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在数字经济规则制定上领跑的欧盟,将于当地时间15日晚些时候公布两部重磅法案——《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给在欧洲经营的大型技术企业戴上“金箍”。
外媒称,这两部有着“数字宪法”之称的法案,虽然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才能生效,但足以“彻底改革”数字市场,美国的科技巨头将首先受到冲击。
升级“工具箱”,剑指“看门人”
这是欧盟20年来首次对数字经济规则做出全面改革,法案将寻求在监管网上非法内容或网销产品方面让平台承担更大责任。英国广播公司(BBC)报道,预计新法案的核心部分针对谷歌、脸书等美国大型技术企业。
“我们需要升级工具箱,确保我们的法规和原则在哪里都受尊重,无论线上还是线下。”两位法案牵头人——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韦斯塔格和欧盟委员布雷东指出,“虽然欧洲是个开放的大陆,但我们并不天真。”
根据外媒获得的草案文本,《数字服务法》显示欧盟将强制要求任何在其27个成员国中覆盖4500万人以上的大型网络平台限制非法信息传播,并向监管机构和外部团体提供更多访问其内部数据的机会。
《数字市场法》则规定,有数百万欧洲用户或在至少两个重要数字领域活跃的企业将被界定为“数字看门人”,预计包括谷歌、脸书、苹果和亚马逊等,名单每两年审查一次。草案为这些“数字看门人”列出严格行为准则。
彭博社称,如果“数字看门人”在市场中造成不公平现象或不履行义务,或面临高达年收入10%的罚款。在极端条件下,欧盟将寻求解决结构性问题,具体做法是,对“系统性违规”的技术企业予以拆分,或迫使其出售业务。“这将是一种核爆式选项。”韦斯塔格表示。
“轻敲”变“严打”,不想再“瘸腿”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教授竺彩华指出,欧盟制定新规有三大考虑。
第一,众所周知,数据流和科技平台,是数字经济发展的两大要素。欧盟的特点是“长短腿”——它有海量数据流,但缺乏大型科技平台。
具体而言,欧盟是一个有着约5亿用户的大市场,而且由于与美国的同盟关系,最初对数据市场的开放未设任何门槛。结果欧盟发现自己亏了,因为它只充当数据提供者,却无法利用数据创造价值,收益落入了美国科技巨头的口袋。
不仅如此,美国大型科技平台还挤占了欧盟中小企业的利益,侵蚀了税源和税基。这也是为何法国等多国将开征数字税提上议事日程的原因。“因为大型企业利用数据几乎不交税,而‘数据变现’后,税款又不流向欧盟。”竺彩华说,总之,欧盟想通过立法改变在数字经济发展中“有流量、没平台”的“瘸腿”处境。
第二,2013年棱镜门事件曝光,美欧信任基础受损。欧盟捍卫“数字主权”、维护地区安全的决心更加坚定。
“数据不同于一般商品。它有个人属性,但被企业利用就有了商业属性,被国家利用就有了安全属性。”竺彩华说,欧洲国家本就十分注重个人数据安全,“棱镜门”东窗事发,更引爆欧洲对网络安全的担忧。可以看到,近年来欧盟先后出台《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欧盟非个人数据自由流通条例》和欧盟《网络安全法案》等多项文件,为数据安全护航。
“新法案的目标在于改变游戏规则。”欧洲广播联盟高级法律顾问康斯坦蒂娜·巴尼亚博士说,如果说过去对于科技平台的数据安全监管是“轻轻敲打”级别,那么未来很可能“把关从严”,迫使企业改变盈利策略。
第三,法规还旨在防止科技平台的不良行为,如垄断、销售假冒商品等。这类案件已发生过多起,包括2017年谷歌在搜索结果中不公平地推销自己的购物服务,2019年亚马逊涉嫌使用独立卖家商业数据用于私利,以及苹果正在接受的反垄断调查,等等。
保护消费者但也创造“温室”?
欧盟的做法能否扭转在数字经济竞争中的落后局面?
