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时代财经 廖维 编辑:高秋榕
图片来源:美团官网
美团又一次站在风口浪尖。
近日,一篇名为《我被美团会员割了韭菜》一文在朋友圈刷屏,文中指出美团存在利用大数据杀熟现象。实际上,大数据杀熟并不鲜见,这是国内互联网平台普遍存在的现象,但在这样一个特殊时间,美团被曝出这样一件事,很难不让人注意。
细数一下,美团几乎是除了蚂蚁集团之外2020年国内互联网科技企业中“最靓的仔”。从年初的提高佣金引发众怒,到外卖骑手“被困在系统里”引爆舆论,再到互联网科技巨头们下场社区团购引发热议,都有美团的身影。
在这次互联网反垄断浪潮中,被曝出大数据杀熟的美团将会有什么影响?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刘典认为,大数据杀熟是11月份公布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所明确规定的“差别待遇”行为,被曝出大数据杀熟事件,可能会对美团的市场估值等带来一定业务层面上的影响。
“我被美团会员割了韭菜”
近日,自媒体“漂移神父”发布的文章《我被美团会员割了韭菜》引发热议。文章讲述作者在开通美团外卖会员后,发现常点的一家店铺,其配送费由平时的2元变为了6元。
作者为此还做了个试验,在美团上的同一家店铺,同一配送地址,同一时间点单,会员账号的配送费仍为6元,而非会员账号仅为2元。文章中还提到,不仅是一家店出现这种情况,一部开通美团外卖会员的手机,附近几乎所有外卖商户的配送费都要超出非会员配送费1-5元不等。
时代财经12月17日亲身体验发现,在相同店铺、配送地址及时间下单,美团外卖在价格、满减优惠等确实存在一些价格差异,但目前来看出现频次并不高。
针对大数据杀熟一事,时代财经致电美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而其客服人员则表示,美团不存在大数据杀熟的情况,“我们对所有客户一视同仁。如果出现外卖产品价格及配送费等方面的差异,极有可能与彼时商家、平台优惠、骑手运力情况有关。”
12月17日晚间,多家媒体报道美团关于此事的回应,称会员和非会员配送费有差异是定位缓存偏差导致,但时代财经注意到,美团官方平台上并无正式声明,时代财经就此事致电美团,截至发稿电话未能接通。
图片来源于网络
回应声明中,美团外卖向用户表达了歉意,但对于美团的声明与态度,大多数网民并不买账。有网友表示,“我出差每次打开美团,都自动问我是不是定位到新地址了,难道这功能是假的?”
图片来源:微博网友评论
对此,时代财经采访了当事人“漂移神父”,其表示,“对于美团上门致歉的态度,我是认同的,但是对于他们的解释,我并没有认同。众多网友都出现过我这样的情况,但美团对于这个事至今没有正面的官方回复。”
“除了声明之外,美团至今没有更新的反应。我想他们一定不会承认是故意杀熟的,这样会面临国家多个部门联合调查。”当事人对时代财经表示。
互联网平台屡现大数据杀熟
大数据杀熟是指同样的商品或服务,老客户看到的价格反而比新客户要贵出许多的现象;也有另一种解释是,大数据“割”的都是那些对价格不敏感的人群。
消费者小宇对此深有体会,他告诉时代财经,“我点外卖1分钟,另一个人点外卖比价花了10分钟,大数据肯定‘杀’我。”
此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组织与人力资源研究所教授刘昕表示,“过去经济学里讲一级价格歧视,听上去像是天方夜谭,现在有了所谓的大数据,倒是堂而皇之地实现了。”
大数据杀熟现象近年来在互联网世界屡见不鲜。今年十月份,浙江省消保委发布了2020年第三季度受理投诉情况分析,点名了美团、飞猪等网络订房平台存在退订难、大数据“杀熟”、实际情况与宣传不符、承诺优惠不兑现等情况。
美团公布的第三季度报显示,第三季度营收354.01亿元,同比增长28.8%;经调净利润为21亿元。其中,餐饮外卖收入206.9亿元,同比增长32.8%;餐饮外卖交易额达到1522亿,日均交易笔数恢复至3490万单。年度活跃商户数增长至650万,年度交易用户数达4.8亿,创下新高。
作为美团的核心业务,如此大规模的交易额,即便仅是千分之一的比例,收益也很可观。值得注意的是,美团2019年净利润46.6亿元,截至12月17日收盘,其股价较年初上涨270%,如今市盈率高达155。业绩能否支撑高昂的股价,是美团的焦虑。
“如果是为了差异化服务,那么针对不同客群提供不同品质服务是合理商业行为,但如果只是利用大数据侵害消费者权益,则属于涉嫌违法。”香颂资本董事沈萌认为,互联网平台企业天生具有大数据资源,而且服务客户规模巨大,容易形成技术手段“杀熟”,杀熟能够为互联网企业区分不同回报率的消费者群体。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杰指出,消费者的消费数据属于个人隐私,未经消费者同意,平台无权收集使用或者买卖相关数据,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方面,利用消费者数据属于侵犯隐私权,另一方面,消费者办理会员时认为会消费更低,但若付费会员收费更高,存在重大误解或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解除会员协议要求退费。
平台数据需要监管
此前,价格歧视现象更多的出现在旅游、电商等平台,如今外卖等平台也相继出现价格歧视现象。
对于如何减少、杜绝价格歧视现象,沈萌认为,应该加大对相关案例的调查和处罚力度,特别是对于一些技术手段证据的法律认定。
今年10月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施行,明确提出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
但即便如此,在线旅游平台的大数据杀熟事件仍存在。此前有媒体报道,今年双十一期间,有在线旅游平台用户在同一平台订购相同机票,价格却相差几十元不等。
事实上,根据用户的个人资料、流量轨迹、购买习惯等行为信息建立用户画像,再以此实现相应产品推荐的行为早已存在,这也为互联网平台提供了杀熟的条件。
此前,某在线旅游网站的一位研发人员曾撰文称,该网站在做用户画像时,所涉及的数据范围包括支付能力、出行偏好、目的地偏好、家庭构成、网站或App的页面停留时间等,涵盖范围非常广。
“大数据杀熟从结构上来说无法在根本上杜绝。在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数据已经成为核心生产要素,而对数字技术的开发利用则离不开对数据的分析。”刘典指出,数据如何被利用,取决于掌握数据的人。目前市场上之所以大数据杀熟现象频发,主要因为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应该由相应的法律对这一行为进行限制。
崔杰表示,当遭遇杀熟事件时,普通用户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者联合起诉,共同诉讼美团平台。法律层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挥监管职责,调查平台是否有违规行为,若存在责令整改并持续监督,消费者也应当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监管机构投诉或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不姑息违法行为。
业界人士表示,互联网平台之所以有底气利用大数据杀熟,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实现了市场垄断,对用户数据形成垄断。仅仅依靠法令无法在根源上杜绝杀熟情况再次出现,需要对平台数据进行监管。
不过,沈萌则表示,大数据杀熟目前还很难引用《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是为了限制消除竞争或是滥用垄断地位获取不正当收益,而目前大数据杀熟处于法律比较模糊的定位,是属于正常的区别化营销,还是故意侵害消费者权益,不容易判定。
国务院参事、中国银保监会原副主席王兆星表示,要加快数据权属相关立法,明确数据定位,归属内容和范围,为数据开放共享、交易流通和权益分配提供法律依据。有效制止利用数据与相关技术优势开展不正当竞争,进行大数据杀熟、侵犯用户选择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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