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奮鬥19年離開聯想,常程跳槽小米,違約金高達500萬

科技數碼 財經無忌

10月10日消息,圍繞此前聯想原副總裁常程跳槽小米一事,海淀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已作出裁決,常程將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並將因違反競業限制支付違約金525.2821萬元,並返還聯想此前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

常程其實在IT界已經是一位老將。

他最被人熟知的,是“萬磁王”這個外號,實際上,常程是一名老聯想,手機業務帶頭人這個位置,也是“三進三出”。

奮鬥19年離開聯想,常程跳槽小米,違約金高達500萬

2000年,常程加入聯想集團,任筆記本事業部研發總監,全面負責聯想IT業務研發。當年聯想就躋身全球十強最佳管理電腦廠商,股價大幅增長,成為香港旗艦型的高科技股。

2011年,柳傳志卸任董事長,聯想集團CEO楊元慶同時兼任集團董事長。常程被提拔為集團副總裁兼移動平臺總經理,投身移動互聯網產業。

此時他打造了聯想樂商店和茄子快傳,雖然此時不見蹤跡,但當年還是很成功的產品。其後他研發出了聯想K900智能手機,開啟了聯想手機的新時代。

2019年最後一天,時任聯想集團副總裁、中國區手機業務負責人的常程在微博宣佈離職。當時,聯想中國區迴應稱,常程家庭聚少離多,基於個人身體健康和希望更多精力照顧家庭的原因,故提出離職。

但常程離職剛過2天,小米集團董事長雷軍1月2日在微博上宣佈,常程將擔任小米集團副總裁,負責手機產品規劃。

競業協議又稱競業迴避,是指根據法律規定或雙方約定,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或勞動關係結束後的一定時期內,限制並禁止勞動者在本單位任職期間同時兼職於業務競爭單位。

限制並禁止勞動者在離職後一段時間內從事與本單位競爭的業務,包括勞動者自行創建的與原單位業務範圍相同或經營同類產品的企業。

奮鬥19年離開聯想,常程跳槽小米,違約金高達500萬

一般協議有效期為兩年,在此期間企業要給予離職員工相應的補償。

如何分析這條新聞?

裁決的主要內容是: 1、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2、支付違約金525.282109萬元。 3、返還補償金7.295585萬元。 4,駁回聯想的其他仲裁請求。

不過,所有報道中缺失了一個信息,就是:“收到裁之日起,不服本裁決的可以在XX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競業協議也是有“有效期”的,時間到了,就不用執行了。

奮鬥19年離開聯想,常程跳槽小米,違約金高達500萬

因此,常程只要向法院起訴,就可以繼續工作,不受任何影響。如上判斷給大家了,不必被帶了節奏。

對於在職的人來說,競業限制協議有效期為兩年,簽署後離職兩年內不能去同行公司上班,其存在的目的就是防止競爭對手挖人,對高管比較有約束力,違反競業限制協議的成本很高,因為有法律效力,只要公司想阻止,沒有不成功的,當然結局肯定是雙輸,而不是雙贏,。

在職的人會擔心要是東家快不行了還不能跳槽,就只有死磕了,結果可想而知,幹活沒有激情,就只等破產倒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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