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信息化与网络经济研究室主任姜奇平指出,欧洲科技企业占全球科技企业总市值不到4%,但在数字经济监管方面却一直走在前列。“监管先于发展”的模式各有利弊。
从有利的一面讲,欧盟把消费者隐私、权益保护放在首位,充分顾及中小企业的生存境遇。法国等部分欧盟国家领导人在工会面前也不至于战战兢兢,有利于社会稳定。
“在数字经济问题上,不同于美国政治家将经济和技术发展作为主导因素加以考虑,欧洲领导人主要考虑政治和社会影响,如果一项数字经济技术对既得利益群体、传统行业损害过大,引起市场和工会的抵抗,那么他们就会退缩并重新寻找平衡。”
但作为硬币的另一面,上述模式的弊端也不容忽视。“我个人认为,新规可能还是限制过多。且不论它对技术发展的负面影响,单从消费者保护而言也有局限性——信息采集阶段门槛较高,可以说是相当严格的‘低水平保护’,而涉及高级业态时则忽略了一些问题,这是因为欧盟的技术水平还没发展到相应阶段。”
姜奇平认为,如果欧盟指望通过制定规则,来改变自身在数字经济中的竞争地位,恐怕只会是一种“幻觉”。
“从欧盟对数字服务的研发投入看,大量集中于院校,所以孵化政策不错。但‘独角兽’成长到约10亿美元规模后,就自然死亡了。这同欧盟亲近中小企业、对大企业严厉有关,也导致企业一旦离开欧盟政策的温室,就很难生存。”姜奇平说。归根结底还是要培养出具有独立性和全球竞争力的大型科技平台。
竺彩华认为,在欧盟看来,开放并不必然带来数字领域竞争力的提升。它最初对美国的开放,换来的是它再也没有自己强大的平台企业,进而在数字经济时代失去创新发展的驱动力,失去创造和获取价值的载体。
“而且,由于数字经济迅猛发展大大快于税收、竞争政策等传统制度的变革,导致大型跨国科技平台企业攫取了数字经济发展的绝大部分利益,但现有制度却不能保障这些利益在不同国家间及一国内部进行公平分享。这与我们倡导的包容性全球化发展也是相悖的。所以从这个角度也可以理解欧盟为何制定这一政策。”
在“开放”与“保护”间求平衡
此前,欧美在数字经济中的较量可谓针尖对麦芒。法国口中嚷嚷数字税的时候,美国特朗普政府已经挥舞起“301调查”大棒。新法案的牵头人韦斯塔格曾被特朗普贴标签:“比我见过的任何一个人都更仇视美国”……对于欧盟的新规,美国会做何反应?
竺彩华认为,在全球数字经济博弈的舞台上,中美属于第一梯队,欧洲由于缺乏具备实力的科技平台企业,位列第二梯队。展望未来数字经济领域的竞合关系,在科技领域合作上,欧美建立了价值观认同、制度认同和文化信任,因此会继续结盟并防范中国。
但涉及经济利益时,美欧并非铁板一块。欧盟今年否决始于2016年的《隐私护盾》协定、德国监管机构要求将存储于美国的数据迁回欧洲,都证明了欧洲对美国的不信任。接下来欧洲可能还是在“开放”和“保护”之间寻求平衡,妥处与美国的关系。
姜奇平认为,美欧在数字经济上的争端由来已久,再加上特朗普政府不像前几届政府那样立场鲜明地保护美国科技巨头,导致谷歌等公司受“夹板气”,脸书也遭美国双重反垄断诉讼,面临被拆分风险。现在就要看拜登政府的政策是否会回调,对于科技巨头的支持力度有多大。
“我的初步判断是,美欧关系会向着缓和方向走,至于数字税、数字监管等具体业务,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例如数字税问题将取决于所涉业务比例,等等。”
两位专家认为,由于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曾得到上百个国家追捧,新规公布后如果引起效仿,那么全球数字规则制定的碎片化态势可能更为明显。因此,全球如何在规则上进行协调,也将考验各方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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