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1月“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
公开征求意见后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就阿里、阅文、丰巢
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
作出顶格处罚
三家企业各被罚款50万元
释放的信号强烈
市场垄断问题不仅高层重视
亦在民众中引发共鸣
这些年来,互联网经济有不少新模式
也推动出现了一些新业态
为社会发展助添了新动能
但随着资源的过度集中
垄断和无约束的扩张日益严重
暴露出不少风险隐患
一是破坏创新和竞争
在各自生态之下,新入局者要么站队、背靠大树,要么被抄袭复制、被封杀。不少微创新者、中小企业陆陆续续退出不对等的市场博弈。
二是资本无序扩张
企图规避监管
埋下了系统性风险的隐患
这其中既有打着金融科技旗号“蒙眼狂奔”的“灰犀牛”,也不乏疫情“黑天鹅”下突然爆雷的长租公寓。
三是侵害消费者权益
如诱导过度消费、“大数据杀熟”、绑定会员后加收费、捆绑销售、个人隐私被贩卖等问题不一而足。
如果巨头从垄断试图走向下一个垄断
“市场失灵”就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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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往往需要政府的——
从国际经验来看,每当出现“赢者通吃”的局面时,反垄断的呼声就开始变大。美国是世界上首个出台反垄断法的国家,以《反托拉斯法》为标志,对当时的钢铁大王、石油大王、烟草大王、铁路大王、糖业大王等进行“定向爆破”,有效促进了后来的经济发展。
譬如,经过美国、欧洲、亚洲跨世纪的反垄断诉讼,微软收到了天价罚单,通过系统的部分开放避免了被拆分的局面,也为后来谷歌等互联网新势力的崛起创造了空间。
曾经挑战“恶龙”的
谷歌、苹果、脸书、亚马逊等公司
如今也成了反垄断诉讼中的“座上宾”
例如
▲在全球搜索领域占比高达90%
却以手机操作系统的捆绑安装而屡遭抨击
可见,无论传统行业
还是新兴行业
都有形成垄断的趋势
在移动互联技术和资本加速器的推动下
互联网形成垄断速度更快
“马太效应”更加明显
对消费者权益和小企业生存空间的潜在侵害性更强
我们已经看到,近年来,以模式创新和模仿创新起家的国内互联网巨头,已经越来越感受到“天花板”的压力,获客越来越难,流量越来越贵,从城市用户,争夺到四五线城市,再抢占社区“最后一公里”,陷入了典型的“内卷”状态。这种“路径依赖”式的垄断创新,大多靠的是人海战术,“天花板”其实很低,其对整个社会的正向效用也边际递减。
更深层的忧虑是,模式创新之外,拥有雄厚资本、海量数据、先进技术设施的垄断巨头们,是否还能有科技创新的长远考量?过了效率突飞猛进、成本大幅降低的“量变”阶段,硬核生产力或许才是更为持久的“质变”方向。
若干年前,管理学课堂上
还在反复讲“多元化教训”“专注主业”
现如今
“跨界”“混搭”“颠覆”又被捧为成功学的秘诀
互联网技术已席卷各行各业
并且还在持续进入新的领域
与实体企业相比,互联网平台往往覆盖更广
影响范围常达亿级用户
其滥用支配地位造成的影响更加恶劣
后果更加严重
互联网企业的无限制扩张和渗透会造成行业的过度集中
阻碍市场的有序竞争
最终影响的是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因此
互联网平台
应该与实体经济接受同样标准的监管
最后有必要强调
反垄断不是要阻止技术和效率的进步
而是通过有效限制垄断
克服巨头们扩张的盲目性
使其战略方向更清晰
未来之路走得更稳健
来源:央视网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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