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顧苗苗
《西遊記》等神怪故事中有不少妖怪搶佔無知少女為妻的故事,被搶佔的女性幾乎全部都是柔弱無辜、懵懂無知、我見猶憐,承擔全部責任的妖怪一定十惡不赦,會被正義之士打死。
但是,《西遊記》裡黃袍怪和百花羞公主的故事,有些奇怪:
黃袍老怪強搶公主,公主被迫和妖怪結婚生子。孫悟空把妖怪打敗了,公主得救了。
當我追溯原文,從書裡的細枝末節先發現了一個矛盾:
百花羞給父母寫信的時候,說自己生了兩個“妖怪”,口氣盡是嫌棄冷落,一副是死是活與她無關的樣子。
但是當交戰時孫悟空要拿了她的“妖怪”兒子,她卻氣得大罵孫悟空背信棄義,要回自己的“孩兒、兒子”,愛子之心,日月可昭。
為什麼在父母(大臣宮女等公眾)面前抵損否定兒子並撇清關係,而在緊要關頭,面對兒子生死,她卻強烈表露了自己對孩子的感情?
書信內容和現實反差巨大讓人生疑。我帶著對“如何向外人表述失蹤13年的生活“的疑問,讀了百花羞公主主題為“我是被搶走的,來救我!”的公開信,以旁觀者視角仔細審查這封書證,發現她對自己心情和生活描述的矛盾不合常理,疑點重重:
第一,是否思念父母。
公開信中說:她十分思念父母。從常理可言,實屬正常。
但是她單獨和孫悟空二人對峙,行者道:"你正是個不孝之人……卻怎麼將身陪伴妖精,更不思念父母?非得不孝之罪如何?”
面對“有丈夫不要爹孃”的職責,公主“半晌家耳紅面赤,慚愧無地”。如果她有千萬委屈,為何臉紅?還慚愧?之後,她的反駁蒼白而有力,“忽失口道:‘長老之言最善,我豈不思念父母?’”竟然是先引用孫悟空師傅的話,正準備回覆和師傅關係的孫悟空,也只能認可。
第二,真的無人可傳音訊嗎?
公開信說被妖怪劫到了荒山野嶺,“難分難辨”不知身在何方。但她卻能告訴唐僧,“我家離此西下,有三百餘裡”,“你去西方必經之路”。她是知道路途的。
此外,還有真情真意對她的“黃袍郎”。當黃袍怪提出要去見見嶽父,她以“長得醜”為由竟然拒絕了。但是當黃袍怪變身俊俏帥哥後,她馬上歡喜,“變得好!變得好”,當即同意。
這態度也轉變太快了。那早點為何不提送信?黃袍怪不能早幾年變身去見老丈人嗎?
第三,她被“攝騙”至此後,是在不得已情況下被迫和妖怪共同生活嗎?
公開信說,因和妖怪結婚生子,不願“傳書玷辱”,自己無奈捱了13年,直到唐僧也被“魔王擒住”後逃離,終有機會寄信。此話說出了傳遞家書的困難並進一步證明瞭自己的悲慘處境。
但是從開頭到結束,我們看到公主一直有著相當的抉擇權。她在這方山洞行動自由。唐僧這麼好吃的肉,她說一句吃不得就不吃了;說放豬八戒他們就放了。如此看來黃袍郎曾說“我當初帶你到此,更無半點兒說話”,“日漸情濃”,以及百花羞的“自從配了你,夫妻們歡會”也不假。
但她心中那句“論此真是敗壞人倫,有傷風化,不當傳書玷辱;但恐女死之後,不顯分明”卻暴露了真實想法:她知道是有傷風化,世間難以接受。但是唐僧一走,父母必定會知道,那就先讓自己先開口成為無辜受害方,以觀後效。換一句話說,美女與野獸的故事發生了。
不過百花羞是一個自幼在宮,曾受父母教訓的女子,她對黃袍怪的愛情面臨了倫理問題:
和一個愛我的吃人妖怪結婚,人身安全真的有保障?
哪天不愛我了,會不會吃了我?
就算都不會,他終究是個妖魔,還不是被人指指點點有傷風化?
算了,反正父母也找不到她,此事作罷。
讀者會疑問,這難道是傳說中的“禁斷之戀”的真愛?
