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先生屋內的沙發變形塌陷
蔡先生髮現洗衣機水管破損無法使用
最近,市民蔡先生被房產經紀公司告知自己託管的房子要在長租合同期內降租,如不同意就得提前解約。雖然對方表示會按照合同向房東賠付違約金,但是蔡先生髮現這筆費用根本不夠補償房屋的裝修和傢俱家電損耗,直呼自己被“套路”了。
房東不同意降租金被解約
蔡先生在東尚小區有一套95平方米的住房,2012年裝修後很少居住。直到2018年一位朋友急需租房,蔡先生才將這套住房以每月2800元的價格出租了一整年。租滿後,2019年10月,蔡先生與北京永亮嘉業房地產經紀公司西安分公司推出的椰殼公寓平臺簽訂了一份6年的房屋託管合同。按照約定,每月房租2300元,每半年支付一次。合同簽訂後,蔡先生就收到了第一筆房屋租金。
可是在2020年春節後,蔡先生就被房產經紀公司告知“因為疫情原因要降租金”。“合同剛籤沒多久就要降租金,這不是兒戲嗎?”蔡先生拒絕了對方。到了第二次支付房屋租金時,對方又提出要降價。“現在市場行情不好,我可以理解,但是房子一直有租沒有閒置,對方也向平臺支付了房租,為什麼還要讓我降租金。”蔡先生再次拒絕對方。
直到今年,蔡先生再次被告知要降租金,每月房租降至2000元。“這次房產經紀公司的態度很堅決,工作人員告訴我要麼接受降租,要麼解約。”蔡先生說,對方的態度讓他無法接受,加之目前的房租低於市場價,他不願意再與這家房產經紀公司繼續合作,於是要求按照合同內的違約條款協商解約事宜。
房屋出租以後麻煩不斷
蔡先生表示,自從簽訂了這份房屋託管合同以後,麻煩事就不斷。房屋出租期間,自己常接到小區物業公司的電話,稱租戶有拖欠物業費的情況,並向蔡先生催繳。
更讓他生氣的是,同意與房產經紀公司解約後,他回到小區收房時,房子裡的一切已經讓他認不出來了。“客廳和廚房的射燈損壞了,布藝沙發塌陷、起毛嚴重,壁紙、傢俱、戶內樓梯均有不同程度的破損,主臥的床架彎曲變形,連安裝在陽臺的洗衣機水管也壞了。”蔡先生說,“房子交給房產經紀公司的時候家裡的東西幾乎都是新的。不僅如此,房客在物業的欠費還沒有結清。”
在與房產經紀公司協商後,對方同意支付一個月的房租作為違約賠償。蔡先生估算了一下房屋的裝修和傢俱家電折舊損失至少需要四五千元,但是對方只願意支付500元的折舊損失。“按照房產經紀公司的算法,我的房子被託管一年比自己出租一年不僅房租少了幾千塊,我還得再自掏腰包重新裝修、置辦傢俱。房東完全沒有自主權,任人擺佈,感覺自己被套路了。”蔡先生抱怨道。
針對此事,記者聯繫了該房產經紀公司的一位姓李的負責人,他表示,公司已遵守合同約定的內容,向房東賠付了違約金。對於房東提出的房屋裝修和傢俱損失金額他們並不認可,他們認為房屋內的損耗大多屬於自然損耗,與房屋出租關係不大,他們已經向房東支付了相應的房屋折舊損失費,至於尚未結清的水費已經安排工作人員處理。
加強風險防範 避免經濟損失
對此,陝西浩公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小東表示,“降租金未達成一致就解約”的做法不符合契約精神,是不誠信的表現。房屋長租託管機構想在合約期內降租屬變更合同,需雙方協商一致。託管機構是否具備單方解約權,要看其是否符合《合同法》規定,或託管機構與房主間約定的單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若託管機構不具備單方解約權而堅持解約,則需根據合同的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對於房租、裝修的損失,如果雙方未達成一致,都可以通過合理合法渠道維權。
另外,市住建局提醒市民在與租賃企業進行租房交易時,切勿選擇經營異常企業,注意風險預判,避免財產損失,應選擇在西安市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上已接受住房租賃資金監管的租賃企業。租客支付房租時,將租金繳存至租賃企業的資金監管賬戶,儘量選擇不超過3個月的支付週期,避免支付較大額度房租,防止“長收短付”帶來的風險。 文/圖首席記者 龔偉芳
作者:龔偉芳
來源:西安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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