以一眼看到里面,有种调皮的感觉。”
乔布斯一直坚持要让芯片整齐地排列在电路板上,即使它们不会被人们看到也要这么做。但现在,它们能被人看见了。通过这个半透明外壳,人们将能够看到乔布斯对产品的用心,而这种用心贯穿于所有元件的制造以及组装过程中。这种有趣的设计将传达简约的理念,同时也体现出真正达到简约所需要的深度。
除“邦迪蓝”之外,艾夫很快就为iMac设计出了4款看起来非常诱人的新颜色。为同一款电脑提供5种颜色必定会为制造、库存、分销带来巨大挑战。对大多数公司来说,包括曾经的苹果公司,都会有专门的研究和会议来讨论成本和利润。而乔布斯看到新颜色时非常激动,并马上召集其他高管到设计工作室。“我们要使用所有这些颜色!”
他们还在iMac外壳的顶部设计了一个内嵌的提手。它的趣味性和象征意义要大于其功能性。
在下一代iMac中把托盘式光驱变成带插槽的吸入式光驱。“我看过一套非常高端的索尼立体声音响用的就是吸入式光驱,”他说,“所以我去找了光驱制造商,让他们为9个月之后上市的新版iMac制造吸入式光驱。”
这件事的影响在之后的几年中以非常有趣的方式逐渐扩散开来:它导致了苹果公司无法满足用户想要自己刻录音乐光盘的需求,但是这也恰恰促使苹果公司发挥想象力,大胆地寻找一条越级攀升的道路,直到后来,乔布斯意识到他必须进军音乐市场。
出于对iMac的自豪之情,以及iMac与Mac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乔布斯私下把马库拉邀请到苹果总部,让他提前看一下产品。马库拉觉得iMac棒极了,但他唯一反对的就是艾夫设计的鼠标,他说它看起来太像一个冰球了,人们不会喜欢的。乔布斯不同意他的观点,但后来事实证明,马库拉是对的。除此之外,iMac像它的老前辈Mac电脑一样无与伦比。
在1984年的Mac电脑发布会上,乔布斯就创造了一套新的舞台效果——产品发布就像一场划时代的盛会,整场盛会以“要有光” 的神圣时刻为高潮:天地分开、一束光射下来、天使歌唱、唱诗班合唱《哈利路亚》。而对此次产品发布的盛会,乔布斯有两个希望,一是使苹果公司起死回生,二是再次颠覆个人计算机的形象。
他采用的是和15年前一样的简单策略——制造大受欢迎的产品,发动无比强大的营销攻势。这个策略让当时的苹果公司大获成功。
1998年8月,iMac正式发售,售价1 299美元,上市6个星期就售出27.8万台,到年底售出了80万台——成为苹果公司历史上销售速度最快的计算机。最值得注意的是,32%的购买者是首次购买计算机,12%的购买者曾经使用的是Windows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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