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深交所發佈《關於對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的監管函》,監管函稱,廣州浪奇土地收儲事項所涉金額巨大,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作為上市公司聘請的審計機構,在執業過程中,對公司土地收儲事項會計處理依據的核查過程未能保持應有的執業審慎,進而未能充分勤勉盡責。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 年修訂)》第1.4條、第2.25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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