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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再出硬招!為學術研究評價劃出“十不得”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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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再出硬招!為學術研究評價劃出“十不得”底線

破除高校“唯論文”的不良導向,教育部再出硬招!

不得簡單以刊物、頭銜、榮譽、資歷等判斷論文質量,不得過分依賴國際數據和期刊,不得把SSCI、CSSCI等論文收錄數作為教師招聘的前置條件和直接依據……近日,教育部印發《關於破除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幹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學術研究評價劃出“十不得”底線,同時要求各地各高校組織“唯論文”問題專項整治。

破“唯論文”之後,如何科學衡量教師的學術和科研水平?此次評價指揮棒的改變將會給高校和哲社領域的學者們帶來哪些影響?針對這些問題,記者採訪了滬上多所高校教授。

正確理解破除“唯論文”不是不要論文

高校教師,苦論文久矣。在高教圈,論文多多少少已成為一種“硬通貨”,尤其是SSCI、CSSCI論文的發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教師的“前途”,從資源分配到績效工資等,多少與論文發表數量掛鉤。

“學術功利化浮躁化、創新創造動力不足、違揹人才成長規律、侵蝕學術風氣、汙染學術生態等系統性危害。”正是基於“唯論文”帶來的不良後果,《意見》明確提出了10個“不得”的底線要求,即:不得簡單以刊物、頭銜、榮譽、資歷等判斷論文質量,防止“以刊評文”“以刊代評”“以人評文”。不得過分依賴國際數據和期刊,防止國際期刊論文至上。不得為追求國際發表而刻意矮化醜化中國、損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不得將SSCI、CSSCI等論文收錄數、引用率和影響因子等指標與資源分配、物質獎勵、績效工資等簡單掛鉤,防止高額獎勵論文。不得將SSCI、CSSCI等論文收錄數作為導師崗位選聘、人才計劃申報評審的唯一指標。不得把SSCI、CSSCI等論文收錄數作為教師招聘、職務(職稱)評聘、人才引進的前置條件和直接依據。不得將在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作為學位授予的唯一標準。不得將學歷、職稱等作為在教育系統學術期刊發表論文的限制性條件。不得多頭評價、重複評價,嚴格控制涉及論文的評價活動數量和頻次。不得盲目採信、引用和宣傳各類機構發佈的排行榜,不過度依賴以論文發表情況為主要衡量指標的排行性評價。

《意見》強調,要優化評價方式,堅持分類評價、健全綜合評價、探索多元評價、推行代表性成果評價、完善同行評價;要加強學風建設,弘揚馬克思主義學風、加強學術共同體建設、加強科研誠信建設、堅持學術不端“零容忍”、加強學術期刊建設和管理;要健全長效機制,落實高校在學術評價中的主體地位和自主權,激發學術創新創造活力,正確理解破除“唯論文”不是不要論文,正確看待SSCI、CSSCI等相關引文索引的作用與功能。

“一刀切”評價下,一些“冷門”學科更加少人問津

記者注意到,此次《意見》的發佈在高教圈引起不小的關注,尤其是哲社領域的青年學者,對《意見》的“落地”有諸多期待。

“從事學術研究,需要有甘坐冷凳板的精神。尤其是人文學科研究中不乏長週期才能出成果的情況。”上海外國語大學俄語專業教授楊仕章坦言,受制於“唯論文”導向,部分學者不得不轉向“短平快”、更容易出成果的研究。還有一些時候,“數論文”的一刀切評價不僅有損學者的治學積極性,也讓一些“冷門學科”無人敢輕易問津。

以語言類專業為例,楊仕章舉例,英語專業的核心期刊數量要遠超其它小語種。類似緬甸語、希臘語等,甚至沒有專門的論文期刊。從國家語言人才儲備的角度說,各類語種自然需要兼顧,但受制於實際的評價指揮棒,有的從事小語種教學研究的教師往往因一紙論文被堵在晉升的通道之外。“這對教師從事科研的積極性造成了沉重打擊。”楊仕章說。

再比如,在古籍整理、訓詁學研究等“冷門”研究領域,國內期刊的水平領先於世界,但在現行一些高校的評價系統中,國內期刊的得分比重卻低於國外核心期刊。上海師範大學中文系教授詹丹直言,迫於生存壓力,不排除有的教師會因為發論文而迎合國外期刊。“其實,

不同國家的文學自有其個性,不存在一條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國際標準。長遠來看,一刀切的評價既不利於傳統文化的傳承,也不利於世界文化多樣性的發展。以中國語言文學為例,我們需依據學科特點,建立一套適合自己的評價體系和話語體系。”

堅持分類評價,保障學科百花齊放

記者注意到,本次《意見》專門提及,要加快形成有效支撐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的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

為改變一刀切的評價體系,《意見》還提出,要堅持分類評價,鼓勵不同類型高校針對人文學科、社會科學等不同學科領域,基礎研究、應用對策研究等不同研究類型,教學為主型、教學科研型等不同教師崗位類別,以及“絕學”、冷門學科等特殊領域,制定不同評價指標。

“對從事基礎理論研究和服務社會的實踐型研究的教師,理應設置不同的評價方式。”上海交通大學城市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士林注意到,在現有評價體系中,教師的代表性理論著作、撰寫的高水平教材以及決策諮詢報告等所佔比例低於論文。他認為,教師的研究成果若能有效服務於社會且得到業界一致認可,大可不必拘泥於論文的單一形式,可作為代表性成果納入學術評價。

記者瞭解到,在優化評價體系方面,已有高校做出有益嘗試。例如,在上海財經大學,學校擬修訂《上海財經大學學術成果認定辦法》,在現有教師的崗位序列基礎上,增設“決策諮詢崗”,設立“決策諮詢研究系列”的正高、副高名額,為決策諮詢研究人員提供明確的崗位職責和晉升路徑。

作者:吳金嬌

編輯:儲舒婷

責任編輯:樊麗萍

*文匯獨家稿件,轉載請註明出處。|圖片:文匯報圖片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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