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歡延遲快樂,故新衣要立刻穿,禮物要馬上拆,脾氣要及時發作。”這就是亦舒的“人生信條”,她這一生,就如她筆下的女主角一般,活得恣意、自我,都說藝術源於生活,她的生活卻比經過加工的藝術創作還精彩幾分。香港女作家亦舒,1946年出生於上海,後隨家人定居香港,多部作品被改編成電視劇或電影,近期最火的一部是電視劇《我的前半生》,劇中人物個性鮮明強烈,其實是作者亦舒特立獨行的性格投射,她的一生極具傳奇色彩,真正詮釋了什麼是“不畏將來,不念過去”。
亦舒生於1946年,自小就頗有寫作天賦,14歲便發表了自己的第一篇小說,15歲就被編輯追著約稿,17歲出版了個人小說集,少年成名,才女的稱號傳遍了大街小巷。亦舒覺得自己靠著寫文字就可以養活自己了,於是就從大學退學。後來亦舒進入金庸辦的《明報》當起了記者。小小年紀就靠著自己的才華成名的亦舒,心中自然是有不少的傲氣,所以她看不上娛樂圈中的很多人,用犀利的言辭諷刺過圈中的很多人。她說李嘉欣“美則美矣,毫無靈魂”。她說張艾嘉“假裝知識分子”。
亦舒筆下的女主角都帶著濃烈的個人特色,自尊自愛、精明睿智,既像火焰一般炙熱,又如水流一般冷靜。自古說酒品見人品,對一個小說家來說,她筆下的人物或恰是她生活的折射。亦舒雖然是作家圈的名人,和娛樂圈也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繫。可能有才華的人對於亦舒這種同樣有才華的人有著天然的吸引力,亦舒認識了作家蔡浩泉後,就喜歡上了他。蔡浩泉當時是出版社的主編,自己本身是作家,寫作的同時還會自己畫插畫,亦舒折服於他的文藝氣質,對他展開追求,時間久了,可能蔡浩泉也被她的堅持打動,答應和她在一起了。
剛在一起沒多久,亦舒就和家人宣佈要結婚,但卻遭到家人的強烈反對,因為蔡浩泉家確實太窮了,一點都“配不上”亦舒。但亦舒卻以死相逼,甚至揹著父母家人和蔡浩泉在尖沙咀的一家飯店擺了酒,請了身邊的朋友們,就結婚完畢。就如亦舒在《喜寶》中說:我曾經被愛過。我想,是的。他們都愛過我,再短暫也是好的。短暫激情的愛並沒有持續多久,兩人之間的矛盾逐漸爆發,直到第二年他們的兒子蔡邊村出生後,尤為強烈。和蔡浩泉結婚三年後,他們就離婚了,蔡浩泉帶著兒子離開了她,亦舒沒有爭奪兒子的撫養權,在她心裡,也沒有多重視這個兒子,剛開始她還會偶爾看看兒子,後來就再也沒露過面。
她果斷的拋棄了年幼的孩子蔡邊村。甚至,在三十多年後蔡邊村想要和她相認時也做出來讓人瞠目結舌的舉動:拒絕相見,僅以自己作品中的一段文字回覆。大意就是:母親很愛你,因此生下了你。但是我更可憐,沒有人可以補償我。看到這裡,或許會覺得作為母親亦舒不可理喻,認為她一直在傳達著“自我”這樣一種觀念。但是,也要有人來為亦舒正名。試問,在那樣一種大庭廣眾之下,一個母親要如何迴應呢?亦舒並沒有如大眾所願,去表演母慈子孝的戲碼,而是遵從自己的本心,不去觸碰年少的那一段令自己傷心的回憶。再換個角度,蔡邊村雖然沒有生母的陪伴,但已經成長為一名優秀的導演了,這其中的故事雖然也未可知,但是如何就能說亦舒從來沒有暗中幫助過蔡邊村呢?
亦舒還和鄭佩佩之間有過一段故事。當時鄭佩佩和香港演員嶽華是男女朋友關係,當時的鄭佩佩還是貌美如花的年紀。亦舒還是成功的擠走了鄭佩佩,和嶽華走在了一起。不過亦舒還是有自己的不安感,在看到媒體寫嶽華和鄭佩佩的一段過往情史時,氣到將嶽華的西裝剪成了一條一條的。為了挽回愛情,亦舒曾跪下來求嶽華複合,可嶽華卻對她說:“你傷害人家太犀利了,是不可以。”這句話,讓亦舒年輕時愛得瘋狂,徹底成為了過去。
亦舒筆下的主角愛情至上,遊戲人間,日日在尋求新歡舊愛,這個離去還可以尋求下一個。女性無不是獨立自主、冷靜自愛的,她們在自己的生活領域裡立於不敗之地,不依附男人的享受人生。男性則各個以自我為中心,唯利是圖,善於鑽營,他們不珍惜愛情,不值得女人信任。亦舒用犀利狠辣的文筆拆穿這人間的善惡醜陋,在薄情的現實主義中又寄予她自己的理想愛情和追求,指明瞭新時代女性的生存現狀。亦舒的生活如小說,而她的小說則如萬千人的人生,最後可成全和依靠的,唯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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