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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公司齊發公告 公安機關解除對徐翔案所涉股份凍結

財經 中國財富網

12月28日晚,大恆科技、文峰股份和寧波中百分別公告,山東省青島市公安局已解除了此前對公司部分股東所持股份的凍結。這些被凍結股份均與徐翔案有關。有接受上海證券報記者採訪的司法界人士表示,公安機關解除資產凍結、轉由法院方面執行凍結,表明案件已進入新的階段。

幾天前的12月25日,大恆科技、文峰股份和寧波中百等3家公司分別披露,依據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公司部分股東的持股被凍結或輪候凍結。

從2015年11月算起,這些股份已經被凍結了超過5年時間。

以大恆科技為例,據公司之前公告,2015年11月9日,公安部門對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鄭素貞持有的公司1.2996億股無限售流通股進行了凍結,凍結起始日為2015年11月9日。鄭素貞為徐翔的母親,1.2996億股為她持有的大恆科技全部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29.75%。

2016年4月11日和12日,根據公安部門通知書,中登上海分公司對鄭素貞所持大恆科技全部股份進行了凍結。2019年3月,公安部門再次向中登上海分公司送達了《協助凍結通知書》,要求繼續凍結鄭素貞持有的大恆科技1.2996億股無限售流通股,凍結期限自2019年3月26日起至2021年3月25日止。

直到2020年12月25日,青島市公安局向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送達了《協助解除凍結財產通知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之規定,解除凍結大恆科技控股股東鄭素貞持有的證券以及凍結期間通過公司派發的送股、轉增股、現金紅利。

在此次公安機關解除凍結前,法院已介入並進行了繼續凍結。

據大恆科技披露,公司於12月24日收到通知,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向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送達了《協助執行通知書》((2016)魯02刑初148號之一百五十一),根據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2016)魯02刑初148號之一百五十一凍結令之內容,對公司控股股東鄭素貞持有的證券及紅利予以輪候凍結,凍結期限為2年,自轉為正式凍結之日起計算。

文峰股份和寧波中百的情形類似。如文峰股份披露,公司12月24日收到通知,公安部門向中登上海分公司送達了《協助執行通知書》,根據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2016)魯02刑初148號之一百五十一凍結令之內容,對鄭素貞持有的文峰股份2.75億股予以輪候凍結。凍結期限為2年,自轉為正式凍結之日起計算,即從2020年12月24日起。

2015年11月1日,新華社發佈消息稱,澤熙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徐翔等人通過非法手段獲取股市內幕信息,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股票交易價格,其行為涉嫌違法犯罪,近日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2017年1月23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徐翔、王巍、竺勇操縱證券市場案進行一審宣判,被告人徐翔、王巍、竺勇犯操縱證券市場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有期徒刑三年、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同時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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