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说起小米品牌,可能很多人知道。
其创建于2010年,伴着中国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东风,这十年小米成绩是辉煌的,目前其已成为全球第三大智能手机厂商,年出货近1.5亿部,仅次于苹果和三星,2018年不仅成功实现了港交所上市,成为中国首支港交所上市的“同股不同权”企业,总市值近8000亿元港币,还连续两度登陆福布斯全球500强榜单,成为最年轻的世界500强企业。
如此短的时间就获得了这样的成绩不可谓不辉煌,但很少有人知道小米这些年也遇到了很多困苦挫折。
2010年,当了几年天使投资人,过了几年安稳日子的雷军在某夜突然惊醒,发现40岁的自己“一事无成”,他梦想是创办一家伟大的公司,但细数前尘,基本都在给别人打工,自己的梦想远远没有实现。
得益于多年沉淀及对人生、行业的思考,雷军很敏锐地发现中国当时正值功能机向智能机转变的重要风口,一直在软件行业摸爬滚打的他决定“顺势而为”,创办一家手机公司,进入硬件领域。
决定创办公司后,雷军很快拉起了团队,先后找到了7位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的联合创始人。
作为电子发烧友的雷军,其目标是打造一部拥有顶级配置的手机,让小米一出生就自带极致产品属性,这意味着小米必须从苹果、三星正在用的顶级零部件供应商处采购,同时还要搭载高通旗舰芯片。
于是作为新人的小米开始与高通接触,高通内部拥有两条业务线,一条是知识产权授权部门,将技术授权给通信企业并收取专利授权费用,另一条业务线是半导体部门,外售芯片给手机厂商,并与厂商联合研发调试。
为了获得高通公司的专利授权,2010年9月30日,小米联合创始人林斌与硬件负责人周光平会见了高通中国负责授权业务的高管,该负责人简述了获得高通授权所需的流程和手续,并表示会支持小米进军手机市场。
会见后不久,林斌就收到了一份近千页的高通格式合同,厚厚的一沓,不仅让林斌吓了一大跳,雷军等其他高层也是一脸懵逼。
翻开格式合同,里面全是艰深晦涩的英文商务法律条款,这让林斌很头疼,他是有着多年的美国工作经验,英文功底还算深厚,但这份制式合同专业词汇太多了,完全看不懂。
最后只能借助专业的英文法律词典来研究这份文档,这是没办法的事儿,因为合同内容很多,如果你不弄懂文本,鬼知道里面有没有坑,有多少坑。
深度研究了一个多月,厚厚的文档上已标注着各种各样的注解和想法后,林斌才算初步吃透了这份来自高通合同,之所以有注解,是林斌想在后续与高通实质性沟通谈判中重点讨论,规避对小米不利或太苛刻的条款。
但后来高通中国高管告诉林斌,如果修改合同,每修改一处,他们都需要发回公司总部,由总部法律团队对修改进行复核,这个复核时间是不确定的,通常需要三个月到半年时间。
小米境地突然变得尴尬起来。公司创建后,除联合人带来的硬件团队外他们还招募了很多硬件人才,但这些硬件部门的员工几乎无事可干,只能打打杂,内部议论纷纷,不少员工选择了离职。修改合同后复核周期太长,硬件团队等不起,小米也等不起。
最后雷军及林斌接受了高通给出的合同,一字未改。
这在雷军20多年的职业生涯中第一次签订没有异议,全盘接受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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