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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楊禁賽8年裁決被撤銷:相關仲裁員有偏見,規則解讀引爭議

體育 北京日報客戶端

《中國紀檢監察報》12月25日刊文報道,“禁賽8年”仲裁裁決過去300天後,孫楊事件迎來最新進展。

12月24日,瑞士聯邦最高法院官宣,認定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一位相關仲裁員有偏見,支持中國遊泳選手孫楊“要求發回重審”的訴請,即把案件發回CAS重新審理。這意味著,在新一輪仲裁裁決出爐之前,孫楊將被允許參與地方和國家隊的正常訓練,並恢復全球範圍內的參賽資格。

孫楊禁賽8年裁決被撤銷:相關仲裁員有偏見,規則解讀引爭議

新華社資料圖

孫楊案件將回到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由新的小組主席帶領的仲裁小組進行審理

媒體報道稱,CAS的裁決之所以會被撤銷,是由於瑞士聯邦最高法院認定“仲裁員的指定或仲裁庭的組成不合規則”。

資料顯示,裁定孫楊禁賽的仲裁團由三名法官組成,其中擔任主席的是意大利前外交部長弗蘭科·弗拉蒂尼,2014年後,他一直是意大利體育系統最高法院的成員。孫楊方律師此前遞交的一份證據表明,弗拉蒂尼曾多次在社交媒體上抨擊中國,並發表關於種族歧視的言論。

2018年8月,弗拉蒂尼曾就玉林狗肉節發文稱“那些殺狗的野蠻殘忍的中國人都應該永遠下地獄”。而在2019年,他在轉發相關視頻時用“yellow face Chinese monster(黃臉怪物)”一詞指代視頻中的中國人,並稱“中國真可恥,假裝超級大國,卻忍受這些恐怖行為!”

事實上,在此之前,仲裁團的人員構成就曾引發過討論。據瞭解,CAS有一份封閉的仲裁員名冊,只有該名冊上的人才能夠在CAS的仲裁程序中被任命為仲裁員,目前該名單上共有10位中國籍的仲裁員,包括3名反興奮劑庭的仲裁員,均可以熟練運用中文進行交流,但卻無人入選孫楊案的裁決三人組。而此前CAS曾有仲裁員與運動員同國籍的先例,因而不存在“國籍迴避”之說。

WADA副主席楊揚表示,下一步該案件會回到CAS,由新的小組主席帶領的仲裁小組進行審理,“世界反興奮劑機構目前只是收到了一個簡短的信息,還沒有看到整個判決的詳情,等有了更多的詳情會進一步溝通。”

一份通用授權書適用於所有檢查人員?規則解讀引爭議

風波的源頭,要追溯到兩年前的一次賽外興奮劑檢查。

2018年9月4日晚,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IDTM)的三名興奮劑檢查官來到孫楊住宅,對其進行興奮劑的血樣和尿樣取樣。檢查過程中,孫楊認為血檢官和尿檢官的行為舉止不符合規範,要求三人出示證件,此後,主檢查官出示了國際泳聯簽發的2018年年度通用取樣授權書及自己的IDTM工作證,血檢官與尿檢官未出示相關授權。由於對檢查人員的資質心存疑惑,孫楊拒絕讓工作人員帶走他的血液和尿液樣本。

IDTM官網顯示,其總部設在瑞典斯德哥爾摩,提供“賽外興奮劑檢查服務”是該公司的業務之一。孫楊稱,自己曾要求興奮劑檢查機構更換有資質的檢查人員,並表示不管多晚都可以等待和配合,但這一要求遭到了拒絕。

2019年1月3日,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做出初審裁決:IDTM此次執行的興奮劑檢查無效,孫楊沒有興奮劑違規行為。隨後,WADA就孫楊抗檢一事上訴至CAS。

對運動員進行興奮劑檢查究竟需要履行怎樣的程序?WADA的《國際檢查和調查標準》(ISTI)中規定,取樣人員應具有取樣機構提供的官方文件,例如來自檢查機構的授權書,以證明其有權從運動員那裡取樣。在接觸時,主檢查官/陪同人員應使用前述文件向運動員證明自己的身份。

