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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王麗新
多家長租公寓出現問題,行業迎來了監管新規。2月2日,據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官網披露,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等五部門聯合發佈了《關於規範本市住房租賃企業經營活動的通知》。
該《通知》主要針對北京市內住房租賃服務企業(即長租公寓)提出了10個事項,涉及向所在區住建部門報備、租金押金收取、租賃住房裝修及糾紛調解等方面,實施時間自2021年3月1日起,此前已簽訂的合同繼續履行。
其中頗為值得關注的是:長租公寓預收的租金數額原則上不得超過3個月租金;銀行業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公司等機構不得將承租人申請的“租金貸”資金撥付給長租公寓等。
據記者瞭解,該《通知》首次明確禁止“長收短付”,嚴控“租金貸”撥付對象,承租人申請的“租金貸”資金不得撥付給住房租賃企業,只能撥付給個人。
“‘長收短付’,違規使用‘租金貸’,這樣高風險的經營模式是導致長租公寓頻頻出問題的重要原因。”中指研究院調查事業部研究副總監戰雪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原則上不得超過3個月租金”、“收、付租金的週期應當匹配”等,北京本次的政策措施明確斷絕了高風險的經營模式。相比於其他城市一般僅採取的監管租金措施,北京此次的政策手段更加嚴格。
“一方面,《通知》中明確了租賃企業不得收取超過3個月的租金,通過開業報備、租金及押金收付行為對住房租賃企業進行嚴格規範,要求企業開業前向主管部門報備,降低租金、押金的支付週期;另一方面,嚴禁‘租金貸’資金撥付給住房租賃企業,通過‘高收低出’、‘長收短付’以及‘租金貸’等違規模式擴張的企業將逐步出局,這種方式能有效降低企業資金鍊風險,保障租客的權益,特別是經營風險較大的中小企業,將逐步被淘汰,優化行業經營環境。”貝殼研究院高級分析師黃卉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企業需要調整精細化經營模式、聚焦單店盈利,一是規範資金使用制度,審查自身合規性;二是做好“以出定收”的成本管理,精細化運營保持穩定健康的現金流。同時,使用長週期預收資金的租賃企業將面臨“去槓桿化”。
對此,諸葛找房數據研究中心分析師王小嬙也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往年,長租公寓機構利用“租金貸”的形式預收租戶一年的租金,在利用預收租金進行擴張及裝修,此次通知內容明令禁止此種做法,也倒逼了長租公寓企業精細化運營。此外,租戶的押金交由中介協會監管,企業難以利用押金緩解資金壓力。
此外,在王小嬙看來,租金貸只能撥給租戶個人,避免了之前租戶利用“租金貸”上交房租的坑,對於租戶來說,使用租金貸的安全係數提升。其次,對於長租公寓企業來說,帶來了現金流的考驗,但也引領企業變更商業模式,摒棄高進低出,長進短出,迴歸企業的運營。
“近幾年,長租公寓也經歷了過山車式的發展,2018年-2019年在政策利好下,長租公寓機構迅速發展,然而,2019年底行業發展問題不斷,爆雷現象頻出,出臺針對長租公寓的規範化運營的通知意義重大。”王小嬙向《證券日報》表示,上述《通知》從細節上規定了租金貸的發放形式,押金的監管方式,對長租公寓違規現象進行社會公示,有助於長租公寓市場規範化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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