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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89名總經理變更,“公奔私”頻現,公募基金如何才能留住人?

財經 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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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開泰富基金髮布高管變動公告稱,鄭文傑因工作調動離任董事長,新任孟天山為董事長。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剛過去的“基金大年”,公募高管變動人數達到了343位,創下了自1998年以來的“歷史之最”。

一個蓬勃發展的行業,都伴隨著人才“新陳代謝”,這一現象在公募基金當中,顯得更為突出。

近10多年來,基金公司核心高管變動的數量,基本維持在“三位數”以上。從行業發展中尋找“新”原因,或者是解決“留人”這一“舊題”的新辦法。

89位總經理變更

“公奔私”再現

Wind數據顯示,2020年公募基金行業共有343位高管發生變更,其中包括89位總經理和63位督察長,這三項指標均為1998年公募基金行業設立以來的最高值。不僅如此,2020年發生變更的還有136位副總經理(僅次於2015年的146位)、45位首席信息官(僅次於2019年的50位),而發生董事長職位變更的數量(62位),也進入到了歷史排名前五。

具體看,上述343位高管變更分佈在108家公募基金公司當中。僅就總經理變更而言,既有東海基金、匯安基金、弘毅遠方基金等中小公募,也不乏博時基金、廣發基金、招商基金等頭部公募。

記者進一步梳理髮現,從1998年至今的公募基金髮展歷程來看,高管變更數量超過100位的年份有11年,第一次是發生在2008年(125位)。隨後,公募高管的變更數量一路上升,並先後突破了200位、300位關口。

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大牛市引發的公募高管“公奔私”跳槽現象,也再次發生在了2020年的結構性牛市中。

比如,工銀瑞信基金曾在2020年9月時發佈公告稱,該公司的董事長郭特華因個人原因離任。在隨後的11月,郭特華向中基協提交了私募公司——海南富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海南富道”)的首次登記材料。海南富道註冊資本為1000萬元,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和總經理均為郭特華,個人持股比例為100%;2020年5月,東方紅資產管理副總經理、公募權益投資部總經理林鵬離職,隨後出任上海和諧匯一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經理。但林鵬很快又向證監會申請公募牌照,欲重新進軍公募。

兩個“新原因”被找到

“人才有序流動是行業發展的常見現象,但與私募、銀行、證券、保險等領域相比,公募基金行業的高管變更顯得相對突出且頻繁。”蘇州證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丁開忠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公募高管變更的原因多樣,如個人謀求更好發展的“公奔私”,就是原因之一。在當前頭部的主動管理型私募基金中,核心人物大多有過公募機構任職經歷。

丁開忠表示,隨著公募基金規模和機構數量的迅速增加,公募機構間的業績分化明顯,在外部的排名競爭和內部的股東大會目標壓力下,高管也會被迫“下課”。

前海開源基金首席經濟學家楊德龍也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在公募基金髮展過程中,核心高管確實會起到非常大的作用,這是顯而易見的。“公募高管面臨的壓力也是非常大的。比如,公司基金規模發展過慢或者業績不好,以至達不到股東考核要求,這些都可能由高管負責,也是導致高管發生變更的重要原因之一。”

除了上述原因外,丁開忠還從整個資管業發展視角,提出了兩個額外“新”原因。他認為,從1998年發展到現在,公募基金公司的數量已突破了130家。相應地,基金公司背後的股東背景,也越來越多元化。這意味著,股東主體的發生變化,也可能會引起基金公司的核心高管發生變更。

此外,丁開忠還說到,近年來公募投資業務逐步從主動管理拓展到了被動量化等領域,這對高管的國際化視野、大投研平臺統籌等方面提出了考驗,股東會有可能出於發展戰略考慮,對核心高管進行相應調整。

如何才能留住人?

“在中國,公募基金依然是一塊很大的藍海市場。在投資者機構化趨勢下,‘股民轉基民’的趨勢仍會持續。但與此同時,在市場對外開放大背景下,公募機構是與外資機構、內外私募等主流資管主體,一起同臺競技的。因此,要實現長足發展,公募就必須要直面‘留住核心高管’這一核心問題。從過往經驗來看,核心高管對公募基金公司的發展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不難發現的一點是,不少公募機構的高管往往是投資出身的,甚至還兼任投資總監等核心職位。”丁開忠說。

楊德龍說,公募基金的高管,既要具備常規的管理能力和業內知名度,還需要對投資有著深入見解。“高管團隊的穩定性越好,對公司的發展越有利,這是毋庸置疑的,所以我們會看到,這幾年以來,各家公司為吸引或留住核心高管,都採取了股權激勵等多元化的手段。”

2013年修訂的《基金法》規定,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實行專業人士持股計劃。自那時起,核心高管持股計劃就成為公募激勵核心高管的主要機制創新之一。“從我的觀察來看,公募的員工持股計劃,基本上起到了正向激勵作用。”丁開忠說,要留住核心高管,股東層面在核心高管的人選方面應有著清晰的標準,如選擇具有豐富投研經歷、開闊視野和戰略格局的人選。在人選確定後,則應提供具備競爭力的薪酬機制,包括經濟激勵和制度激勵,如股權激勵。

記者獲悉,自2020年以來,業內持續有基金公司表露出實施股權激勵的明顯意向。此前信達澳銀基金總經理朱永強對記者表示,該公司計劃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該計劃以投研骨幹為主,同時還會覆蓋其他崗位骨幹員工。此外,中融基金近期則表示,已著手啟動員工股權激勵計劃,旨在完善公司治理架構,充分激發員工積極性和創造性。

丁開忠還說到,在管理績效考核方面,基金公司還應給予核心高管充分發揮空間,如在投研戰略提升方面給予充分自主權,任期考核時間可由季度、年度拉長至兩年甚至三年以上的維度;此外,與外資、保險資管等機構不太一樣,公募機構是面向大眾投資群體的。“要實現長足發展,核心高管的形象還應儘可能地接地氣,尤其是在公司發展戰略和投研稟賦的對外闡釋方面,才能被市場充分知曉。”

編輯:曹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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