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最傻”釘子戶,要求上億賠償款,把開發商拖垮,如今兩敗俱傷!拆遷本來是件好事,業主能夠實現一夜暴富,能夠住進新的房子裡,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總會遇到一些無理取鬧的業主,這種人就叫做“釘子戶”,我們經常可以在網上看到,某個項目因為釘子戶阻擾,一直無法取得進展,最後把開發商都拖垮了,不過釘子戶也得不到半分錢,陷入兩敗俱傷的境地。
其實拆遷對於大多數人來講,都是好事,尤其是那些貧困人口,因為拆遷可以過上好日子,因為有一筆不菲的拆遷補償款,在廣東浙江這樣的發達地區,拆遷款可不少,動輒就是幾百萬,好的地段可能有上千萬。
但是偏偏有些人,覺得開發商是大肥羊,拆遷補償款自己想要多少就多少,本來開發商開出500萬的補償款,但是釘子戶卻要1億元,如果不給就不搬走,還揚言自己守在那裡,開發商成本很高,時間到了就會破產,也許一小部分拆遷戶能夠得到比較多的補償款,但是這種“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事情還是少做,在廣東深圳就發生了一起釘子戶不肯搬走,結果將開發商拓寬,最後求著拆沒人理的事情,事實證明最後吃虧的還是自己。
在深圳龍崗的某個老舊小區,這裡有棟爛尾小樓,每一個經過的人都會感到奇怪,在深圳這種寸土寸金的地方,怎麼會有爛尾樓在呢?原來幾年前,這個小區進行拆遷,可以說80%的住戶都簽約了,但是一小部分住戶聯合起來,要拆除房子重建可以,但是拆遷的補償款要上億元,否則自己是不會搬走的,最後就剩下一棟樓的人,其他的都跟開發商簽約了。
不過這開發商的賠償標準也有點低,因為當時龍崗房價在3萬元左右,賠償標準是按照4萬元進行的,只是很多住戶沒辦法只要簽訂協議了,但是這幾個釘子戶咬牙不簽字,如果要簽字,開發商必須為這棟樓的住戶提供上億元的賠償款,這顯然超出標準好多倍,開發商交涉好多次,是不同意的。
結果更可恨的是,這些釘子戶明知道開發商資金吃緊,如果項目沒有進展可能開發商就會倒閉,結果本來這個拆遷項目可以賺錢的,但是一直這樣耗下去,最後這家開發商已經開始虧損了,最後只好將這個項目轉賣給其他開發商。在其他開發商接手後,衡量再三,決定拒絕這些釘子戶要求,直接開工建設,最後小區重建了,那棟房子也立在那裡,只是釘子戶求著拆遷也沒人理。
那棟樓的業主也發現不對勁,多次去見開發商,要求對那棟房子進行拆遷,但是開發商並沒有同意,現在龍崗那個小區已經建好了,現在那群釘子戶的那棟樓一直立在那裡,也得不到任何的補償,像釘子戶這種冒失的行為,其實在社會上還有很多,原本自己可以住新房子的,也能夠過上有錢人生活的,但是現在自己分文都得不到,連住的地方也沒有,這可謂是“最傻”釘子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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