吳承恩爺爺給瞭解釋,還真是變了味兒的真愛。
黃袍怪前世是奎木狼(28星宿之一),百花羞是披香殿侍香的玉女。玉女因欲與奎木狼私通,思凡下界去,託生於皇宮,奎木狼後下界,變作妖魔。不過,女方下凡後失去了全部記憶,以普通女人的身心活著。而奎木狼下凡後變成了黃袍怪,到了公主16歲,用隆重的“香風”“祥光”接她再續前緣。
萬萬沒想到,公主忘了前世,有”再續前緣”夢想的只有男方。
那能怎麼辦?奎木狼只能用男人愛女人的愛她,從天上到人間培養13年的感情。
但人感情必然是複雜多變的。下凡後,奎木狼和百花誰都沒忘一人一妖巨大的差距,互相在心底謹慎防備著。只不過一個妖想的是“她隨時可能變心”,一個人帶著道德人倫的壓力。
這種感情的平衡被唐僧一行的到來打斷了。
百花羞是善良的,不忍傷害這個和尚,不過她嫁給一個“妖怪“的事情是瞞不住了。作為傳統教育多年的女性,她對自己的聲譽、家族的名譽看得十分重要,情急時刻,示弱並撇清自己最明智,因此就有了那封半真半假的求救信。
這封信很有技巧,客觀內容全部符合大眾想法,主觀體驗以羞愧為主,主客觀在大眾前統一。
點睛之筆是“求援”。
能救她嗎?她知道,救不了!
父親的兵力能力,她心知肚明,13年了,能找就找了:朝廷派不出來人的。
如果有外援呢?那能是誰?唐僧徒弟如果有本事,就不會讓師傅被抓了,可見也是繡花枕頭。
如此一來,父親不會派兵來“救自己”,自己無法回鄉就有了正當化理由,反而道德輿論上獲得了制高點,將錯誤歸咎於自己的不幸和父王實力弱,自己和黃袍怪能繼續現在的歲月靜好;
如果得救成功,會有唐僧等證言和普通民眾樸素的想象,仍能以“受害人”的身份迴歸宮廷社會,物質一樣不少,甚至更好,再有孫悟空這個忽悠王繪製的“帶你回朝見駕,別尋個佳偶,侍奉雙親到老”的圖景。
百花羞想了想,就站在孫悟空一邊,堅定地說出“其稽留於此者,不得已耳”,孫悟空這時有點迷惑了:都生活13年了,你和他沒有一點感情?
哎,悟空還是不懂女人。他們二人一開始就因為人妖不同在倫理上沒有正當性,而形式的正當性遠比感情上實質的正當要重要的多。再加上一個女子積累了豐富的人生體驗後,16歲與30歲的感情思想上的巨大變化了。
百花羞的心思很巧妙,融合了她真實的善良,她對黃袍怪的情感自信,她的戰力分析。
“愛情裡面要是攙雜了和它本身無關的算計,那就不是真的愛情。”
奎木狼和百花羞是個愛情悲劇嗎?見仁見智。但是奎木狼無疑是個“憨憨“,他以侍女對他先動了情,自己過意不去,又不想觸犯天條,就鑽了個空子,隨後偷偷下凡。
沒有想到,公主都忘了前生曾喜歡過黃袍,下凡後接受傳統教育,與普通人無疑。當奎木狼以妖怪的身份,對一個年紀心智小太多的百花羞顯示成年人(妖)愛情表達追求時,每日情深是他的自我幻覺,加持了女方從未有過的記憶中。
“在愛情方面,女人可能是很堅強的,也可能是很懦弱的。要麼是愛別人,要麼是接受別人的愛”,當處於“接受”的被動時,年齡差距身份地位家庭背景學識都可能成為“愛與不愛”的角逐因素。
我不能奚落百花羞,一個16歲女孩在絕境中為了生存會改變什麼、會發揮出什麼樣的力量,我們不能拿安穩生活的自己和一個嫁給惡魔的女人”將心比心“,這突如其來的愛情,讓她不得不多留條心眼兒。
我不同情奎木狼,因為他錯誤研判了事實,先下凡鑽空子,再用普通方法對待一個和他想法完全不同的女人。不同年齡的愛情定義不同,在現實面前的決斷不同。實際沒有得到懲罰,天帝得知原委後,也不過罰他燒了幾天煉丹爐。
我很佩服吳承恩拿捏準了女性敏感複雜多變的心理,而沒有犯茨威格在《一次陌生女人的來信》中的愚蠢錯誤,吳承恩很清楚:
13歲的她,16歲的她,以及成年後的她,在經歷世間後,會淡忘最初的愛,作出最世俗、最利己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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