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孟凡霞 李海媛)12月21日,雲南證監局發佈公告稱,因紅塔證券存在多項違規行為,故對其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
公告指出,紅塔證券存在廉潔從業內部控制相關制度不完善,未覆蓋結算、交割業務種類、環節;公司董事會未制定廉潔從業管理目標;在員工離職辦理流程中,未對其廉潔從業情況予以考察評估;公司未對股東方開展廉潔從業的輔導和宣傳工作共計4項違規行為。
雲南證監局還在公告中提到,鑑於上述行為均違反相關規定,因此決定對紅塔證券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要求紅塔證券應認真學習證監會監管規定,採取措施加強廉潔從業管理,認真落實監管要求,並於2020年12月31日前向提交針對上述違規行為的書面整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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