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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發布《地表基質分類方案(試行)》

科學 自然資源部

為加強自然資源調查評價監測,落實《自然資源調查監測體系構建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自然資源部日前發佈《地表基質分類方案(試行)》(以下簡稱《分類方案》),作為開展全國地表基質調查工作的指引和基礎。該《分類方案》針對構成地表基質的主體物質進行分類,由4類3級分級體系構成。

今年年初,自然資源部印發的《總體方案》中提出了“地表基質層”概念。這是自然資源調查監測體系建設中的一個創新概念。根據《總體方案》對各類自然資源要素的分層分類,第一層即為地表基質層,是地球表層孕育和支撐森林、草原、水、溼地等各類自然資源的基礎物質。對此,《分類方案》在充分參考地質學、地理學、土壤學、農學和生態學等國際、國內現行的分類標準,並結合自然資源調查監測工作實際的基礎上,提出了地表基質的概念及分類標準。

《分類方案》明確,地表基質是指當前出露於地球陸域地表淺部或水域水體底部,主要由天然物質經自然作用形成,正在或可以孕育和支撐森林、草原、水等各類自然資源的基礎物質。該方案針對構成地表基質的主體物質進行分類,由4類3級分級體系構成。其中一級類劃分為巖石、礫質、土質、泥質4類不同類型;二級類劃分為14類;三級類根據二級類作進一步細分。

據瞭解,《分類方案》在編制過程中,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的理念,系統綜合考慮分類標準,並遵循了3個基本原則:一是遵循科學,注重邏輯。從自然生態系統演替規律和內在機理出發,體現地表基質產生、發育、演化的邏輯關係,同時明確其空間範圍,覆蓋陸海全域。二是突出實用,指代明確。地表基質分類突出實用性,注重與野外調查工作的結合,名稱通俗易懂,含義指代明確,避免不同學科之間的交叉重疊。三是注重繼承,兼顧創新。注重對已有分類標準、規範的銜接利用,如充分對接現有土壤分類、土壤診斷分類,同時兼顧地表基質調查工作的創新性,對某些現有分類名稱和規範進行創新性繼承。

此外,《分類方案》明確,地表基質層內存在的水、有機質、生物、微生物等附屬物質及其物理化學性質,亦是地表基質調查的重要內容。

通知全文如下: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地表基質分類方案(試行)》的通知

自然資辦發[2020]5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中國地質調查局及部其他直屬單位,各派出機構,部機關各司局:

為加強自然資源調查評價監測,落實《自然資源調查監測體系構建總體方案》(自然資發〔2020〕15號,以下簡稱《總體方案》)要求,部組織研究制定了《地表基質分類方案(試行)》,現印發試行。試行中發現的重大問題,請及時反饋。

聯繫人及電話:自然資源調查監測司  趙偉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220年12月22日

附件:

自然資源部發布《地表基質分類方案(試行)》

自然資源部發布《地表基質分類方案(試行)》

自然資源部發布《地表基質分類方案(試行)》

自然資源部發布《地表基質分類方案(試行)》

自然資源部發布《地表基質分類方案(試行)》

自然資源部發布《地表基質分類方案(試行)》

自然資源部發布《地表基質分類方案(試行)》

自然資源部發布《地表基質分類方案(試行)》

記   者: 寧   晶

編   輯: 趙   蕾

初   審: 程秀娟

審   核: 湯小俊

審   籤: 周 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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