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園春色關不住,一枝紅杏出牆來”。從古至今,所有已婚配偶都對“紅杏出牆”一事不恥。出軌在現在只是道德層面上的問題,但在古代是違法行為,以嚴明律法著稱的秦朝說:“夫為寄猳,殺之無罪”。任何人都可以處死出軌的人,且不犯法,所以秦朝人都不敢出軌。
出軌畢竟是家醜,全村人關起門來處理家事,也不會將姦夫淫婦交給官府處理。讓外人都來看笑話,浸豬籠就是古人常用的懲治出軌男女的私刑。
豬籠最開始是南方人用來運豬的工具,後來變成偏遠落後地區懲罰出軌女人的工具,起源年代無法考證。之所以把出軌的人放進豬籠,而不是隨便一個籠子籮筐,是因為古時候的人家家戶戶養豬,隨手就能拿出豬籠,最重要的是,將出軌的人比喻成豬,甚至是連豬都不如的畜生,下輩子投胎也只能為豬。
每個聚居地都會有一個掌握話語權的老者,他確定男女之間確實有不正當關係之後,男的將被村子裡的人亂棍活活打死,或者和女的一起拉去浸豬籠。
無關的群眾都很樂於看浸豬籠,比過年還熱鬧,畢竟春節年年有,浸豬籠不一定每年都有,圍觀群眾裡還有不少女性,這也體現了人們普遍缺少同情心,把濫用私刑看作是一種玩樂。而執行浸豬籠的人就更開心,主宰別人的生死,讓他們產生一種莫名的興奮感。
他們將豬籠綁在一根繩子上,對出軌情節較輕的女人,只是鬆開繩子把豬籠放進水裡,而不讓水淹沒女人的頭,讓她被水泡得渾身冰冷或者是皮膚潰爛,當一個教訓,而出軌情節較重的女人,執行者還要塞巨石放進豬籠裡,生怕女人掙開綁手的繩子從豬籠裡出來。
雖然民國還有浸豬籠,但誰也不敢為了一個跟自己不相干的人得罪一族人,都不敢上前去管。2012年11月,廣東梅縣隆文鎮巖前村發現了首個陸地水下全淹溶洞綠窟潭,潛水者意外在水下46米深處的地方發現了10多具被鐵鏈綁住手的屍骨。考古學家來歷之後發下這些屍骨是民國初期留下的。
據附近老人說,這些屍骨是浸豬籠的男女,綠窟潭是專門浸豬籠和處罰偷盜男性的地方,附近的人都覺得這裡死了很多人,是不祥之地,平時都不會去這些地方,家裡有孩子不聽話,大人就會嚇唬孩子:“再不聽話就把你拉去“浸綠窟””!孩子聽了立馬收住哭聲。
浸豬籠現在已經消失了,但出軌的行為還沒有隨之消失,隨著人們思想越來越開放,物質條件越來越好,人也越來越管不住自己。有的人將出軌作為成功標誌,或者是證明自己有魅力的象徵,老實人對此也很沒有辦法,只能高呼出軌入刑,只是目前的法律只規定不準重婚,你們認為出軌入刑真的有必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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