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爾文的進化論可以說是一個非常偉大的著作,進化論讓我們對於地球的生態以及生命個體有了更深入的瞭解,也讓我們更加深刻認識到地球的生態是如何進化,但是你知道麼,在達爾文進化論之前就有關於進化論的說法,只不過其中的核心內容不太一樣罷了,這個問題就是一隻長頸鹿到底是因為它經常吃很高的樹葉,讓它的後代脖子越來越長,還是因為自然的淘汰規律讓脖子短的全部死亡了。
如果我們現在看這個問題,會發現其實這是一個非常簡單的問題,其實達爾文的進化論核心理念就是優勝劣汰,只有適應環境的生物才可以存活下來,這是因為進化論已經被人們廣泛的認知,但是在過去其中還是不那麼明確的,因此當達爾文進化論一出來之後,引起了諸多的爭論。
在當時一位叫做拉馬克的生物學家,他在達爾文之前就提出過進化論,只不過他的觀點認為,動物們之所以會進化,是因為它們經常使用它的能力,比如說獵豹的奔跑速度非常快,正是因為獵豹經常快速奔跑,這些基因就傳給了它們的孩子,因此新生獵豹也具備了快速奔跑的能力。
顯然這種說法和達爾文的說法完全不同,優勝劣汰就是把能力不行的動物淘汰,之所以獵豹都跑得很快,是因為你沒有看到跑得慢的獵豹全部都餓死了,也是說生物們根本不是利用性狀特徵來達到進化的目的,就比如說雞翅是非常美味的,如果我們鍛鍊雞飛行,那麼雞翅的肉質會變得更美味,但是這種情況絕對不會遺傳到它的後代上。
在今天看來達爾文的進化論完全可以印證地球漫長的進化歷史,但是隨著人類的不斷髮展進步,進化論好像不太起作用了,如果從遠古人類開始分析,人類很多時候都不遵循進化論,比如說人類不會通過進化來適應環境,人類通過科技來改變環境,讓環境最後適應人類,還有人類科技爆發式的發展,從進化論理論上完全說不通。
如此看來人類作為地球上唯一的高等生物主要是因為智慧,因此進化論應該是對於低等生物來說的,所以一旦人類開始宇宙探索,外星生命也不一定是按照進化論來發展的,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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