從初審審判結果來看,對於是否每一位檢查成員均需出具授權文件一事,國際泳聯與WADA之間出現了分歧。國際泳聯專家組認為,在授權和認證方面,ISTI分別規定了主檢查官、血檢助理、陪同人員的定義,其職責各不相同,因此各人需要分別的授權和認證。本案的三名檢查官中只有主檢官具備資質,尿檢官在未經孫楊同意的情況下對其拍照錄像,違反了檢查程序。因此,本次興奮劑檢查中獲取的孫楊的血樣並非合格樣本。

而在CAS的聽證會上,當被問及血檢官和尿檢官是否需要出示相關文件證明他們與IDTM的關係時,參與編纂ISTI的工作人員、WADA標準統一處副處長斯圖爾特·肯普表示,他們僅需要一份通用授權書即可,這一文件將適用於所有興奮劑檢查人員。最終,CAS接受了這一解釋。

孫楊6年接受180次血樣檢查,興奮劑檢查官的權力誰來監督

與孫楊成績相伴的,是高頻次的興奮劑檢查。2012-2018年間,孫楊總共接受了180次血液樣本檢查,63次是在賽事期間,117次是在賽事之外,其中,IDTM一共採集了60份賽事外樣本,“有時候甚至是一天兩次”。

業內人士指出,嚴格的興奮劑檢查制度,是保證比賽公平的必要手段,多數運動員能夠理解和配合。然而,在對運動員施加嚴苛責任的同時,檢查官的檢查權力卻沒有得到應有的監督,面對大量的興奮劑檢查官在授權方面的漏洞,WADA似乎並沒有彌補之意,但其又可以在CAS作為控方來指控運動員違規。

事發當晚的監控錄像顯示,三名檢查人員與孫楊簽署一份協議,配文寫道——檢查人員承認測試“不完整”,並同意不帶走遊泳者的樣本,因為他們沒有足夠的授權和證書。視頻還顯示,主檢官和血檢官多次離開檢查室,將血樣置於無人看管的環境之下。

美國記者裡克·斯特林在著名反興奮劑網站上撰文指出,作為職業運動員,孫楊有足夠的理由要求測試團隊都經過適當的培訓和認證,“在國際體育運動涉及大量金錢的時代,需要嚴防測試的私人承包商存在腐敗和瀆職的可能性。”

“拿乾淨金牌”、打造“乾淨國家隊”

反對和禁止在體育運動中使用興奮劑,根本意義是為了保護體育運動參加者的身心健康,維護體育競賽的公平競爭。一直以來,“拿乾淨金牌”、打造“乾淨國家隊”,是中國體育管理部門的嚴格要求,也是中國體育運動員的底線標準。

“在國家層面,我們俗稱有‘兩庫’,即興奮劑註冊檢查庫和檢查庫。其中註冊檢查庫中的運動員包含我國最優秀的一些運動員、取得奧運會資格的運動員、公眾熟知的明星運動員等,這個庫是最優先被檢查的,也就是說,是被檢查次數最多的。”浙江省體育局競賽處副處長鄭丹丹告訴記者,針對“兩庫”的檢查,均遵循“事先無通知的檢查”原則,即興奮劑檢查計劃不會事先通知或洩露給運動員及其輔助人員。

國家體育總局辦公廳2019年印發的《反興奮劑工作發展規劃(2018-2022)》指出,中國正通過全面加強和完善反興奮劑理論、法規、組織、預防、查處、誠信、外事、人才和評估體系的建設,構建打擊興奮劑的全方位、網絡化的工作機制,形成一套“拿乾淨金牌”的反興奮劑長效治理體系,讓運動員及其輔助人員“不敢用、不能用、不想用”興奮劑。

人類在發展體育的過程中,孕育了更高、更快、更強,拼搏與團結,和平與公平的體育精神。中國堅決推進反興奮劑鬥爭,強化拿道德的金牌、風格的金牌、乾淨的金牌意識,堅決做到興奮劑問題“零出現”、“零容忍”,同時加強與相關機構的合作,推動世界反興奮劑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讓公平正義的體育精神得以發揚。(記者 左翰嫡 焦翊丹)

來源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流程編輯 吳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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