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關於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個稅迎來新變化,對於符合條件的年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人來說是個好消息。
《公告》顯示,2021年1月1日起,對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內每月均在同一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本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
這意味著,納稅人在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後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哪些人群可以享受這次新政?
《公告》主要優化了兩類納稅人的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
一是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各月均在同一單位扣繳申報了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
二是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居民個人,如保險營銷員和證券經紀人。
例如,納稅人小李2020年至2021年都是A單位員工,A單位2020年1月—12月每月均為小李辦理了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假設小李2020年工薪收入合計5.4萬元,則小李2021年可適用本《公告》;
例如,小趙2020年3月—12月在B單位工作且全年工薪收入5.4萬元。假設小趙2021年還在B單位工作,但因其上年並非都在B單位,則不適用本《公告》。
優化後的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如何?
例如,小張為A單位員工,2020年1月—12月在A單位取得工資薪金5萬元,單位為其辦理了2020年1月—12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明細申報。2021年,A單位1月給其發放1萬元工資,2月—12月每月發放4000元工資。在不考慮“三險一金”等各項扣除情況下,按照原預扣預繳方法,小張1月需預繳個稅(10000-5000)×3%=150元,其他月份無需預繳個稅。
按照相關規定,小張因其年收入不足6萬元,可通過彙算清繳退稅150元。據介紹,採用《公告》規定的新預扣預繳方法後,小張1月起即可直接扣除全年累計減除費用6萬元,無需預繳稅款。年度終了,也不用辦理個稅彙算清繳。
12月4日,個人所得稅APP顯示,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根據政策規定,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需每年12月確認。
納稅人未及時確認的,扣繳義務人次年1月起暫停扣除,待納稅人確認後再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1
務必在12月31日前確認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規定,納稅人在今年12月31日前,需對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確認。
若未及時確認,那麼已填報的扣除信息將自動視同有效並延長至2021年。即使信息沒有變化,建議大家還是核對一下自己的信息是否填寫正確。
2
這4種情況需要修改
想修改2021年贍養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有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不能再申請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夫妻一方不再申請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在2021年由另一方申報;
房租和房貸需要替換扣除的情況,即:2021年不再申報住房租金,改為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或2021年不再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改為申報住房租金。
3
確認操作步驟
個稅APP端 | 確認操作步驟
(1)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無變動,只需在2020年基礎上確認即可
打開個人所得稅APP-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選擇“扣除年度”“一鍵帶入”;如下圖1、圖2:
依據提示“將帶入2020年度信息,請確認是否繼續?”或者“您在2021年度已存在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繼續確認,將覆蓋已存在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後點擊“確定”;如下圖3、圖4:
打開“待確認”狀態的專項附加扣除,核對信息;如有修改,可以點擊“修改”,信息確認後點擊“一鍵確認”。如下圖5、圖6:
注意:如有“已失效”狀態的信息,則需先刪除之後才能點擊“一鍵確認”。
點擊“一鍵確認”後,信息則提交成功。不需要重複確認,否則之前確認的信息會顯示已作廢,系統會以最新確認的信息為準。如下圖7、圖8:
用戶可以在確認之後在APP中點擊首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查詢—選擇扣除年度“2021”—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變動可以選擇作廢或修改。
(2)2021年需對已填寫的信息作修改
如:需要修改申報方式、扣除比例、相關信息等,則需點擊“待確認”之後進入相關修改頁面進行修改。注:此方式只能修改部分信息。
如:需要修改基本信息:先進入2020年的信息頁面,修改後再重新確認。在APP中點擊首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查詢—選擇年份2020年,修改之後再確認2021年的信息。
舉例:用戶需修改贍養老人的分攤比例。
點擊“待確認”狀態的贍養老人信息,點擊“修改”—“修改分攤方式”,修改成功後返回“待確認”界面,再點擊“一鍵確認”。
(3)2021年需要作廢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比如2021年不再申請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點擊“待確認”狀態的贍養老人信息,點擊“刪除”,再點擊“一鍵確認”。如下圖9、圖10:
(4)2021年需要新增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比如2021年新增子女教育扣除,需要申報填寫。
先按情形(1)步驟確認之前申報的其他不需修改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後,點擊APP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如下圖11、圖12:
(5)2021年首次填寫專項附加扣除
直接選擇首頁的“專項附加扣除填報”。如上圖11、圖12。
電腦網頁端 | 確認操作步驟
▲點擊圖片進入網頁端:自然人電子稅務局
如果你2020年已填報過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並需要在2021年繼續享受,請及時關注相關信息是否發生變化(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一【扣除年度】選擇“2021”一“快捷填報”欄【一鍵帶入】);如有變化,請及時修改。
如果你未曾填報過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但2021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可以享受,您可點擊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一【扣除年度】選擇“2021”點擊相應扣除項目進行填報。
(1)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無變動,只需在2020年基礎上確認即可
(2)2021年需對已填寫的信息作修改
如:需要修改申報方式、扣除比例、相關信息等,則需點擊“查看”之後進入相關修改頁面修改;如需修改基本信息,可先進入2020年的信息頁面修改後再重新確認。
(3)2021年需要作廢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比如2021年不再申請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點擊“刪除”後,一鍵確認即可。
(4)2021年需要新增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比如2021年新增子女教育扣除,需要申報填寫。
先按情形(1)步驟確認之前申報的其他不需修改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後,選擇扣除年度,點擊相應的扣除項目填報。
注意:如有“已失效”狀態的信息,則需先刪除之後才能點擊“一鍵確認”。
(5)2021年首次填寫專項附加扣除
直接選擇扣除年度,點擊相應的扣除項目填報即可。
臨近年底
一些有時效的事情快到截止時間了
需要抓緊時間辦理
年休假、醫保報銷
……
事關你的切身權益!
01
年假一般要當年休完,休不了有報酬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第三款規定:“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一般來說,年假應在當年休完。但用人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02
醫保報銷,過期或不候
臨近年底,許多地方開始集中辦理當年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保報銷。
關於醫保報銷的時限,各地規定有所不同。以北京為例:每年12月20日(節假日順延)前申報結算當年12月15日前發生的醫療費用;12月15日至12月31日發生的醫療費用在次年的1月20日(節假日順延)前申報結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當年醫療費用清結日期。
具體相關事宜可諮詢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
03
車輛年檢,年底很集中
每到年底,汽車銷售都很火爆。因此,年底也是車輛年檢的集中時間段。車輛年檢,就是指每個車輛都必須要的一項檢測,相當於給車輛做體檢,及時消除車輛安全隱患,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日前,公安部交管局推出了多項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新舉措,11月20日起,6年以內的7~9座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麵包車除外)納入免檢範圍。
04
能否拿到年終獎,你瞭解嗎?
關於年終獎的發放,法律沒有硬性規定。但如果勞動合同中有明確規定,或者單位的規章制度中對年終獎有明確規定,單位就應該按照約定或者規定發放。
如果勞動合同或公司規章制度都未對年終獎有明確規定,按同工同酬原則,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法院一般會支持離職職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終獎。
05
失業人員別忘了還有這筆錢可以領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可以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到當地就業服務機構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
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上線人社部失業金申領渠道查詢功能。失業人員可根據查詢到的名稱、網址前往相關平臺,申領失業金。
綜合中國稅務報、國家稅務總局網站、中國新聞網、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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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株洲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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