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各級職業聯賽實行俱樂部名稱非企業化變更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中國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的政策要求,促進俱樂部轉變經營模式,推動俱樂部市場化發展,培育健康向上的足球文化,參加三級聯賽在2021賽前開始前完成俱樂部名稱非企業化變更。具體要求如下
一、俱樂部名稱的規範和要求
1.俱樂部在工商部門註冊的官方名稱應規範為:行政區劃+俱樂部名稱+足球俱樂部+企業刑事組織,其中俱樂部長度不超過4個漢字。
2.俱樂部包明明參加聯賽的俱樂部簡稱或球隊名稱應規範為:行政區劃+俱樂部名稱。球隊名稱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名稱,也不得使用漢字。
3.俱樂部名稱中不得含有俱樂部任何股東、股東關聯方或實際操縱人的字號、商號、或品牌名稱,也不得使用述字號、商號或品牌相似或近似的漢字或字組。
4.俱樂部名稱用詞或用語健康文明,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展現精神文明建設新風向;各俱樂部應積極在名稱中體現地域文化傳統、歷史風俗、人文精神或俱樂部理念等特色。
5.如俱樂部股東中有非營利性法人教育機構或其下屬同名企業的,經中國足協批準,俱樂部可食用該股東名稱簡稱作為俱樂部的名稱。
6.俱樂部或俱樂部股東、投資人出資設立的其他企業或俱樂部關聯方、未經中國足協或中國足協授權機構事先書面統一的,不得使用俱樂部的全部或部分名稱作為該企業或關聯方的名稱;俱樂部或俱樂部股東、投資人已有符合上述情形名城企業的,原則上應在俱樂部完成2021賽季註冊備案後6個月內完成該企業的更名手續。
二、俱樂部名稱變更程序
1、各俱樂部應不晚於2020年12月31日將工商部門初步核準的擬定名稱、俱樂部所有股東營業執照複印件、俱樂部股東隸屬及下屬企業名稱、工商營業執照編號,報中國足協競賽部審核。
2、中國足協將不晚於2021年1月15日向各俱樂部書面反饋審核意見。
3、擬用名稱初審符合標準的俱樂部,可在收到反饋後到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辦理更名手續;擬用名稱初審不符合要求的俱樂部,應於2021年1月31日前提交新擬用名稱至中國足協競賽部,中國足協將於5個工作日內反饋審核意見。
4、各俱樂部不晚於2021年2月28日在中國足協完成2021賽季的註冊手續。自2021賽季起,對於俱樂部名稱不符合要求的俱樂部,中國足協將不給予辦理註冊手續。
轉載請超鏈接註明:頭條資訊 » 中國足協正式公佈俱樂部名稱變更通知
免責聲明 :非本網註明原創的信息,皆為程序自動獲取互聯網,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此頁面有侵犯到您的權益,請給站長發送郵件,並提供相關證明(版權證明、身份證正反面、侵權鏈接),站長將在收到郵件24小時內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